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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高级职称报名时间

工程类高级职称报名时间是6月底。申报报名高级工程师:理工科学历青岛建筑工程职称什么时候报名的,本科无毕业年限限制要求青岛建筑工程职称什么时候报名的,中级取得满5年,专科学历,要求中级满7年,条件符合报名1年1次青岛建筑工程职称什么时候报名的的高级评审。8月中下旬结束网上报名和线下送材料。评审时间在9月-11月,为期3个月的时间,评审会组织各个系列的专家进行材料的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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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考试一般什么时候报名

不同职称考试报名时间都不同青岛建筑工程职称什么时候报名的,像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一般都是五六月份青岛建筑工程职称什么时候报名的;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也是5月份左右青岛建筑工程职称什么时候报名的;教师资格证考试一般在上半年青岛建筑工程职称什么时候报名的的5月和下半年的11月报名,具体时间由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确定后公布;检验技士/ *** /主管 *** 考试报名时间一般在前一年12月份-考试当年1月份,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免试部分科目报名条件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具有工程(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的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免试部分科目:

(1)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2)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青岛建筑工程职称什么时候报名的,青岛职称考试报名时间

2022年山东省青岛市助理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

2022年山东省青岛市助理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是2022年8月25日9∶00—9月1日16∶00,因为根据2022年山东省青岛市助理工程师考试报名的公告上显示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25日9∶00—9月1日16∶00。要及时报名,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中级职称报名时间2021年-一年仅一次-5月底截止

中级职称报名时间2021年,一年仅一次,有申报打算者,需在5月底之前完成报名工作,6月准备材料,7月装订、送审,8-9月人社局初审,10-11月人社局复审,12月出结果,次年3-4月下发工本!!

一、申报须知:

申报地区:武汉市

申报方式:评审方式,准备相应材料即可,不考试

评定条件:工科类专业;专科满7年或本科满5年或研究生满3年;社保达标;提供单位盖章;提供武汉助工。中级职称报名时间2021年

二、申报专业:

建筑工程、环境工程、电气工程、公路工程、工程管理、城市规划、道路与桥梁、土木工程、工民建、市政工程、地质工程、给排水、测绘、装饰工程、风景园林工程、工程造价、暖通、机电工程、机械工程、给排水、林业工程、电气信息工程等。详询武 *** 社局专业目录

三、申报优势:

1、职称说明:有红头批文、评审表、支持查询。

2、报名流程:提交电子档资料,资料审核,审核无误,签订协议,正常报名。

3、优势:武汉市人社局发证、周期短、档案完整。

4、签订保障:申报不过全额退费!证书查不到全额退费

我单位06年成立,连续15年专业 *** 评审湖北省各市助理工程师、中级工程师,目前针对武汉地区,名额不多,招满即停,有申报打算者,注意主动联系!!

组织单位:湖北中教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报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路366号武汉工程大学科技孵化器大楼二楼

中级职称报名时间2021年-一年仅一次-5月底截止

有知道青岛的职称评定啥时候开始的吗?

单位刚下的通知:工程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材料报送时间为9月5日至9月16日(公休日除外)。

市人才交流中心各 *** 单位:

根据2011年全市职称工作会议部署,现将报送2011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发给你们,望结合《关于做好201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青人社办发[2011]157号),认真学习领会并按要求和时限做好相关工作。特别提示:根据《通知》要求,“全国已实施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的系列(专业),一律不再进行或参加相应系列(专业)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其中,从事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按规定通过参加全国考试取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自09年起将不再组织相应的评审”。

时间安排:

领取评审材料时间为8月29日至9月2日(同时办理继续教育学分证明出具)。

工程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材料报送时间为9月5日至9月16日(公休日除外)。

初级评审材料10月10日至10月14日报送。

本次评审工作时间紧,请严格按照以上时间办理。过期不再受理。

依据省物价局、财政厅、人事厅《关于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收取评审费问题的通 知》(鲁价涉字第70号)文件规定,评审费高级320元/人;中级140元/人;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初级职称评审截止日期

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青岛市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等有关要求,现将报送2022年度李沧区初、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材料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我区所属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并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二)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户籍地属李沧区),通过其户籍所在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逐级推荐申报。

(三)在我区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符合工程技术人才初、中级标准条件的,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四)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不得参加评审职称。

(五)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时间、地点

(一)网上申报审核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截至2022年11月22日(申报期间,申请人无需到现场)受理网上申报材料,逾期申报系统将关闭。各单位应将所有申报人员的材料一次性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送评审表、评审费时间:2022年11月28日-12月2日,单位统一上交审核通过人员纸质材料《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2份,A3纸型,双面同向打印)和评审费(中级160元每人次,初级100元每人次)。

报送地点:李沧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李沧区北崂路1022号青岛中艺1688创意产业园A区3号楼二楼206室)。

联系 *** :0532-87896069

三、申报路径

用人单位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 ()申请建立路径。

在“单位路径申请”中搜索“青岛市李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立路径后,填报网上信息时,职称系列选择“工程技术”(不加任何后缀),申报级别选择“初级职称”或“中级职称”。

四、有关政策

(一)申报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应满足以下学历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条件:具备博士学位青岛建筑工程职称什么时候报名的;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其中在企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人员,如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3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6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8年,可直接申报工程师。

(二)申报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所依据的评价标准,如有省修订标准的按照省标准执行,没有省修订标准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省修订标准条件可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标准条件”中查询。

(三)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 *** ( *** )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四)专业技术人员近5年内(职称申报年限少于5年的按实际年限)按规定每年应完成90学时的继续教育。“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专业技术人员通过“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上传并经“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平台”审核确认的继续教育学时,需本人检查无误后上传“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

(五)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申报评审工程技术中级职称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人社部发〔2018〕74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20〕16号)规定执行。

(六)为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效衔接,减少重复评价,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符合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视同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依据申报高一级职称。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按照《关于明确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青人社字〔2020〕78号)有关规定执行。

(七)鼓励发展复合型人才。已取得一个系列(专业)职称并聘用在相应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可结合从事工作再申报评审或报考其青岛建筑工程职称什么时候报名的他系列(专业)同级别的职称,不受所在单位岗位限制。

(八)专业技术人才因工作岗位调整需要改系列(专业)申报评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同层级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在现聘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方可推荐申报。未按规定取得相应系列(专业)资格的,不得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其改系列(专业)前后的任职年限可累计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作为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依据。

(九)青岛市外评审或认定的助理工程师职称,调入我区所属单位后应先办理外地调入人员职称资格确认,办理流程参照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职称评定”-“业务说明”栏目“外地调入人员职称确认办理流程(2022版)”(网址)。

五、申报流程

申报评审初、中级工程师职称,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申报推荐办法,专业技术人员和用人单位须分别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填报并逐级上报。(操作说明下载: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下载资料-系统使用说明书下载)。

未经逐级审核同意并填写审核意见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一)专业技术人员填报

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填写相关信息,按照要求上传附件。网上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和纸质材料完全相符,并且完整清晰上传所有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凡未按要求清晰、完整、规范填报材料、上传附件导致影响评审的,责任自负。

填报要求请参照《青岛市职称申报和继续教育学时审验问答》(详见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专题专栏”- “职称评定”-“业务说明”栏目)(附件1)和《申报注意事项》(附件3)。

(二)用人单位审核并呈报

1.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做好申报前公示并按要求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签名盖章。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如有必要的,应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提交纸质原始材料进行核实,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清晰、完整,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

2.单位确定推荐申报职称人员名单后,将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有保密要求和涉及个人隐私的除外),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查审核无误且公示无异议的材料,通过系统将本单位申报人员的数据汇总上报到上级主管部门。

3.用人单位应将《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公示记录等申报推荐的过程性材料完整保存备查。

4.用人单位需先与主管部门确认申报路径,路径审核通过后,将专业技术人员信息“数据审核”后进行“数据上报”。

(三)李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受理

李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和职称政策。申报人员可在系统中查询本人评审材料审核进度,收到退回数据后,应按要求进行完善补充后重新提报,并联系单位人事予以重新审核上报,逾期未提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予以受理。

申报人员可在系统中查询本人评审材料审核进度,“当前状态”栏目显示“申报结束”即为评委办事机构已审核受理。受理的材料将送交青岛市李沧区工程技术职务资格初、中级评审委员会统一评审。

(五)送交《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评审费

1.申报人员系统中显示李沧区工程技术职务资格初、中级评审委员会待审核,从系统生成并打印《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一式2份,A3纸型,双面同向打印),连同评审费送交到所在工作单位。

职称申报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度。专业技术人员应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上本人亲笔签署《诚信承诺书》,否则不予受理。

2.用人单位对本单位人员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审核无误并确保由专业技术人员本人在“诚信承诺书”栏签字后,在“单位意见”栏填写意见、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汇总本单位所有申报人员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连同评审费,按照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报送。

劳务派遣人员、人事 *** 人员分别由劳务派遣单位、人事 *** 机构会同申报人现工作单位推荐申报,劳务派遣单位、人事 *** 机构和申报人现工作单位都应审核并盖章。

3.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有关规定,申报中级职称收取评审费160元/人次,申报初级职称收取评审费100元/人次。评审通过与否评审费用均不予退还。

(六)评审结果公示及其他

评审结束后,评委会的最终评审结果将在李沧政务网(网址:)进行公示。对青岛市李沧区工程技术职务资格初、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将返回盖章后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1份,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存入专业技术人员本人档案。各单位应在评审结束后1个月内,将《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取回。《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上不得涂改,也不得手动标注任何标记。评审不通过人员,不再返回《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应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发动,严格标准条件和申报推荐程序,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按照要求按期申报。本年度不再集中审核纸质申报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过程中对网上填报的有关情况及附件有疑问、需与纸质原始材料进一步核对的,申报人员、单位、主管部门等应予以配合。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申报。

(二)严肃职称纪律。专业技术人员应诚信申报,对通过填报假材料,提供假数据、假成绩、假论文、假成果、假证明或伪造学历、任职年限、通过未建立真实劳动或聘用关系的用人单位申报职称等弄虚作假获取的职称,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并按规定取消评审资格。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应严格审核,对因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评审范围的,按照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特别强调。李沧区人社局没有委托社会上的任何中介机构、培训机构等开展与职称评审服务相关的工作,任何有关“职称保过”、“代办职称”等广告均为虚假宣传。职称工作相关通知均以李沧区政务网发布的通知为准。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政策及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青岛市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有关要求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