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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职称评审条件2022
2022年安徽省中高级职称评定条件和申报评审流程
一、2022年工程师职称评审申报专业及类别:(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1·土木类:土木建筑、土木工程、岩石工程、土岩方等
2.园林类:风景园林、园艺、园林、园林建筑、园林工程、园林绿化、古建筑园林等
3.建筑类:工民建、建筑、建筑管理、建筑工程、建筑施工、建筑设计、建筑装饰、测量、工程测量等
4.电子电气类:电子、电子信息、电气、电气工程、电气设备、电气自动化等
5.机械类:热能动力、机电、机电工程、化工、机械、机械制造、机械机电、汽车维修、设备安装
6.水电类:水利、水利水电、水电安装、水电工程等
7.路桥类:路桥、路桥施工、道路与桥梁、隧道工程等
8.市政类:市政、市政工程、市政道路工程等
9.其他类:制冷与空调维护、暖通、腐蚀与防护、给排水、锅炉、采矿、窑炉、概预算、结构、安全等
10.会计类: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工程师的评审每年都是在什么时间?
工程师的评审每年的九月。
职称评审的具体时间:
1、四月包括文学创作、翻译、工艺、美术、公安、社科。
2、五月包括党校会计、计划生育、新闻播音。
3、六月包括体育、公证律师、审计、统计、通信工程。
4、七月包括高教中专、档案出版、自然科研、及实验。
5、八月包括工程经济、艺术群文、图资文博。
6、九月包括农业、 正高工、非公职称技校。
7、十月包括卫生、中小教、水利。
扩展资料:
中级工程师评审的年限要求
⒈、中专毕业
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可认定为技术员,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可认定助理工程师。
⒉、大专毕业:
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可认定为技术员,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⒊、大学本科毕业
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可晋升工程师(中级)。
⒋、双学士学位获得者,
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可晋升工程师(中级)。
⒌ 硕士学位获得者
在本专业工作1.5-3年,可认定为工程师(中级)。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职称评审
安徽省人社厅2022年职称评审
一、评审范围
(一)在皖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省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皖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我省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才。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评审。
二、重点工作
(一)持续深化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改革。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专业技术人才为中心,坚持“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探索把贡献率作为人才评价的重要标准,努力构建活力迸发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为人才发展松绑减负,树立正确的人才评价使用导向,发挥好职称评价的“指挥棒”作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已出台的各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遵循各类人才成长规律,修订完善我省相应系列人才评价标准条件,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素质能力。今年开展自科系列科学传播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由省科协具体组织实施。
(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在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列(专业)中,增设技术经纪人类别,为从事科技成果转移、孵化、评价、运营、咨询、服务、研究等要素资源高效配置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职称评审。各市、省直各相关单位在开展职称评审中,要充分考虑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的特点,结合行业实际和科技成果转化人才成长规律,赋予科技成果转化成效和论文、项目、专利、创新成果等同样的权重。各地各单位要加快修订相关评价标准和条件,细化、实化、规范化相应评价标准,增强标准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促进更多高质量科研成果在安徽落地转化。
(三)推进跨区域职称互认工作。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打破人才流动壁垒,对从外省市和中央部委所属企事业单位跨区域、跨单位流动到我省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其在原区域、原单位取得的职称(“双定向”和非国有除外),可由用人单位依据其工作岗位和实际水平予以确认,并在单位内部自行使用。专业技术人员和用人单位有人社部门确认需求的,应按照《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关于异地职称确认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做好服务工作。
(四)规范委托评审程序。我省暂无评审条件的高级职称,需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出具委托评审函。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委托的评审结果一律无效。其中, *** 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在援派期间可选择在派出地或者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在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的,申报材料经派出单位审核同意后,由受援地按照本地区评审标准直接组织评审,无需履行其他报批或者委托手续。援派期1年(含)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受援地取得的职称,援派期满回到我省后继续有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不再发文确认受援地职称评审结果。外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委托我省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需向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外省省级职称管理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中央驻皖单位或外省驻皖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专业技术人才,如需在我省申报评审,须经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提交委托函,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技处核准同意后指定相应评审委员会受理。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不得擅自受理委托材料,否则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五)抓好继续教育工作。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60号)要求认真抓好落实。2022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采取 *** 在线学习。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入“资讯中心”栏(或直接打开网址由“继续教育官方入口”),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继续教育”,登录并注册学习。专业技术人员可在省人社厅公开征集的7个选题中任选一个。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公需课学习后,须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可打印合格证书。专业科目由行业主管部门确定,可采用 *** 学习和集中面授方式进行。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所需学时。持续加强继续教育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继续教育基地培训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对全省50家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进行考核。对考核优秀的基地,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基地,给予限期整改;对经整改后工作仍不合格的,予以撤销,并适时增设。
(六)健 *** 称评审公共服务体系。今年起,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栏目开通全省统一管理的职称评审公共服务,全面推行职称申报、受理、审核、评审、公布、发证等全过程一网通办。各地、各部门要加强职称数据归集管理,完成年度评审工作后应及时将职称评审数据按照规范格式、规定程序从职称系统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加快推进历史数据归集工作,按照 “谁评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从近及远”方式,在保障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稳步推进历史职称信息查询验证服务。积极推进资格证书补(换)发网上申请核发工作,优化证书发放流程,提高证书办理效率。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七)做好职称 *** 维稳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担当,对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模式,依法依规、认真负责地做好接访工作,进一步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要建立职称 *** 工作台账,要明确责任人,明确办理时限,及时受理举报并认真核查处理,对反映职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要求,逐级认真调查核实,提出明确意见,并按要求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交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
(八)强化职称评审巡查工作。为进一步确保职称评审权限“下得去、接得住、落得实”,持续加大对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地方和单位的监管巡查力度,确保评审工作顺利开展、评审结果有效使用。会同省教育厅和省卫健委对下放职称评审权限的自主评审单位进行巡查。巡查要求以发现问题、剖析问题、解决问题为抓手,以承接下放评审权、开展自主评审的单位为重点,以事前、事中、事后和综合巡查为载体,深入了解各地、各单位职称评审工作开展情况。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必要时对巡查结果予以通报,并对巡查结果予以使用,对整改不力不能保证评审质量的,暂停其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对单位或个人违反职称评审工作制度、纪律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大审核力度。各地、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申报工作,对照标准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严格实行“谁受理、谁负责、谁审核”,做到逐级推荐审核,严格执行评审制度,落实审核责任。对未按规定程序开展申报、评审工作的,其推荐、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二)严格评审纪律。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各项职称评审政策,不得擅自开政策口子,不得擅自扩大评审范围,不得设立综合性评委会。确需单独出台职称政策口径的,应事前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凡违反政策规定、评审程序和纪律要求,或把关不严影响评审质量、导致投诉较多、争议较大的,经调查核实后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视情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纠正或者宣布评审结果无效;情节特别严重的按规定暂停或收回职称评审权,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加强评审监督。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管理。依托“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全面加强职称评审信息归集共享,强化安全意识,做好风险测评,加强信息系统使用安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所属评委会办事机构的检查和指导,督促加强职称评审工作纪律教育、规范评审工作程序、完善监督和制约机制。
(四)完善诚信体系。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
(五)落实优惠政策。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一线、民营企业、援派、乡村振兴、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工作。对于不同类别人才,各地、各部门在职称评审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好倾斜激励政策。今年将视情遴选具有专业优势、服务能力强、行业自律水平高的商协会组建社会化职称评审机构,开展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对在全国和省博士后创新创业赛、揭榜领题赛等获奖的博士后项目,可作为出站博士后认定评审高级职称的业绩能力条件。
(六)禁止多头申报。根据《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系列(专业)职称,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两个不同专业的职称。各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负担起主体责任,对在同一年度多头申报职称资格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七)加大宣传力度。自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以来,我省配套出台多项职称政策,但仍有部分基层和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对政策不了解的情况,因此各地、各部门要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创新宣传模式,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和宣传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业务培训,力促职称政策宣传全面覆盖,增加专业技术人才对职称政策有全面、系统的认识,提高知晓度,提升执行力。
(八)把握时间节点。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计划从7月份开始,各高评会需在11月底前完成年度评审任务,12月底前完成报批工作;中、初级职称评审的具体时间由各地、各部门自行确定。各高评会组建单位应根据工作实际拟定具体的年度评审工作安排,做好评审材料的受理、审核、整理汇总及会前准备等各项工作,保证评审会按计划如期进行,不得跨年度评审。确有特殊情况需推迟评审未完成年度评审任务的,应书面征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工作相关政策执行。
工程师职称评定时间、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开展2007年度工程经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一、评审的范围、对象
凡在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生产建设、勘察设计、科学研究、安全生产和管理、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和技术管理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符合有关规定任职条件的均可申报评审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评审时间
1、高级工程师、经济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已陆续开始,各单位如有申报高级职务人员,须浏览省经贸委等相关网站,并及时与市经贸委人事科联系,领取评审表。申报材料于各专业报送截止时间提前15天报送市经贸委人事科。
2、申报工程技术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材料报送时间为8月1日至9月20日,逾期恕不受理。
三、申报评审放宽的条件
1、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未按规定考核确认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可在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基础上,相应增加一年的专业工作年限,直接申报高一级技术资格。
2、申报工程、经济专业资格,外语不作必备条件。
3、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自身条件,根据申报评审条件,自主申请参加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不受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指标的限制。
4、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与用人单位签有正式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并工作一年以上,符合工程技术职务有关规定条件的,可通过现工作单位,直接申报评审任职资格。
四、报送材料有关规定及要求:
1、申报人员严格按照《申报工程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清单》的有关项目认真组织填报评审材料,《评审表》填写内容要真实,字迹工整、清晰。报送的评审材料需附目录1份,贴于材料袋背面(目录格式见附表四)。
2、各县(市、区)职改办、市直各主管部门职改办委托函一份;
3、上年度曾被否决的,应补充新的业绩材料。
4、申报材料的复印件经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代表作与其他文章复印件除外,复印件统一用A4纸)。
5、申报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代表作必须是申报者独立撰写。正常晋升工程师职务人员不受是否发表限制;破格晋升的对象,需提交在省级以上本行业刊物、大学本科学校主办的学术刊物或大专学报独立发表3篇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
6、各单位在申报之前,应将《申报XX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在本单位张贴公示七天以上(含七天)。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基层单位意见栏中,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XX年X月X日止X月X日),材料真实,符合XX职务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7、申报的评审材料,各县(市、区)由经贸局审核并加盖公章;市直单位由各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人事关系委托人才交流中心 *** 的,材料由人才交流中心审核加盖公章后报送;非公有制企业直接报市经贸委人事科。
五、截止时间
本次评审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07年12月底。
六、评审部门
要求参加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社会化评审的人员,中级职务报市经贸委人事科;市直单位初级职务评审,除市建设局、交通局系统的专业技术人员外,其他的均报市经贸委人事科。
报送地点:漳州市芗城区上街片仔癀大楼市经贸委(三楼)
联系单位:市经贸委人事科
联系人:胡素娇、林耀鸿
联系 *** :2023528、2023541
附件:1、《申报工程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清单》
2、《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汇总表》
3、《申报××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
4、《申报材料目录封面》
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到市经贸委领取,评审条件、评审程序、其他表格等可到市经贸委网站浏览、下载。网址:http:// zzjmw.zhangzhou.gov.cn
·关于领取2007年度造价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2008年3月24日)
·转发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8年3月20日)
·关于开展漳州市2008年度建设行业不具备规定学历工程技术人员晋升初、中级... (2008年3月5日)
·转发《关于2008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 (2008年3月3日)
·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度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 (2008年2月18日)
·转发《关于200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2008年1月14日)
·关于做好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2007年12月3日)
·关于报送工程技术人员土建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2007年7月5日)
安徽省2022年一级职称评审结果公布时间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54号)精神,经安徽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裴晓鹏等4位同志取得教授任职资格,王松柏等3位同志取得正高级讲师任职资格,李俊等17位同志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储莉等29位同志取得高级讲师任职资格,童亚军等4位同志取得讲师任职资格。
按照《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要求,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1日至25日。在公示期内如对通过人员持有异议,请以书面或 *** 形式向省纪委派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机关纪委以及安徽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省纪委派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 :0551-62606185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编:230091
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机关纪委 *** :0551-62173276
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职改办 *** :0551-62173156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301号 邮编:230022
附件:2022年度取得安徽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 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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