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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技术职称有哪些 职称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建筑施工技术职称主要包括助理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汕头建筑施工专业职称,不同职称有不同的申报条件汕头建筑施工专业职称,以下是助理工程师以及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这两个职称的申报条件汕头建筑施工专业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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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建筑施工专业职称助理工程师职称申报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2、能够运用本专业的相关基础理论知识以及专业技术知识;

3、取得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经过考察合格;

4、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满一年,经过考察合格;

5、有大学专科毕业证书,从事技术员工作超过二年;

6、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超过四年。

二: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条件

1、在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都在合格以上。

2、外语水平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外语考试有关的政策规定。

3、具备理工类大学本科以上的学历,并获得高级工程师的任职资格,且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超过5年。

4、身体健康并能够全面的履行岗位职责。

建筑行业的职称有哪些?

如果从事建筑行业汕头建筑施工专业职称,那么评职称一定是一件关于职业生涯汕头建筑施工专业职称的重要事情,毕竟职称和工资升职等各方面都有紧密联系。建筑行业汕头建筑施工专业职称的职称等级分别有技术员、助理工程师、中级职称、高级职称等。

工程师职称评审为例,以下是各级职称评审的条件

初级职称

分成技术员、助理工程师两个等级。评技术员等级的话,如果是中专或者大专学历,都需要一年以上资历条件。如果是本科学历,那么毕业之后可以直接评,没有工作年限要求。

评助理级职称,中专学历需要持技术员职称后工作4年再申报。大专学历需要持技术员职称后工作2年,本科学历需要具备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工作1年以上。

中级职称

大专学历需要持助理级证后工作4年才能够申报。本科学历则需要持助理级证后工作4年。

高级职称

本科学历需要具备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持中级职称后工作5年才能够申请。

如果有疑问,欢迎评论留言,有问必答。

建筑工程职称有哪些

工程类(助理级、中级、高级)

(1) 建工类:工民建工程师、建筑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地质勘测工程师、建筑预算工程师、建筑管理工程师、道路与桥梁工程师、土木工程工程师、市政工程师、岩土工程师、地质工程师、 测绘工程师、地下工程工程师、工程管理工程师、工程测量工程师、建筑结构工程师、采矿工程师

(2) 机械、自动化类 :机电设备工程师、机电安装工程师、机械工程师、铸造设计工程师、机电一体化工程师、机械(自动化)工程师

(3) 建筑设计类:建筑设计(环境艺术)工程师、建筑装饰工程师

(4) 水暖、化工类:建筑水电安装工程师、消防水电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热处理工程师、化工工程。

(5) 建筑电气:电气工程师、电力工程师、机电安装工程师、电气(自动化)工程师

(6)计算机、电子、通信类 :计算机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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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业有哪些职称!

建筑行业职称类别有专业技术资格、注册执业资格、建筑五大员从业资格等等。

一、专业技术资格职称

1、高级职称:正高级、副高级、高级工程师、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统计师等。

2、中级职称:工程师、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等。

3、初级职称:助理级、员级。

4、助理工程师:技术员、助理会计师、会计员、助理经济师、经济员、助理统计师、统计员等。

二、注册执业资格

注册建造师、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注册造价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三、项目经理

三级项目经理不分专业。

注:一级、二级项目经理分别由一级、二级建造师取代。

四、建筑五大员从业资格

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

注:预算员由造价员取代。

五、建筑十大工(共133个工种)

1、土建类:砌筑工、抹灰工、钢筋工、混凝土工、防水工、油漆工、架子工、木工、石工、瓦工、试验工、测量放线工、水暖工、建筑电工、防腐工、筑路工、隧道工、桥函施工工。

2、安装类:工程安装钳工、管道工、通风工、安装起重工、建筑焊工、筑炉工、工程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工。

3、机械施工类:中小型建筑机械操作工、起重机驾驶员、塔式起重机驾驶员、推土机、铲运机、驾驶员、工程机械修理工、挖掘机驾驶员、打桩工。

4、古建类:古建彩画工、古建瓦工、假山工、古建油漆工、古建木工。

5、市政类:沥青加工工、下水道工、污泥处理工、污水处理工、污水化验监测工、沥青混凝土摊铺机操作工、泵站操作工、下水道养护工、道路养护工。

6、供水类:净水工、水质检验工、机泵运行工、水井工、水表装修工、供水调度工、供水营销员、供水设备维修钳工、供水设备维修电工、供水仪表工、供水管道工、变配电工运行工。

7、燃气类:燃气表装修工、燃气用具安装检修工、燃气调压工、煤气化验工、焦炉维护工、液化石油气灌区运行工、液化石油气钢瓶检修工、燃气输送工、液化石油气灌瓶工、燃气压力容器焊工、燃气净化工、炼焦煤气炉工、供气营销工、热力运行工、燃气管道工、液化石油气机械修理工、燃气用具修理工、机械煤气发生炉工、水煤气炉工、配煤工、煤焦车司机、污水处理工、热力司炉工、胶带机输送工、焦炉调温工、重油制气工、冷凝鼓风工。

8、环卫类:垃圾处理工、环卫机动车处理工、道路清扫保洁工、环卫船舶驾驶员、环卫船舶轮机员、垃圾运输装卸工、粪便处理工、公厕管理保洁工、环卫机动车驾驶员、粪便清理保洁工、环卫化验工。

9、园林类:绿化工、育苗工、盆景工、花卉工、植保工、观赏动物饲养工。

10、建筑装饰装修类:幕墙工、镶帖工、手工木工、精细木工、涂裱工、金属工、幕墙 *** 工、幕墙安装工。

扩展资料

建筑职称如何获取?

(1)、满足建筑职称的评定条件,主要是满足学历和毕业年限条件;

(2)、准备建筑职称的申报材料,一般包括年限、能力、奖惩等证明;

(3)、职称评审通过后,由有关部门进行公示,无疑议后获得职称。

为提高非公有制建筑领域职工待遇,弥补企业无人才评定机制,保障员工权益,帮助企业在员工职级聘用时,对所聘人员提供衡量标准,并使具备能力的人员切实得到企业及社会认可,得到与公有制企业相同社会地位。各省人事厅开展职称评审工作。工程师职称可评可考,具备职称评定条件的人员不用参加全国通考,可以直接评定职称,与考试获得的职称具有同等效力,职称由各省、市人事主管部门进行评定,政务网站统一查询, *** 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均与认可,并且可以将职称评定档案调入所在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全国通用。

建筑类职称评审要求

基本条件

1、助理工程师(初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工作满一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二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2、工程师、经济师(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高级工程师 (高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职务工作 5 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评中高级职称时这些是硬件分,下来就是软件分,包括,论文、著作、科研成果、各种表彰、荣誉等等,等级不一样,分数也不一样,之一第二作者分数也不一样,详细情况看你们那里的规定。软、硬件分都够了,职称英语、计算机都过了,就可以填职称申报表,交到人事部门评审,最后考专业,通过后就能评下来了。也可以破格评审。

材料要求

为了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凡涉及申报对象的学历、专业年限、考试成绩、任职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和主要业绩、奖惩情况,须由申报单位核实后,按规定的要求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中、初级一式二份)、附件表(一式一份);

2、上一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3、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

4、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业绩的相关材料;

5、《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

6、一寸免冠红底彩照6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更高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建筑职称

建筑施工技术专业评职称以及考资质方面的问题~~

工程师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建设工程助理级技术专业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助理工程师(助理建筑师、助理城市规划师,下同)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主要负责人,延迟3年以上。

(四)伪造学历、资历,伪造申报材料,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4年以上。

    第四条 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以下学历(学位),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工程师(建筑师、城市规划师)资格:

    1、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二)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三)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业绩显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市(厅)级科技进步(及相应奖项,下同)二等奖1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省优秀设计(及相应奖项,下同)三等奖1项以上,或市(厅)级优秀设计一等奖1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3、省优质工程奖1项以上,或市优质工程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四)取得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并获得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2项以上或县级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第五条 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六条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国家有关的法律、技术法规和政策;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章,基本掌握相关专业的有关知识;能对一般技术进行总结和分析,能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新技术应用和技术开发的设想。

    第七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事城乡规划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县(局)级以上城乡规划类科研项目,并通过鉴定。

   2、承担完成地级市以上城镇体系规划(区域规划)、总体规划2项以上,或承担完成县级以上城镇体系规划(区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3项以上,或承担完成县级以上城市详细规划、近期建设规划、专项规划等4项以上,或主持并完成乡镇、村庄的各类规划5项以上。

3、参加编制市(厅)级以上的标准、规范、规程,并已颁布实施。

(二)从事工程(建筑、结构、岩土工程、装饰装潢、风景园林、城市道路与交通、给水排水、城市燃气、供热通风与空调、电气、建筑智能化、建筑材料等)设计、科研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县(局)级以上科研项目,并通过鉴定。

    2、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并完成1项中型工程或2项小型工程的设计。

    3、作为主要完成人,开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项以上,或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2项以上。

    4、参加编制市(厅)级以上的标准、规范、规程或标准图集,并已颁布实施。

5、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已颁布实施的省级以上施工工法,取得效益。

(三)从事工程(结构、岩土工程、装饰装潢、风景园林、城市道路与交通、给水排水、城市燃气、供热通风与空调、电气、建筑智能化等)施工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县(局)级以上科研项目,并通过鉴定。

    2、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并完成1项以上中型工程或2项以上小型工程的施工。

    3、作为主要完成人,开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项以上,或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2项以上。

4、参加编制市(厅)级以上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或标准图集,并已颁布实施。

5、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已颁布实施的省级以上施工工法,取得效益。

(四)从事建设工程科技管理(含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建筑经济、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县(局)级以上科研项目,并通过鉴定。

2、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并完成1项以上中型工程或2项以上小型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并以本人为主编制了主要技术管理文件。

3、作为主要完成人,开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项以上,或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2项以上。

4、参加编制市(厅)级以上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或标准图集、并已颁布实施。

5、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已颁布实施的省级以上施工工法,取得效益。

第八条 业绩、成果要求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县(局)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或县(局)级科技进步三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二)市(厅)级以上优秀设计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三)市(厅)级以上优质工程1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县级优质工程2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四)作为主要完成人,开发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成果达到行业先进水平,或成功地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2项以上,并取得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五)解决建设工程中较复杂的技术问题2项以上,或在处理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工程隐患中,措施得当,效果显著。

(六)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建设工程领域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且已实施,取得较好社会、经济效益。

(七)在本条(一)(二)(三)款涉及的获奖项目中起重要作用的科技管理人员,并有获奖单位和本单位的证明。

    第九条 论文、著作要求

    取得助理工程资格后,发表、出版、撰写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文(之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专业文章等,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以上。

(二)在市级以上期刊发表或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交流有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

(三)为解决较复杂的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一定水平的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技术总结、立项研究(论证)报告2篇以上。

    第十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位)。

(二)取得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取得国家、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规定科目的合格证。   

(三)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高级工程师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工程师(建筑师、城市规划师,下同)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主要负责人,延迟3年以上。

(四)伪造学历、资历,伪造申报材料,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4年以上。

    第四条 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二)硕士研究学历(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四)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五) 虽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或资历,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部)级科技进步(及相应奖项,下同)三等奖1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省(部)级优秀设计(及相应奖项,下同)二等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3、国家级优质工程奖1项或省(部)级优质工程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4、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的主要发明人,或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江苏省十大杰出、十大优秀专利发明人。

    第五条 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六条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熟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标准、规范、规程、规章;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对重大和关键的技术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和总结提高,并能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技术发展规划。

    第七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事城乡规划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市(厅)级以上城乡规划类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通过市(厅)级以上成果鉴定。

2、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地级市以上或城市人口100万人以上城市的城镇体系规划(区域规划)、总体规划2项以上,或主持并完成县级以上城镇体系规划(区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县级以上城市总体规划3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县级以上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专项规划等4项以上。

3、作为主要起草人,完成省(部)级以上标准、规范、规程的编制,并已颁布实施。

(二)从事工程(建筑、结构、岩土工程、装饰装潢、风景园林、城市道路与交通、给水排水、城市燃气、供热通风与空调、电气、建筑智能化、建筑材料等)设计、科研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通过市(厅)级以上成果鉴定。

    2、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并完成2项大型工程,或1项大型工程和2项中型工程,或5项中型工程的设计。

    3、作为技术负责人,开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2项以上,或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3项以上。

    4、作为主要起草人,完成国家、行业或省级标准、规范、规程的编制,或作为专业负责人编制过标准图集,并已颁布实施。

5、作为主要完成人(前5名),完成已颁布实施的国家级施工工法,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三)从事工程(结构、岩土工程、装饰装潢、风景园林、城市道路与交通、给水排水、城市燃气、供热通风与空调、电气、建筑智能化等)施工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通过市(厅)级以上成果鉴定。

    2、作为主要完成人,主持并完成2项大型工程,或1项大型工程和2项中型工程,或4项中型工程的施工。

    3、作为技术负责人,开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2项以上,或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3项以上。

    4、作为主要起草人,完成国家、行业或省级标准、规范、规程的编制,或作为专业负责人编制过标准图集,并已颁布实施。

5、作为主要完成人(前5名),完成已颁布实施的国家级施工工法,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四)从事建设工程科技管理(含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建筑经济、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通过市(厅)级以上成果鉴定。

2、作为工程负责人,组织或主持2项以上大型工程,或1项以上大型工程和2项以上中型工程,或4项以上中型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并以本人为主编制了主要技术管理资料。

3、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完成2项中型以上重点工程并发挥重要作用。

    4、作为技术负责人,开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2项以上,或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3项以上。

    5、作为主要起草人,完成国家、行业或省级标准、规范、规程的编制,或作为专业负责人编制过标准图集,并已颁布实施。

6、作为主要完成人(前5名),完成已颁布实施的国家级施工工法,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第八条 业绩、成果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二)市(厅)级优秀设计二等奖1项以上,或市(厅)级优秀设计三等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三)省(部)级优质工程奖1项以上,或市(厅)级优质工程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四)通过验收的国家级新技术示范工程的主要完成人。

(五)作为技术负责人,研究开发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成功地推广应用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3项以上,取得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并通过市(厅)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

(六)在建设工程中解决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3项以上,或在处理重大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工程隐患中,措施得当,社会、经济效益显著,经市(厅)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可。

(七)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建设工程领域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且已实施,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八)获得市(厅)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九)在本条(一)(二)(三)款涉及的获奖项目中起重要作用的建设工程科技管理人员,并有获奖单位和本单位证明。

    第九条 论文、著作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撰写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之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专业文章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以上。

(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交流的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

(三)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技术总结、立项研究(论证)报告等专业文章3篇以上。

    第十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位)。

(二)取得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取得国家、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规定科目的合格证。   

(三)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建筑施工专业技术职称是什么

职称有: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工。

解释如下:

1、技术员、助理工程师这些都不需要考试,一般上班就是技术员,本科满1年就是助理工程师;

2、工程师满了5年交2篇简单的论文,考职称英语即可;

3、高级工程师需要发表论文加答辩;

4、教授级高工更加难,基本无法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