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嘉兴市交通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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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的技术职称是怎么评的

1.这个涉及详细各种职称的评定,你可以阅读《交通部 国务院科技干部局关于颁发港务(航政)监督和交通监理技术干部技术职称考核、晋升暂行业务标准的通知》

关于嘉兴市交通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信息

2.具体通知如下:

各省、市、自治区科技干部管理部门,各交通(航运)厅、局,交通部直属各单位:

为了认真培养港务(航政)监督和交通监理技术干部,做好考核、晋升工作,现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港务(航政)监督和交通监理属于技术管理工作。从事港务(航政)监督和交通监理工作的技术干部,应按照国务院《工程技术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和国务院科技干部局(80)国科干字第199号文《关于确定和晋升科技管理干部技术职称的意见》考核评定相应的技术职称。有关复查、套改、考核、测验的具体工作,按国务院科技干部局下发的《关于执行,工程技术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若干问题的说明》和《补充说明》等文件办理。

二、为便于考核评定工作,根据《工程技术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和《关于确定和晋升科技管理干部技术职称的意见》的精神,结合港务(航政)监督和交通监理工作的特点,制定了《港务(航政)监督技术干部技术职称考核、晋升业务标准》和《交通监理技术干部技术职称考核、晋升业务标准》现发给你们参照执行。各有关单位的考核、评定工作,当前应先在具备规定学历和原有技术职称的科技管理干部中进行,待国家有统一规定后再全面铺开。在实施中,要加强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注意总结经验,及时反映存在的问题。

附一:港务(航政)监督技术干部技术职称考核、晋升暂行业务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港务(航政)监督方面船舶登记、签证、港口、码头、辖段的安全管理,外轮监督检查,船员考证发证,危险货物管理和监装,水域船舶保护和船舶防污、化验,海损、污染事故及违章的调查处理,航海通告和海图修改,组织防治、防风、破冰等,以及制定、修订港务(航政)监督规章,航政通讯导航,业务值班等组织管理技术工作的业务技术干部。

一、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具备下列条件,定为技术员:

1.对港务(航政)监督一般技术管理状况有初步了解,并在有关人员指导下,能够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务。

2.具有从事港务(航政)监督技术管理工作一般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

二、见习一年期满的高等院校四年制本科毕业生、技术员,具备下列条件,确定或提升为助理工程师

1.能基本掌握分管港务(航政)监督技术管理工作的状况和有关规章制度,并有处理一般海损、污染事故及船舶安全航行等技术管理的实际工作能力。

2.具有从事港务(航政)监督技术管理工作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

3.能阅读本专业一般的外文资料。

三、具备下列条件的助理工程师,提升为工程师:

1.熟悉辖区港务(航政)监督技术管理工作现状及其发展情况,能较准确运用港务(航政)监督规章制度,并具有修改或制定单项或局部港务(航政) 监督规章制度的能力。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解决较复杂的海损、污染事故、违章及船舶安全航行等方面的技术问题,能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并取得一定成绩。

2.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熟悉党和 *** 的有在方针政策。

3.掌握本专业比较系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

4.能指导初级港务(航政)技术管理干部的业务工作和技术学习。

5.掌握一门外语,能够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四、具备下列条件的工程师,提升为高级工程师

1.通晓国内外港务(航政)监督管理状况。从事部门技术管理工作有显著成绩。

2.具有丰富的技术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能制定并准确贯彻港务(航政)规章制度。能分析处理重大海损、污染事故、重大违章和船舶安全等复杂的技术疑难问题。对港务(航政)监督技术管理工作的发展建设上有独到见解或论著。在培养人才上有贡献。

3.有系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广泛了解本学科在国内外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4.有较高的政策水平,能掌握党和 *** 的有关方针政策,并能分析研究港务监督工作方面的科技政策,提出有益的建议。

5.熟练地掌握本专业方面的外语。

附二:交通监理技术干部技术职称考核、晋升暂行业务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交通监理方面的机动车检验、管理和车辆改装、改造计划的审查,车辆定型、改装、改造的鉴定,车辆保养、修理,驾驶员培训和路政管理监督,驾驶员考试和管理,新修道的验收,检测仪器的使用、排除故障以及分管路段的安全管理、交通指挥、事故处理和修订交通监理规章制度等组织管理技术工作的业务技术干部。

一、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具备下列条件,定为技术员:

1.对分管的交通监理技术管理状况有一般了解,并在有关人员指导下,能够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务。

2.具有从事交通监理技术管理工作的一般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

二、见习一年期满的高等院校四年制本科毕业生、技术员,具备下列条件,确定或提升为助理工作师:

1.能基本掌握分管的交通监理技术管理工作的现状和有关的规章制度,并有处理一般交通事故和车辆鉴定、新修路的验收和安全管理等实际工作能力。

2.具有从事交通监理技术管理工作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

3.能阅读本专业一般的外文资料。

三、具备下列条件的助理工程师,提升为工程师:

1.熟悉辖区交通监理的技术管理工作现状及其发展情况,能较准确地运用交通监理规章制度,并具有修改或制定的能力。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处理较复杂的交通事故,解决安全管理中所遇到的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2.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熟悉党和 *** 的有关方针政策。

3.掌握本专业比较系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

4.能指导初级交通监督技术干部的业务工作和技术学习。

5.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四、具备下列条件的工程师,提升为高级工程师:

1.通晓国内外交通监理技术管理状况,从事部门技术管理工作有显著成绩。

2.具有丰富的技术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能制定并准确运用交通监理规章制度。能解决安全管理中所遇到的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在复杂交通事故案件结论上能够把关。对交通监理技术管理工作的发展建设上有独到见解或论著。在培养人才上有贡献。

3.有系统深入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广泛了解本学科在国内外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4.有较高的政策水平,掌握党和 *** 的有关方针政策,并能分析研究监理工作科技政策,提出有效力的建议。

5.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公路工程及交通工程专业职称怎么评定?申报流程是什么?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有工作年限和学历要求嘉兴市交通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评定,主要负责评审嘉兴市交通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应该是交通局。

浙江省工程技术类职称评定条件是什么?

建设专业高级(不含正高级)工程师应具有系统、坚实的建设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法律法规,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具有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有主持和组织重大工程项目的能力,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技术问题;业绩显著,取得较大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或引进、消化、吸收新技术中取得良好效果;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有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和指导工程师的工作能力;能熟练地运用一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熟练地将计算机技术应用于本专业技术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一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1.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等4类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作为编制人员参加了国家级或作为技术负责人或主要编制人员参加了市(部)级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已正式发布)的制订工作。⑵作为课题负责人或主研人员担任研发或推广完成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2项以上,成果达到市内先进水平并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认可。2.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含项目业主、质量监督等)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了1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3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全过程项目管理。⑵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了1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3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全过程质量监督。⑶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了不少于8项由国家授权单位或市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检测评定工作。3.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含勘察设计、科研、勘察设计成果审查等)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作为项目负责人在勘察设计企业完成了1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3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⑵作为项目负责人在装修设计施工企业完成了1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3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精装修设计工作。⑶国家注册工程师在施工图审查机构或勘察质量审查站完成了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成果审查,是5项大型工程项目或10项中型工程勘察设计成果审查工作的技术审查人。⑷作为主研人员参加完成了国家、市(部)级科技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1项(已结题并通过验收),或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参加完成过市(部)级科研课题2项,或区县(局)级科研项目3项(已结题并通过验收)。⑸作为主要专业的设计技术人员在2项国家重点工程设计中发挥过重要作用。4.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规划)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了1项以上综合性区域规划设计或50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总体规划设计或2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分区规划设计。⑵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了2项以上县域规划或县城总体或规模与之相当的开发区、科学园区总体规划。⑶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了1项以上20万人口以上城市的交通规划或2项以上国家和市级风景区、旅游区、文物古迹区专项规划。⑷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研人员完成了1项以上市(部)级城市规划科研项目,其研究成果已经评审验收。5.从事建设工程施工(含施工、安装、装修等)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作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了1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2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土建工程施工或设备安装工作。⑵作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了1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2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精装修施工工作。6.从事建设工程监理咨询(含监理、测试、建设工程技术经济分析和评价、建设工程投资估算、工程概算编制和审查、投资指标和工程概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制订等)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了1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2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工作。⑵作为监理项目的驻地工程师独立完成了2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3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本专业的施工监理工作。⑶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过2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3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技术测试工作(承接的工程内容应占到每个工程项目测试工作量80%以上时算1项)。⑷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了2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3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咨询(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成果已经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批通过。⑸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了2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3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经济分析和评价、建设工程投资估算、工程概算编制和审查、专项造价咨询、工程造价审计、标底编制等)工作。 ⑹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作为主要编制人参加完成了全国统一或地区统一、行业统一定额等计价依据的编制和管理工作。二业绩成果条件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国家、市(部)级科技成果奖奖项的主要完成者(以奖励证书或表彰文件为准,下同)。2.获得部级优秀设计奖、优秀勘察奖、优秀工程奖奖项的主要完成者。3.获得市级优秀设计奖、优秀勘察奖、优秀工程奖(“巴渝杯”优质工程奖、“三峡杯”优质结构工程奖)奖项的主要完成人。4.获得区县(局)级科技成果奖一、二等奖奖项的主要完成人。5.获得区县(局)级优秀设计奖、优秀勘察奖、优秀工程奖2项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人。 6.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究成果达到市内先进水平并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7.成功地推广应用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取得重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在全市有较大影响,并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8.解决设计、施工、安装中长期未解决的复杂疑难技术问题,社会、经济效益显著,其技术成果经市级以上专业建设专业高级(不含正高级)工程师应具有系统、坚实的建设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法律法规,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具有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有主持和组织重大工程项目的能力,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技术问题;业绩显著,取得较大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或引进、消化、吸收新技术中取得良好效果;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有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和指导工程师的工作能力;能熟练地运用一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熟练地将计算机技术应用于本专业技术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一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1.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等4类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作为编制人员参加了国家级或作为技术负责人或主要编制人员参加了市(部)级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已正式发布)的制订工作。⑵作为课题负责人或主研人员担任研发或推广完成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2项以上,成果达到市内先进水平并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认可。2.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含项目业主、质量监督等)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了1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3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全过程项目管理。⑵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了1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3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全过程质量监督。⑶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了不少于8项由国家授权单位或市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检测评定工作。3.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含勘察设计、科研、勘察设计成果审查等)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作为项目负责人在勘察设计企业完成了1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3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⑵作为项目负责人在装修设计施工企业完成了1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3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精装修设计工作。⑶国家注册工程师在施工图审查机构或勘察质量审查站完成了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成果审查,是5项大型工程项目或10项中型工程勘察设计成果审查工作的技术审查人。⑷作为主研人员参加完成了国家、市(部)级科技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1项(已结题并通过验收),或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参加完成过市(部)级科研课题2项,或区县(局)级科研项目3项(已结题并通过验收)。⑸作为主要专业的设计技术人员在2项国家重点工程设计中发挥过重要作用。4.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规划)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了1项以上综合性区域规划设计或50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总体规划设计或2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分区规划设计。⑵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了2项以上县域规划或县城总体或规模与之相当的开发区、科学园区总体规划。⑶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了1项以上20万人口以上城市的交通规划或2项以上国家和市级风景区、旅游区、文物古迹区专项规划。⑷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研人员完成了1项以上市(部)级城市规划科研项目,其研究成果已经评审验收。5.从事建设工程施工(含施工、安装、装修等)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作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了1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2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土建工程施工或设备安装工作。⑵作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了1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2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精装修施工工作。6.从事建设工程监理咨询(含监理、测试、建设工程技术经济分析和评价、建设工程投资估算、工程概算编制和审查、投资指标和工程概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制订等)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了1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2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工作。⑵作为监理项目的驻地工程师独立完成了2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3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本专业的施工监理工作。⑶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过2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3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技术测试工作(承接的工程内容应占到每个工程项目测试工作量80%以上时算1项)。⑷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了2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3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咨询(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成果已经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批通过。⑸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了2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3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经济分析和评价、建设工程投资估算、工程概算编制和审查、专项造价咨询、工程造价审计、标底编制等)工作。 ⑹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作为主要编制人参加完成了全国统一或地区统一、行业统一定额等计价依据的编制和管理工作。二业绩成果条件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国家、市(部)级科技成果奖奖项的主要完成者(以奖励证书或表彰文件为准,下同)。2.获得部级优秀设计奖、优秀勘察奖、优秀工程奖奖项的主要完成者。3.获得市级优秀设计奖、优秀勘察奖、优秀工程奖(“巴渝杯”优质工程奖、“三峡杯”优质结构工程奖)奖项的主要完成人。4.获得区县(局)级科技成果奖一、二等奖奖项的主要完成人。5.获得区县(局)级优秀设计奖、优秀勘察奖、优秀工程奖2项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人。 6.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究成果达到市内先进水平并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7.成功地推广应用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取得重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在全市有较大影响,并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8.解决设计、施工、安装中长期未解决的复杂疑难技术问题,社会、经济效益显著,其技术成果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9.主持或起草编制、审核的国家、市、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审定并采用。主管部门鉴。9.主持或起草编制、审核的国家、市、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审定并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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