本文目录一览:

电气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电气工程师浙江电气工程职称评审条件最新,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微信号:ctkjcq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评聘单位是由市人事局申报到省人事厅批准。

具体条件如下: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2)获得本科学历,担任本专业助理级职务满3年或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3)获得大专学历,担任本专业助理级职务满3年或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其中毕业后工作应满3年)。

取得大专专业证书的,其任职年限、工作年限应增加1年。

(4)获得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0年,且担任本专业助理级职务满4年,或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3年(其中毕业后工作应满6年)。

取得中专专业证书的,其任职年限、工作年限应增加1年。

申报时,应当准备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一式2份)浙江电气工程职称评审条件最新

(2)《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初级、中级一式12份,高级一式15份);

(3)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继续教育相关材料(包括计算机应用能力模块和职称外语)原件和复印件;

(4)能力、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论文、论著、译作、解决专业技术难题的技术报告或实例材料原件;

(6)任现职以来的工作学习总结;

(7)近期2寸免冠正面照片一张;

(8)评审条件规定的其浙江电气工程职称评审条件最新他材料。

------------------------------------------------

针对浙江电气工程职称评审条件最新你的问题:

一、你本科毕业,需要从事本科专业工作满4年。

二、你需要有计算应用能力四个模块的合格证。

三、你需要通过职称外语考试。

四、你需要参加四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共课和专业课的继续教育学时。

五、这一点特别强调,如果你要申报工程师。是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作为首次认定走。这样好过一点。

工程技术人员一般是一年两次,上下半年各一次。江西省具体什么时候,你登陆当地人事网站查询即可。

简单回答到这,希望对你能有一定帮助。

如果还有问题,可以百度HI浙江电气工程职称评审条件最新我。我们在交流沟通。

电工职称怎么评,需要什么资格。

评职称的条件是根据学历和工作年限来的\x0d\x0a一、 初级职称基本条件 \x0d\x0a(1) 初中、高中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分别满8年、6年,取得员职称分别满4年、2年;中专、大专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1年;本科毕业即从事专业工作。 \x0d\x0a二、中级职称基本条件\x0d\x0a(1) 初中、高中、中专(本专业)、大专、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分别满18年、12年、10年、5年、3年。职后取得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后从事专业工作分别满4年、2年、1年,累计专业年限分别达到上述要求;\x0d\x0a(2) 取得助理职称大专以下者4周年、本科学历者2周年;\x0d\x0a(3) 熟悉掌握专业理论知识,专业理论知专业工作经验较丰富,能撰写出一定水平的专业论文;\x0d\x0a(4) 能解答和处理执行专业法规制度中较复杂的问题,具有指导初级职称人员业务工作的能力。\x0d\x0a三、高级职称基本条件\x0d\x0a(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并从事中级技术职务工作二年以上;\x0d\x0a(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并从事中级技术职务工作五年以上;\x0d\x0a(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职称并从事中级技术职务工作五年以上;\x0d\x0a(4)符合相应系列职称评审条件中申报高级职称条件的人员。\x0d\x0a四、 工程师分类\x0d\x0a电气工程师、电气设备工程师、计算机工程师、自动化工程师、机电设备工程师、电子仪表工程师、通信工程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工程师、机电一体化工程师、光电子技术工程师、电子技术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师、工民建工程师、建筑工程师、建设设计工程师、环境艺术设计工程师、建设艺术设计工程师、建设装饰工程师、建筑施工工程师、建筑水电安装工程师、消防水电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地质勘测工程师、建筑预算工程师、建筑管理工程师、道路与桥梁工程师、土木工程工程师、市政工程师、机械工程师、机械设计工程师、铸造设计工程师、机械制造工程师、采矿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师、农艺师、园艺师、园林设计工程师、船舶技术工程师、冷冻工程师、化工工程师、热处理工程师、暖通工程师、公路工程师、土建工程师、土建结构工程师、暖通空调安装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建筑监理工程师、路桥工程师、计算机及应用工程师等。\x0d\x0a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 *** 、高级 *** 属于职业资格,不属于职称系列。

浙江电气工程职称评审条件最新,浙江工程师职称评审

电气工程师需要哪些条件?

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较全面、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

(2)熟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法律、法规,能正确运用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3)了解与本岗位工作有关材料的性能、产品工艺过程和对主要生产设备的技术要求。

(4)了解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国内外新技术的发展现状、发展趋势。

(5)了解现代管理科学等知识。

2、工作经历和能力 ,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能够根据工作任务合理选用工作 *** 或技术手段,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具有编写技术总结和技术报告的能力与经历。

(2)具有在专业工作中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与经历。

(3)具有一定的竞争意识和开拓创新能力,在所从事的技术工作中有一定程度的创新。

(4)具有一定的技术经济分析能力和初步的市场分析能力。

(5)能够熟练地运用计算机辅助进行工作。

(6)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指导、培训助理工程师工作和业务学习。

(7)任助理工程师期间,直接参加完成过下述一条以上工作:

①完成过省辖市(厅)级项目或系列产品的部分研究、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等工作。

②完成过对本地区、本行业发展有一定影响的项目或系列产品的部分研究、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等工作。

③完成过中型工程成套项目的部分研究、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等工作。

④完成过一项以上有一定技术难度或比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等工作的全过程。

⑤完成过一项以上中型工程项目或科研课题的选题、立项论证报告、实施方案、方案设计等工作。

⑥完成过高新技术研究开发、成果转化等工作。

⑦完成过中型以上企业技术改造、设备改进,提高产品质量或工艺水平。

3、业绩与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中二条以上( 从事研发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1)、(2)、(3)条中的一条):

(1)获得省辖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一项以上。

(2)获得省辖市级以上优秀新产品奖励一项以上。

(3)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实用新型专利一项以上,实施后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4) 获得中型企业科技进步二等奖一项或三等奖二项以上或大型以上企业科技进步三等奖一项以上,并把科技成果转变为生产力,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5)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二项以上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通过省辖市(厅)鉴定(验收);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一项以上省(部)科研项目,通过省(部)级鉴定(验收)。

(6)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二项以上省辖市(厅)级有一定技术难度和较复杂的技术项目等的推广应用;或完成二项以上引进项目的消化、吸收和推广应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7)作为主要参加者,提出一项以上重大科研项目、工程项目的项目建议,经上级有关部门项目审查委员会论证(通过)采纳;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一项以上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方案,通过项目主管单位备案、核准(或批准)。

(8)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一项以上省(部)级或二项以上省辖市级大型重点项目的电气设备采购、安装施工、调试与验收,通过有关部门竣工验收。

(9)在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设计、研制、开发、推广应用中,通过省辖市(厅)级鉴定(验收),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10)在技术改造、革新、改进生产工艺、解决技术难题等方面成果显著,获得省辖市级以上科技拔尖人才称号或受到省辖市级以上技术业务奖励。

(11)作为主要参加者,在中型以上企业完成二项以上有一定技术难度和比较复杂的技术项目(含制订技术标准和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规范等),或完成二项以上引进、消化、吸收的技术项目,经实践检验,同行专家评议,具有创造性、新颖性,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12)作为主要参加者,在中型以上企业生产一线的工程技术人员,完成二项以上消化吸收先进技术成果,或在引进中型先进进口设备的消化吸收中,有创新的技术成就,并经一年以上实践、使用,通过有关部门的鉴定、认可。

(13)从事标准、计量检测及质量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对企业产品质量和技术进步起到重大作用,获得省(部)以上表彰。

(14)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开发、成果转化的工程技术人员,实现技术产业化,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得到同行专家认可。

(15)企业中从事电气工程专业的技术负责人,其专业技术水平能够支撑所在企业的产品质量和技术含量达到省辖市内领先水平,获得同行专家认可,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4、论文与论著, 符合下列条件中二条以上(从事研发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1)、(2)、(3)条中的一条):

(1)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技术专著或译著,本人撰写一万字以上。

(2)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其中一篇为之一作者。

(3)在省(部)级以上本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专业学术论文二篇以上(其中一篇为之一作者);在省辖市(厅)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专业学术论文三篇以上(其中二篇为之一作者)。

(4)撰写由本人承担的省辖市(厅)级以上或中型企业以上科研项目、工程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报告二篇以上,学术观点准确,数据齐全,结论正确,并经同行专家评议,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或技术价值。

(5)编写本专业培训教材或技术手册,本人撰写二万字以上,在本地区行业或在中型以上企业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产生良好的效果。

(6)直接参与一项以上引进、消化、吸收先进进口设备的技术报告、说明、标准、操作规范等文件的制定,并经一年的实践与应用,得到主管部门或同行专家的鉴定、认可。

(7)对设备工程设计、采购、制造、储运、组装、测试、检验等过程提出过合理化建议,或对项目合同、技术方案、法规与标准、重要和关键的工艺规程、组装与测试规程等技术文件与资料提出过修改意见,得到有关部门采纳。

(8)作为主要参加者,编写(或修订)有一定技术水平的行业标准、规程、规范一项以上,并正式发布实施;或编写(或修订)中型企业以上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二项以上,并正式发布实施。

浙江省工程技术类职称评定条件是什么?

建设专业高级(不含正高级)工程师应具有系统、坚实的建设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法律法规,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具有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有主持和组织重大工程项目的能力,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技术问题;业绩显著,取得较大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或引进、消化、吸收新技术中取得良好效果;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有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和指导工程师的工作能力;能熟练地运用一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熟练地将计算机技术应用于本专业技术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一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1.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等4类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作为编制人员参加了国家级或作为技术负责人或主要编制人员参加了市(部)级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已正式发布)的制订工作。⑵作为课题负责人或主研人员担任研发或推广完成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2项以上,成果达到市内先进水平并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认可。2.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含项目业主、质量监督等)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了1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3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全过程项目管理。⑵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了1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3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全过程质量监督。⑶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了不少于8项由国家授权单位或市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检测评定工作。3.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含勘察设计、科研、勘察设计成果审查等)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作为项目负责人在勘察设计企业完成了1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3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⑵作为项目负责人在装修设计施工企业完成了1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3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精装修设计工作。⑶国家注册工程师在施工图审查机构或勘察质量审查站完成了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成果审查,是5项大型工程项目或10项中型工程勘察设计成果审查工作的技术审查人。⑷作为主研人员参加完成了国家、市(部)级科技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1项(已结题并通过验收),或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参加完成过市(部)级科研课题2项,或区县(局)级科研项目3项(已结题并通过验收)。⑸作为主要专业的设计技术人员在2项国家重点工程设计中发挥过重要作用。4.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规划)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了1项以上综合性区域规划设计或50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总体规划设计或2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分区规划设计。⑵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了2项以上县域规划或县城总体或规模与之相当的开发区、科学园区总体规划。⑶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了1项以上20万人口以上城市的交通规划或2项以上国家和市级风景区、旅游区、文物古迹区专项规划。⑷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研人员完成了1项以上市(部)级城市规划科研项目,其研究成果已经评审验收。5.从事建设工程施工(含施工、安装、装修等)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作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了1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2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土建工程施工或设备安装工作。⑵作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了1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2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精装修施工工作。6.从事建设工程监理咨询(含监理、测试、建设工程技术经济分析和评价、建设工程投资估算、工程概算编制和审查、投资指标和工程概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制订等)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了1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2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工作。⑵作为监理项目的驻地工程师独立完成了2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3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本专业的施工监理工作。⑶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过2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3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技术测试工作(承接的工程内容应占到每个工程项目测试工作量80%以上时算1项)。⑷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了2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3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咨询(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成果已经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批通过。⑸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了2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3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经济分析和评价、建设工程投资估算、工程概算编制和审查、专项造价咨询、工程造价审计、标底编制等)工作。 ⑹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作为主要编制人参加完成了全国统一或地区统一、行业统一定额等计价依据的编制和管理工作。二业绩成果条件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国家、市(部)级科技成果奖奖项的主要完成者(以奖励证书或表彰文件为准,下同)。2.获得部级优秀设计奖、优秀勘察奖、优秀工程奖奖项的主要完成者。3.获得市级优秀设计奖、优秀勘察奖、优秀工程奖(“巴渝杯”优质工程奖、“三峡杯”优质结构工程奖)奖项的主要完成人。4.获得区县(局)级科技成果奖一、二等奖奖项的主要完成人。5.获得区县(局)级优秀设计奖、优秀勘察奖、优秀工程奖2项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人。 6.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究成果达到市内先进水平并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7.成功地推广应用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取得重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在全市有较大影响,并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8.解决设计、施工、安装中长期未解决的复杂疑难技术问题,社会、经济效益显著,其技术成果经市级以上专业建设专业高级(不含正高级)工程师应具有系统、坚实的建设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法律法规,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具有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有主持和组织重大工程项目的能力,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技术问题;业绩显著,取得较大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或引进、消化、吸收新技术中取得良好效果;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有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和指导工程师的工作能力;能熟练地运用一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熟练地将计算机技术应用于本专业技术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一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1.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等4类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作为编制人员参加了国家级或作为技术负责人或主要编制人员参加了市(部)级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已正式发布)的制订工作。⑵作为课题负责人或主研人员担任研发或推广完成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2项以上,成果达到市内先进水平并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认可。2.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含项目业主、质量监督等)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了1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3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全过程项目管理。⑵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了1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3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全过程质量监督。⑶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了不少于8项由国家授权单位或市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检测评定工作。3.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含勘察设计、科研、勘察设计成果审查等)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作为项目负责人在勘察设计企业完成了1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3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⑵作为项目负责人在装修设计施工企业完成了1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3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精装修设计工作。⑶国家注册工程师在施工图审查机构或勘察质量审查站完成了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成果审查,是5项大型工程项目或10项中型工程勘察设计成果审查工作的技术审查人。⑷作为主研人员参加完成了国家、市(部)级科技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1项(已结题并通过验收),或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参加完成过市(部)级科研课题2项,或区县(局)级科研项目3项(已结题并通过验收)。⑸作为主要专业的设计技术人员在2项国家重点工程设计中发挥过重要作用。4.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规划)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了1项以上综合性区域规划设计或50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总体规划设计或2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分区规划设计。⑵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了2项以上县域规划或县城总体或规模与之相当的开发区、科学园区总体规划。⑶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了1项以上20万人口以上城市的交通规划或2项以上国家和市级风景区、旅游区、文物古迹区专项规划。⑷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研人员完成了1项以上市(部)级城市规划科研项目,其研究成果已经评审验收。5.从事建设工程施工(含施工、安装、装修等)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作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了1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2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土建工程施工或设备安装工作。⑵作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了1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2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精装修施工工作。6.从事建设工程监理咨询(含监理、测试、建设工程技术经济分析和评价、建设工程投资估算、工程概算编制和审查、投资指标和工程概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制订等)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了1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2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工作。⑵作为监理项目的驻地工程师独立完成了2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3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本专业的施工监理工作。⑶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过2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3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技术测试工作(承接的工程内容应占到每个工程项目测试工作量80%以上时算1项)。⑷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了2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3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咨询(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成果已经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批通过。⑸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了2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3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经济分析和评价、建设工程投资估算、工程概算编制和审查、专项造价咨询、工程造价审计、标底编制等)工作。 ⑹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作为主要编制人参加完成了全国统一或地区统一、行业统一定额等计价依据的编制和管理工作。二业绩成果条件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国家、市(部)级科技成果奖奖项的主要完成者(以奖励证书或表彰文件为准,下同)。2.获得部级优秀设计奖、优秀勘察奖、优秀工程奖奖项的主要完成者。3.获得市级优秀设计奖、优秀勘察奖、优秀工程奖(“巴渝杯”优质工程奖、“三峡杯”优质结构工程奖)奖项的主要完成人。4.获得区县(局)级科技成果奖一、二等奖奖项的主要完成人。5.获得区县(局)级优秀设计奖、优秀勘察奖、优秀工程奖2项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人。 6.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究成果达到市内先进水平并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7.成功地推广应用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取得重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在全市有较大影响,并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8.解决设计、施工、安装中长期未解决的复杂疑难技术问题,社会、经济效益显著,其技术成果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9.主持或起草编制、审核的国家、市、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审定并采用。主管部门鉴。9.主持或起草编制、审核的国家、市、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审定并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