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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地点在哪

天津市。天津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地点在天津市天津2021年建筑施工职称考试的各个中学。天津天津2021年建筑施工职称考试,简称“津”天津2021年建筑施工职称考试,别称津沽、津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环渤海地区的经济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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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21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报名流程-什么时候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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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已经公布(点击查看通知详情),天津2023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6日9:00至7月16日16:00,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天津天津2021年建筑施工职称考试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天津地区报名参加考试。

天津2023年一级建造师网上报名流程:

1.注册信息,在线核查

报考人员本人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要求注册,完善个人信息,等待系统在线核查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原则上24小时内返回核查结果)。    

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己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查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查完成后方可报名。

2.网上填报,诚信承诺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如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在线核查结果返回后,报考人员须本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作出承诺,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承担不实承诺的后果;报考人员本人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应按天津2021年建筑施工职称考试我市规定线下办理审核事宜,并配合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交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后,应按我市规定线下办理审核事宜,并配合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且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3.审核流程

天津市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核查流程

备注:(1)需要上传材料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7月9日9:00至7月16日16: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上传相关资料电子版,审核部门将于2023年7月12日9:00开始对上传材料进行审核。

(2)网上上传相关材料电子版只能提交一次,不能修改。

4.网上交费

(1)交费时间

全部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7月19日9:00至22日16: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缴纳考试费,否则报名无效。

(2)考试费用

根据津发改价费[2016]660号、津财综[2021]23号文件精神,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综合科目考试费每人每科56元,实务科目考试费每人每科65元。报考人员确认报名缴费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5.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于2023年9月8日9:00至10日24: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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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一建备考资料/考试学习包/点击一键领取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天津2021年建筑施工职称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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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21年一级建造师报考通知什么时候发布-报名时间-报名条件?

天津2023年一级建造师报考通知什么时候发布?2023年天津一级建造师报考通知发布了吗?具体的内容有哪些?天津2023年报名时间是在什么时候?更多一建报名信息,敬请关注猎考网一级建造师频道。

天津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已经公布,天津2023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6日9:00至7月16日16:00。考试采取 *** 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进行报名。

关于天津市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25号)精神,现将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3年9月11日至9月12日。

9月11日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

9月11日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

9月12日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

9月12日下午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主、客观题混合)。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6日9:00至7月16日16:00。考试采取 *** 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进行报名。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条件

凡遵守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和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和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和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和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和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满20年。

(三)增报专业条件

符合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并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报名审核及缴费

(一)报名原则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的精神,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按照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

(二)报名步骤

1.注册信息,在线核查

报考人员本人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要求注册,完善个人信息,等待系统在线核查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原则上24小时内返回核查结果)。    

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己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查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查完成后方可报名。

2.网上填报,诚信承诺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如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在线核查结果返回后,报考人员须本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作出承诺,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承担不实承诺的后果;报考人员本人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应按我市规定线下办理审核事宜,并配合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交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后,应按我市规定线下办理审核事宜,并配合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且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3.审核流程

天津市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核查流程

备注:(1)需要上传材料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7月9日9:00至7月16日16: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上传相关资料电子版,审核部门将于2023年7月12日9:00开始对上传材料进行审核。

(2)网上上传相关材料电子版只能提交一次,不能修改。

4.网上交费

(1)交费时间

全部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7月19日9:00至22日16: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缴纳考试费,否则报名无效。

(2)考试费用

根据津发改价费[2016]660号、津财综[2021]23号文件精神,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综合科目考试费每人每科56元,实务科目考试费每人每科65元。报考人员确认报名缴费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五、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于2023年9月8日9:00至10日24: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试成绩公布

(一)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25号),将于2023年12月底前公布考试成绩,届时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为)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二)考试成绩公布后,如报考人员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将成绩核查申请发送至tjkpzxchengji@tj.gov.cn,逾期不再受理。成绩核查的具体要求可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人事考试版块“办事指南”栏目查询。

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核查成绩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文件规定,查分原则上仅限于主观题科目,客观题科目除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或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这两种情况的报考人员可以申请查分外,其余情况均不受理查分申请。成绩核查由专门工作人员将各项小分重新累加,检查有否漏记、错记,不进行重新阅卷。

(三)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考试结束后将对拟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七、考试合格证书领取

合格证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印制并发往各地,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注意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通知公告”栏目查询领取时间及方式。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八、注意事项

(一)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遵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确保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我市要求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如对疫情情况发布新的要求,我们将根据情况另行发布通知。

(二)请报考人员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并于报考前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

(三)报考人员将照片转为电子文件,并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上的“工具下载”栏目,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合格后上传。

上传照片文件应为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大于30K,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2018年2月22日以前注册的报考人员无须更换照片。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资格证书,请上传时慎重选用。上传的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照片,如果不能清晰辨认报考人员容貌或照片与本人相貌不符的,将不能参加考试。

(四)不具备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请在“考全科”级别里选择应考科目;具备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请正确选择考试级别。

(五)报考人员须使用激光或喷墨打印机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同时须持有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银行卡,确保卡内有足够支付考试费的金额。

(六)为保证报名缴费顺利进行,建议报考人员使用360安全浏览器的极速模式进行缴费操作。为确保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请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

(七)需要票据的考生请缴费成功后1个月内在考试报名系统中查询缴款码并访问天津市财政局网站()打印电子票据,进入网址后,选择“政务服务”按钮,在右侧“财政服务区”模块中选择“电子票据查验”,进入页面后选择“缴款码查验”,分别输入缴款码和考生姓名打印电子票据。

特别提示:因打印财政票据需采集考生工作单位信息,请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工作单位”栏目内容,缴费完成时,财政票据同步采集此项信息,无法修改财政票据上此项信息。

(八)报考人员注册手机号码如有变化,请及时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点击“注册维护”办理 *** 变更,如未及时变更,无法联系,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同时须妥善保管好本人用户名及密码,如泄露给他人,导致个人信息外泄或不实、虚假承诺,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九)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阅读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相关说明,也可拨打 *** 进行咨询。

考务咨询 *** :12333

政策报名条件咨询 *** :15712288517(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开通时间:2023年7月6日至7月2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银联咨询 *** :9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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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已经发布,一级建造师考试将于2023年9月11日、12日两天举行,报名时间在2023年7月6日-16日,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天津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天津地区报名参加考试,报考人员须如实填报本人工作单位、工作年限、联系方式等信息,将通过社保数据比对等方式核实报考人员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天津2023年一级建造师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表: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9月11日

建设工程经济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12日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天津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凡在北京地区工作,遵守法律、法规,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一)级别为考全科(参加全部 4 个科目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4 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4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3 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 2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二)级别为免二科于 2003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考《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 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 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0 年。

(三)级别为增报专业已经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进行报考。

以上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工作年限和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或学位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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