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化工工程师职称考试时间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化工工程师报考条件报名时间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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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化工工程师考试时间安排

全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介绍2007/08/31 00:38国家对从事化工工程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化工工程师职称考试时间,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

化工工程师职称考试时间(化工工程师报考条件报名时间)

一、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化工工程师职称**考试时间,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二、化工专业委员会负责拟定化工专业考试大纲和命题化工工程师职称考试时间,建立并管理考试试题库化工工程师职称考试时间,组织阅卷评分,提出评分标准和合格标准建议。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负责审定考试大纲、年度试题、评分标准与合格标准。

三、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组成。

四、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五、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行政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注册化工工程师考试信息检索目录]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介绍

注册化工工程师专业考试大纲

注册化工工程师基础考试大纲

注册化工工程师考试时间安排

注册化工工程师报考条件

注册化工工程师考试实施办法

注册化工工程师新旧专业对照表

报考化工工程师条件

1、取得本专业(指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制药工程、轻化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等)或相近专业(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3、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注册化工工程师和助理工程师(或中高级工程师)一样么,二者有什么区别?

化工助理工程师(或中高级工程师)和注册化工工程师严格说不是一样的。区别如下:

一、化工助理工程师(或中高级工程师):

化工助理工程师(或中高级工程师)一般可以理解为化工专业的助理工程师(或中高级工程师)化工工程师职称考试时间,这个职称的管理审批一般归属当地的人事部门化工工程师职称考试时间,由企业组织报批化工工程师职称考试时间,这个每年评审一次,工程师资格考试要参加国家组织的计算机和英语考试。

全国化工类职称评定的几要素:

1、化工初级工程师:本科学历,从事化工类相关工作一年以上。

2、化工中级工程师:本科学历,具有初级职称四年以上,工作年限满5年,并在省级或省级以上,有双刊号的刊物(CN号和ISSN号同时具备)上发表一篇论文(有些单位需要发表二篇)。研究生学历,工作年限满2年,发表论文要求同上。

3、化工高级工程师:本科学历,具中级职称八年以上,并在省级或省级以上,有双刊号的刊物(CN号和ISSN号同时具备)上发表二篇论文。

以上评定,若是本科学历的,还需要通过计算机等级考试和职称英语考试,不过这些考试都是很基本,比较简单的,稍微下点功夫就可以通过的。

发表论文,一定要注意在省级或省级以上的刊物上发表,并同时具有双刊号的刊物。

二、注册化工工程师:

注册化工工程师是具备执业资格的化学工程师,这是对一些特殊行业的设计或者从业人员的国家级的资格证书。常见的还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监理师等等。注册化学工程师要参加国家组织的职业资格考试,取得考试科目成绩合格以后,并到相应的机构注册,才可获得注册工程师资格。当然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参加注册化工工程师的考试的,国家对报名人员的条件也有要求注册化工工程师挂*。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指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制药工程、轻化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等,详见附表1,下同)或相近专业(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等,详见附表1,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二)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三)取得其化工工程师职称考试时间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2、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后;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四)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3、截止到当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四)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七)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八)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全国各等级考试时间表

每年考证时间表

一月考试表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考试 中旬 初试一般为每年1月中旬左右,复试一般在5月上旬前结束

中英合作金融管理/商务管理专业 12、13、14日 公共课与自学考试同时考,专业课考试时间在1月和7月

自考统考 13、14日 作为四月、十月考试的补充,由省考办根据本省的具体情况决定

MBA联考 20日 工商管理硕士,Maste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缩写MBA,是源自美国的硕士学位。

2007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20、21、22日

二月考试表

LSAT(美国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10、12日

三月考试表

TEF法语 --- TEF (Test d''Evaluation de Francais)法语水平测试,是据法国驻华大使馆规定必需参加的法语水平测试。

国际物流师 --- 每年的3、6、9、12月第三个周日

PETS 第二个周六周日 PETS,Public English Test System,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是教育部考试中心设计并负责的全国性英语水平考试体系,分五个级别。

项目管理师职业资格认证考试 24日

四月考试表

速录师职业资格考试 ---

职称英语 4中旬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 7日

J.TEST 15日 J.TEST是鉴定日语实际应用能力的考试,由东京日本语研究社所属的日本语检定协会在1991年创办。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20、21、22日

自考统考 21、22日

五月考试表

营销师职业资格认证考试 ---

人力资源师职业资格认证考试 ---

物业管理师 ---

全国秘书职业资格考试 --- 5月和11月各考1次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12、13日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2、13日

注册建筑师 一级 二级 12、13、14、15日

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考试 --- 全国试点阶段,考试时间由劳动部通知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9、20日

调查分析师 21日

企业信息管理师 21日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 26日

土地登记 *** 人 26、27日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6、27日

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考试 28日

棉花质量检验师 5月27日至6月2日

六月考试表

英语四六级考试

CET-4考试时间:

2007年6月23日(星期六)上午9:00-11:20;

CET-6考试时间:

2007年6月23日(星期六)下午15:00-17:20

高考 7、8、9日

GRE 9日 GRE是Graduate Record Examination的缩写,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资格考试。

J.TEST 10日

项目管理师职业资格认证考试 16日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19日

注册税务师考试考试 22、23、24日

全新标准商务日语jetro 6月30日开考

七月考试表

自考统考 7、8日 作为四月、十月考试的补充,由省考办根据本省的具体情况决定

中英合作金融管理/商务管理专业 6、7、8日 公共课与自学考试同时考,专业课考试时间在1月和7月

八月考试表

JTest 8月5日 今年新增的一次Jtest考试

九月考试表

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认证考试 ---

LCCIEB秘书证书 --- 教育部考试中心与英国伦敦工商会考试局(London Chamber Commerce and Industrial Examinations Board,省略为LCCIEB)签订协议,合作开展伦敦工商会考试局举办的职业资格证书考试。

PETS 第二个周六周日 PETS,Public English Test System,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是教育部考试中心设计并负责的全国性英语水平考试体系,分五个级别。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9月下旬

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 7、8、9日

价格鉴证师 7、8、9日

注册设备监理师 8、9日

注册安全工程师 8、9日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8、9日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 9日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ational Computer Rank Examination,简称NCRE)

项目管理师职业资格认证考试 15日

国际商务师 15、16日

建造师 15、16日

司法考试 16、17日

注册土木工程师 22、23日

注册化工工程师 22、23日

注册电气工程师 22、23日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22、23日

注册结构工程师 23日

十月考试表

保险经纪人基本资格考试 ---

GCT工程硕士(Graduate Candidate Test)学位考试 倒数第二个周末 07年7月初、中开始网上报名,07年7月28日至31日为现场报名时间

成人高考 13、14日

J.TEST 14日 J.TEST是鉴定日语实际应用能力的考试,由东京日本语研究社所属的日本语检定协会在1991年创办。

TSE 16日 TSE,Test of Spoken English,美国教育考试服务处为非英语国家的学生提供的英语口语熟练程度的考试。

市场总监销售经理业务资格培训认证 18日

造价工程师 20、21日

房地产经纪人 20、21日

企业法律顾问 20、21日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 20、21日

矿业权评估师 20、21日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 20、21日

审计、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1日

出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1日

自考统考 27、28日

十一月考试表

营销师职业资格认证考试 ---

人力资源师职业资格认证考试 ---

物业管理师 ---

全国秘书职业资格考试 ---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3日

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考试 --- 全国试点阶段,考试时间由劳动部通知

国家公务员招录考试 25日

十二月考试表

日本语能力测试 每年12月之一个星期日全球统一考试 今年是12月2日

英语四六级考试 ---

项目管理师职业资格认证考试 15日

J.TEST 16日

更多2007年考试资讯

公共关系职业认证

春季:每年六月十日之前 秋季:每年十二月十日之前

心理咨询师

一年有两次鉴定考核(五六月或十/十一月,具体日期以每年年初国家职业鉴定中心公布为准)

GMAT(GMAT,Graduate Management Admission Test,国外工商管理硕士MBA入学考试)

2、3、4、5、6、7、8、9、11、12月从每月3号起所有的工作日

物流师/助理物流师 物流师/助理物流师处于全国试点阶段,考试时间由劳动部通知

导游资格考试 考试时间一般在10月至12月间

GRE(Graduate Record Examination的缩写,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资格考试)笔试 机考全年每个工作日

托福TOEFL(Test of English as a Foreign Language

化工职称如何考取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2003年3月27日)

之一章 总则

之一条 为加强对化工工程设计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执业资格制度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从事化工工程(包括化工、石化、化纤、医药和轻化)设计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 国家对从事化工工程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注册化工工程师,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五条 建设部、人事部等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建设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等依照本规定对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的考试、注册和执业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下设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化工专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化工专业委员会),由建设部、人事部和有关行业协会及化工工程的专家组成,具体负责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的考试、注册和管理等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地区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的考试组织、取得资格人员的管理和办理注册申报等具体工作。

第二章 考试

第七条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第八条 化工专业委员会负责拟定化工专业考试大纲和命题,建立并管理考试试题库,组织阅卷评分,提出评分标准和合格标准建议。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负责审定考试大纲、年度试题、评分标准与合格标准。

第九条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组成。

第十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第十一条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行政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第三章 注册

第十二条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者,可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由该委员会向化工专业委员会报送办理注册的有关材料。

第十三条 化工专业委员会向准予注册的申请人核发由建设部统一 ***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和化工专业委员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申请人经注册后,方可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执业。

化工专业委员会应将准予注册的注册化工工程师名单报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备案。

第十四条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在期满前30日内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在从事化工工程或相关业务中犯有错误,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2年的;

(三)自受刑事处罚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5年的;

(四)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化工专业委员会依照本规定第十五条决定不予注册的,应自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如有异议,申请人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第十七条 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化工专业委员会撤销其注册:

(一)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在化工工程设计和相关业务中造成工程事故,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的;

(四)经查实有与注册规定不符的;

(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

第十八条 被撤销注册人员对撤销注册有异议的,可自接到撤销注册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第十九条 被撤销注册的人员在处罚期满5年后可依照本规定重新申请注册。

第四章 执业

第二十条 注册化工工程师的执业范围:

(一)化工工程设计(含本专业环保工程);

(二)化工工程技术咨询(含本专业环保工程);

(三)化工工程设备招标、采购咨询;

(四)化工工程的项目管理业务;

(五)对本专业设计项目的施工进行指导和监督;

(六)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第二十一条 注册化工工程师只能受聘于一个具有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

第二十二条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由其所在单位接受委托并统一收费。

第二十三条 因化工工程设计质量事故及相关业务造成的经济损失,接受委托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并有权根据合约向签章的注册化工工程师追偿。

第二十四条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管理和处罚办法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五章 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五条 注册化工工程师有权以注册化工工程师的名义从事规定的专业活动。

第二十六条 在化工工程设计、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中形成的主要技术文件,应当由注册化工工程师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修改注册化工工程师签字盖章的技术文件,须征得该注册化工工程师同意;因特殊情况不能征得其同意的,可由其他注册化工工程师签字盖章并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 注册化工工程师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维护社会公众利益;

(二)保证执业工作的质量,并在其负责的技术文件上签字盖章;

(三)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商业技术秘密;

(四)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及以上单位执业;

(五)不得准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

第二十九条 注册化工工程师应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并作为再次注册的依据条件之一。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在实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之前,已经达到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条件的,可经考核认定,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第三十一条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可按规定的程序申请参加考试、注册和执业。

第三十二条 从事化工工程设计活动的单位配备注册化工工程师的具体办法,由建设部商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注册化工工程师签字盖章生效的技术文件种类及管理办法由化工专业委员会制定。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

发布部门:人事部/建设部 发布日期:2003年03月27日 实施日期:2003年05月01日 (中央法规)

Ⅰ考试及相关

一、简介

注册化工工程师,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经注册登记后,在经济建设中从事化工工程(包括化工、石化、化纤、医药和轻化)设计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2003年3月,人事部、建设部下发了《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3〕26号),国家开始实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各地的考试工作,由当地人人事行政部门会同建设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二、考试科目设置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组成。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年限者,方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考试科目待定)

三、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指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制药工程、轻化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等,详见附表1,下同)或相近专业(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等、详见附表1,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二)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三)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化工设计工作满1年。

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一) 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二) 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三) 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后;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四) 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五) 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六) 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四、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一) 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二) 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三) 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历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四) 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五) 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六) 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七) 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八) 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在实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以前,已经达到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条件的,可经考核认定,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具体认定办法详见《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

五、考试成绩管理

专业考试合格后,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六、报名及考试时间

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目前此项考试还没有开考。

Ⅱ 专业考试内容:

一.物料、能量平衡

掌握工艺过程的物料、能量平衡设计分析 *** 及对系统和单元设备计算技能。

1.1工业过程和化工过程的物料、能量(包括损耗)分析,化学反应式。

1.2过程计算和物料平衡、能量平衡,过程质量守恒和能量守恒定

2.热力学过程

掌握热力学过程设计分析 *** , 以及对系统和单元设备计算技能。

2.1物质的物理和化学性质:物质的物理性质的估算和换算,理想气体和混合气体,溶液性质。

2.2热力学之一定律和能量:工业应用的基本设计知识和计算技能,包括相平衡、相图、潜热、PVT数据和关系、化学热平衡、反应热、燃烧热、热力学过程、热能综合利用、蒸汽和冷凝水平衡。

2.3热力学第二定律和熵:工业应用的基本设计知识和计算技能。

2.4动力循环:制冷和热泵-

3.流体流动过程

掌握主要类别流动过程的设计分析 *** ,工业应用及对系统和单元设备计算技能。

3.1伯努利方程应用,如管道水力计算、通过床层的流体流动、两相流等。

3.2流体输送机械工艺参数的计算。

3.3气流输送。

3.4气、液、固分离的一般过程。

4.传热过程

掌握传热过程设计分析 *** ,工业应用及对系统和单元设备工艺计算技能。

4.1能量守恒理论知识和在工业实际问题中的应用。

4.2传导、对流、辐射热传递过程的分析、计算。

4.3热交换器的工艺设计。

5.传质过程

掌握传质过程设计分析 *** ,工业应用及对系统和单元设备计算技能。

5.1质量平衡理论知识和在工业应用中的计算技能。

5.2对吸收、解吸、吸附、蒸馏、干燥、萃取、蒸发、结晶、增湿和除湿等过程的分析。

6.化学反应动力学

掌握工业实现化学反应过程的设计分析,工业应用及对系统和单元设备计算技能。

6.1化学反应动力学基本原理及工业应用。

6.2化学反应器类型比较和选择。

6.3化学反应器的工艺计算及分析:依据速率模型和/或产品分布(停留时间分配和相应转化率)来设计工业反应器,理想等温反应器(单级和多级间歇式反应器、活塞流反应器和连续搅拌罐式反应器)及单一绝热和非等温的单相反应器分析。

6.4反应器的工艺控制。

7.化工工艺设计

掌握化工装置工艺设计 *** 和技能。

7.1工艺方案优化设计。

7.2工艺流程图。

7.3设计压力和设计温度的确定。

7.4能耗计算。

7.5设备(容器、热交换器、塔器、泵、风机、压缩机等)工艺参数的确定;了解特殊制造要求、材料性质及防腐蚀要求。

7.6过程控制(检测、分析、指示和控制)方案的确定。

7.7熟悉工艺装置中的消防、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法规和应用。

8.化工工艺系统设计

掌握化工装置工艺系统设计 *** 和技能。

8.1装置内工艺和公用工程管道及仪表流程图(PID、UID)。

8.2系统阻力降分析,管道中可压缩流体和不可压缩流体的阻力计算,管道、阀门的噪声控制,设备的接管要求,机泵压差要求。

8.3阀门和安全阀、爆破片、限流孔板、阻火器、疏水器等的设置原则及有关数据表;管道数据表。

8.4设备标高和泵的净正吸入压头(NPSH)。

8.5熟悉工厂的设备布置设计要求。

8.6熟悉工厂的管道布置要求,熟悉设备、管道的绝热和涂漆要求。

8.7通用安全分析 *** ,熟悉HAZOP(危险与可操作)分析和故障树形图分析、列表法。

9.工程经济分析

熟悉在工程项目中运用工程经济分析 *** 的基本内容。

9.1工程造价基本知识,技术经济分析的有关数据及经济效果的评价 *** ,设计方案评价的要求和准则。

9.2了解成本和各类费用构成。

9.3了解工程建设投资构成和估算 *** 。

10.化工工程项目管理

熟悉工程项目管理,熟悉我国有关基本建设法律法规。

10.1工程项目管理概念和基本知识。

10.2工程招标形式和程序,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工程承包和资源控制,工程索赔。

10.3工程设计知识(内容、程序和阶段),我国有关基本建设法律法规。

10.4化工专业在工程项目实施各阶段(咨询、项目前期工作、报价、设计、采购、施工、试车等)的职责、文件内容和表达深度。

另外应在基础考试通过才可以进行专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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