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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由"福建省机电控股公司职改领导小组"为审批部门的中级职称,是有效的职称证吗?

是的 这个很正常 人事局没有足够的专业知识 所以会委托一些部门进行职称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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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助理工程师评审 ***

当然可以福建机电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你福建机电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年限早够评了,不过各省的条件不太一样,我给上福建的评审条件让你看看: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福建省人事厅 文件

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福建省人事厅

关于福建省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意见

各设区市人事局、经贸委(经委、经发局)、省直各单位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为了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根据中央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国家人事部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规定以及原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省人事局闽职改字(1993)18、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正常化评审以来的工作实践,对今后我省企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范围和对象

(一)凡在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生产建设、勘察设计、科学研究、安全生产和管理、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和技术管理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均可考核确认或申报评审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工程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定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三)大中专毕业生考核确认相应档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闽职改字(1993)18号和闽人发(2000)84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二、岗位设置与要求

工程技术职务岗位的设置要按照因事设岗、择优聘任的原则,运用职位分类原理,根据本单位的工作性质和工作难易程度、责任轻重、复杂程度及任职条件,科学合理设置,确定合理的结构比例,并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岗位的设置一般从低岗设起,避免高岗低职责。

三、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热爱祖国,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专业技术人员每个年度必须进行专业技术工作考核,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要求其任现职以来近5个年度考核合格。

3、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结合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新理论、新技术、新 *** ,掌握新信息,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应按有关规定接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4、除符合闽人发(2002)152、154号文件所规定的免试条件外,凡申报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均需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

(二)申报评审各级工程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技术员

(1)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在助理工程师、工程师指导下能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或一般现场技术工作;

(3)非全日制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

2、助理工程师

(1)能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一定的组织工作能力和独立完成指定范围内的科技管理工作能力,或能完成一般技术研究、设计或现场技术、技术管理工作;

(3)中专毕业,从事技术员职务工作4年以上;

(4)非全日制大专毕业,从事技术员职务工作3年以上。

3、工程师

(1)较系统掌握并能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2)能独立承担本专业较复杂的研究、设计工作或现场技术、技术管理工作,具有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或技术管理问题的能力;任现职期间,参加过两项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术工作或技术管理、技术服务工作,并持有单位的有效证明;

(3)任现职期间,能结合本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独立撰写1篇学术论文或技术工作总结;

(4)能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和学习;

(5)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职务工作4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职务工作5年以上。

4、高级工程师

(1)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并能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2)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现场技术或生产、技术管理的实践经验,能独立或为主承担重要研究课题、重大工程项目的设计或主持、组织重大工程项目的实施,能解决本专业技术疑难问题,并取得较好成果与社会、经济效益;任现职期间,担任过两项以上本专业技术负责人;

(3)任现职期间,能结合本专业技术工作实践,撰写有价值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或技术总结。省属单位和设区市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至少有1篇独立撰写的论文在正式出版发行的省级以上本行业刊物或大学本科学校主办的学术刊物(均需有CN或ISSN刊号,不含增刊,下同)上发表,县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提交1篇独立撰写但具有相当水平、未发表的论文或专业技术总结;

(4)能指导工程师工作和学习;

(5)获得博士学位,从事工程师职务工作2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和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工程师职务工作5年以上。

(三)破格晋升中高级工程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条件及具体要求

为广开才路,不拘一格地选拔人才,对在工程技术岗位上工作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工程技术人员,可破格申报评审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破格晋升,一般遵循逐级晋升的原则。

申报破格评审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除符合上述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4)条评审条件外,任现职期间还应符合下列具体条件中的任意一条:

1、破格评审工程师的申报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正式出版发行的省级以上本行业刊物、大学本科学校主办的学术刊物或大专学报独立发表3篇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

(2)在设区市级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个人本专业专著(独立作者或之一作者,不含编辑出版);

(3)获国家或省 *** 表彰的自学成才标兵。

不具备规定资历人员应达到规定学历要求,并从事助理工程师职务工作满3年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承担并完成设区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大型项目、技术攻关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的主要专业技术负责人、关键技术攻关者(限前两名);

(2)获国家四等奖、省部三等奖或设区市(厅)级一等奖以上科技成果的主要贡献者(国家级限前5名,省级限前3名,设区市级限前2名,下同);

(3)取得1项授权发明专利或3项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或取得授权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合计5项)的发明人或设计人(均限前2名,下同)。

2、破格评审高级工程师的申报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从事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正式出版发行的省级以上本行业刊物或大学本科学校主办的学术刊物独立发表过4篇以上(含正常晋升的1篇在正式出版发行刊物独立发表的专业论文)本专业学术论文;

(2)在省级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过个人本专业专著(独立作者或之一作者,不含编辑出版);

(3)国家表彰的全国自学成才标兵。

不具备规定资历人员应达到规定学历要求,并从事工程师职务工作满3年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省委、省 *** 表彰的省优秀专家;

(2)承担并完成省以上重点研究课题、重点项目、大型项目、技术攻关项目、技术改造项目、新产品开发项目,经国家或省部业务主管部门鉴定,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主要专业技术负责人、关键技术攻关者(限前两名);

(3)在科学技术研究、设计等专业技术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获国家三等奖、省部二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4)取得2项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

3、上述规定的省(市)以上的重大科研课题、重点项目、大型项目、技术攻关项目、技术改造项目、新产品开发项目均指列入省(市)计委、经贸委、科技厅(局)等综合部门立项并编入目录的项目,以有关文件为依据,并以担任该项目的主体工程为准。

4、上述规定的各奖项指的是国家、省、市各级 *** 及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主持评定的有关专业技术奖项: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优秀新产品奖;主要贡献者应持有个人得奖原件且有名次排列。对上述规定的同层次(指国家级、省部级或设区市级)奖励等级低一级的奖励有两项者,也可作为破格申报相应职务任职资格的条件。

5、1966年以前入学的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或1970-1976年入学的大学普通班毕业生,从事工程师工作满5年,并符合不具备规定学历或不具备规定资历人员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条件的任意一条,可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6、学历、资历双破格者,应同时符合上述学历、资历破格条件。

四、申报评审程序

(一)申报对象的评审材料应经过公示,具体办法按闽人发(2002)154号文规定执行。

(二)已实施评聘分开的单位,可不受所在单位岗位职数或结构比例的限制,推荐、申报评审,但应根据岗位职数或结构比例进行聘任;未实施评聘分开的单位,应在上级核定的岗位职数或结构比例限额内推荐、申报评审。

(三)申报评审程序参照闽职改字(1993)19号文有关规定执行,工程系列各专业高级职务评审材料由省系列主管部门和省人事厅共同预审,评审结果报省人事厅批准确认,同时报省系列主管部门备案。

五、评审组织和评审工作

(一)评审组织

1、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根据省人事厅闽人发(2002)115号文规定要求,从2003年起,工程系列各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均须组建评审委员库。评委库的组建由组建部门和省工程系列主管部门联合上报省人事厅审批。评审时,从评委库中随机抽选规定数量的委员组成专业组和评委会。

2、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各设区市职改领导小组批准组建的中级职务评委会,报省系列主管部门备案;省直单位组建中级职务评委会,报省系列主管部门批准,报省人事厅备案;具备条件的设区市和省直单位,在组建中级职务评委会时应组建评委库。评审结果报省工程系列主管部门备案。

(二)关于申报对象代表作的规定

1、申报工程师的代表作要求

对于符合学历破格条件第(1)条的申报对象,应提供1篇正式发表的论文作为代表作;其他申报对象可提供1篇独立撰写但未正式发表的技术工作总结或论文作为代表作。

2、申报高级工程师的代表作要求

对于符合学历破格条件第(1)条的申报对象,应提供2篇正式发表的论文作为代表作;其他申报对象应提供1篇正式发表的论文作为代表作(其中,县属企事业单位的申报对象可提供1篇独立撰写但具有相当水平、未正式发表的技术工作总结或论文)。

3、代表作的鉴定

(1)评委会办事机构应将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每篇代表作,隐去作者姓名和单位名称后送2名同行专家鉴定。

(2)专家由专家库产生。

(3)专家鉴定意见包含综合评价和定性评分两项内容,定性评分设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档次。

(4)评委会办事机构,应将鉴定意见表隐去鉴定专家名字和单位名称后,与申报对象的申报材料一并提交专业组和评委会评审。

(三)破格人员以及“选优”评审对象必须在评审会召开之前,由同行专家进行相应的理论考核和论文答辩,着重考核其是否确有真才实学,并将考核答辩成绩及评语提交评委会。所学专业与所申报专业不一致的人员是否参加理论考核和论文答辩,由各专业评委会组建部门决定。

六、其他

(一)申报对象的送审材料,各申报、推荐单位,要严格审查,如实反映情况。对弄虚作假,谎报成果、业绩,伪造学历、资历,代写、抄袭论文等,一经查出,除通报批评外,取消评审资格,已评上的取消其任职资格。

(二)本年度评审被否决的,在下一年度评审时,如有补充新的评审材料,可予申报。

(三)本意见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省工程技术经济专业职改领导小组、省职改办《关于福建省企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专业技术职务经常化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闽经职改【1993】025号)同时废止,过去所发文件凡与上述意见不一致的条款,以本意见为准。本文未载明的,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意见由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培训与职称处负责解释。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福建省人事厅

二OO三年四月十八日

主题词:人事 职称 工程技术△ 评审 意见

抄送:省经贸委领导、省人事厅领导、有关处室、存档(各2)。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2003年4月22日印发

福建机电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福建机电控股职称

福建省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职称评审是算公有制的吗

福建省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职称评审是算公有制的吗福建机电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

福建省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职称评审是算公有制的。

公有制是一种相对于私有制的经济制度,在这种制度下生产资料私有制消失,生产资料不进行排福建机电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他性占有,公有制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国家和集体控股,具有明显的公有性,有利于扩大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增强公有制的主体作用。

福建省人民 *** 十二办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全称是什么

晋升中级职称(讲师,工程师):需要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论文三篇,公开发表,省级刊物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 豫人社[2009] 271号 一、职称外语考试有效期问题 1999年及以后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合格证书(原有效期4年)、2000年及以后取得B、C级合格证书(原有效期3年),或者2005年及以后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或古汉语、医古文考试成绩达到60分的,申报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时长期有效,不受原有效期的限制;其申报或聘任再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仍须参加职称外语考试并达到相应要求。取得省级合格证书或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省内通用标准的,当年有效。转换系列(专业)评审的人员,由无外语要求的系列(专业)转评有外语要求的系列(专业),须参加相应等级的职称外语考试并达到要求;其它转评人员职称外语不作要求。 二、年度考核问题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或未确定考核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或未确定考核等次的年份,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从考核不合格年份的次年重新计算任职年限。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三、申报学历问题 (一)凡申报人所具有学历的专业与现从事的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时,应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时按破格条件进行评审。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学科分类,同一学科内的专业为相近专业。从职称申报的角度,我省把同属文科类或理工科类的专业视为相近专业,但有些特殊专业如医学、外语、理学、工学等应严格要求本专业。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专业)对学历专业有另行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参加工作后取得的本科及以下学历,从取得学历之日起满两年后可正常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不满两年可破格申报。 (三)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或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可正常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上述学历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硕士或博士研究生,申报时须提交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在职学习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但没有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的人员,需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方可正常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任职年限问题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后,用人单位根据相关政策进行聘任,从实际聘任起开始计算任职年限。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研究生上学期间不能计算为任职年限。 五、申报问题 (一)破格申报问题 为了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吸引、鼓励高层次人员来我省工作,博士后流动站合格出站人员、博士、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以及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省管优秀专家、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方面一等奖的主持人,经用人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同意,省职改办批准,可以破格1-2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特别优秀的人员(卫生系列除外)可以越级申报。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实行任职年限破格。任职年限破格人员申报时,须提交用人单位的专题推荐报告和2名以上同行高级专家推荐意见。 学历达不到相应要求的人员仍允许学历破格申报。 (二)转换系列申报和申报两个资格问题 1、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变动,须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可申报同级转评,取得与现工作岗位一致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未经转评的人员,当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