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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 机构资质工程建设类中级以上职称专职人员需要哪些人
招标 *** 机构资质工程建设类中级以上职称专职人员需要哪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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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以上一般是指工程师级别以上,不需要注册,跟强制要求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是不一样。
中级职称是针对工作人员的。 一般工程师、建造师就可以,像高级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属于高级职称
补充一下:办理暂定级招标 *** 需要人员
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招标 *** 机构专职人员不少于 12人,其中 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 6人( 其中 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 3人),从事工程招标 *** 业务3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6人。
解释就是:相当于需要三个注册造价工程师,三个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资格(建造师、结构师一类),然后需要六个曾经从事过工程招标 *** 业务3年以上的人员(更低工程师资格)
一共更低需要12个人,一人不可多项 ***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 机构资格去哪里申请,什么部门,谢谢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 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规定:
“第三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招标 *** 机构资格认定的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程招标 *** 机构资格认定的管理。”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即为国家建设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包括建设委员会、建设厅、建设局等。
申报工程招标 *** 机构所指的工程建设类注册资格是指哪些人人员,水利部、交通部的监理工程师也可以吗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 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之一条 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 机构的资格管理,维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 业务机构资格的认定,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项目。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 (以下简称工程招标 *** ),是指工程招标 *** 机构接受招标人的委托,从事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采购招标的 *** 业务。
第三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招标 *** 机构资格认定的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程招标 *** 机构资格认定的管理。
第四条 从事工程招标 *** 业务的机构,应当依法取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招标 *** 机构资格,并在其资格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的工程招标 *** 业务。
第五条 工程招标 *** 机构资格分为甲级、乙级和暂定级。
甲级工程招标 *** 机构可以承担各类工程的招标 *** 业务。
乙级工程招标 *** 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 *** 业务。
暂定级工程招标 *** 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 *** 业务。
第六条 工程招标 *** 机构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工程招标 *** 业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或者排斥工程招标 *** 机构依法开展工程招标 *** 业务。
第七条 甲级工程招标 *** 机构资格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认定。
乙级、暂定级工程招标 *** 机构资格由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认定。
第八条 申请工程招标 *** 资格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第九条 申请甲级工程招标 *** 资格的机构,除具备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第十条 申请乙级工程招标 *** 资格的机构,除具备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第十一条 新设立的工程招标 *** 机构具备第八条和第十条第(三)、(四)、(五)项条件的,可以申请暂定级工程招标 *** 资格。
第十二条 申请工程招标 *** 机构资格的机构,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申请甲级、乙级工程招标 *** 机构资格的,还应当提供工程招标 *** 有效业绩证明(工程招标 *** 合同、中标通知书和招标人评价意见)。
工程招标 *** 机构应当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三条 申请甲级工程招标 *** 机构资格的,应当向机构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初审完毕,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40日内完成审查,公示审查意见,公示时间为10日。
第十四条 乙级、暂定级工程招标 *** 机构资格的具体实施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认定的乙级、暂定级的工程招标 *** 机构名单在认定后15日内,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 工程招标 *** 机构的资格,在认定前由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委员会评审。
第十六条 工程招标 *** 机构资格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级、乙级工程招标 *** 机构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暂定级工程招标 *** 机构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
第十七条 甲级、乙级工程招标 *** 机构的资格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资格证书有效期的,应当在其工程招标 *** 机构资格证书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原资格许可机关提出资格延续申请。
对于在资格有效期内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且业绩、专职人员满足资格条件的甲级、乙级工程招标 *** 机构,经原资格许可机关同意,有效期延续5年。
第十八条 暂定级工程招标 *** 机构的资格证书有效期届满,需继续从事工程招标 *** 业务的,应当重新申请暂定级工程招标 *** 机构资格。
第十九条 工程招标 *** 机构在资格证书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情形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原资格许可机关办理资格证书变更手续,原资格许可机关在2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办理变更后15日内,将变更情况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 工程招标 *** 机构申请资格证书变更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第二十一条 工程招标 *** 机构合并的,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机构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的资格等级,但应当符合相应的资格条件。
工程招标 *** 机构分立的,只能由分立后的一方工程招标 *** 机构承继原工程招标 *** 机构的资格,但应当符合原工程招标 *** 机构的资格条件。承继原工程招标 *** 机构资格的一方由分立各方协商确定;其他各方资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重新核定。
第二十二条 工程招标 *** 机构在领取新的工程招标 *** 机构资格证书的同时,应当将原资格证书交回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
工程招标 *** 机构需增补(含增加、更换、遗失补办)工程招标 *** 机构资格证书的,应当持资格证书增补申请等材料向资格许可机关申请办理。遗失资格证书的,在申请补办前,应当在公众媒体上刊登遗失声明。资格许可机关应当在2日内办理完毕。
第二十三条 工程招标 *** 机构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实施 *** ,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超出合同约定实施 *** 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工程招标 *** 机构应当在其资格证书有效期内,妥善保存工程招标 *** 过程文件以及成果文件。
工程招标 *** 机构不得伪造、隐匿工程招标 *** 过程文件以及成果文件。
第二十五条 工程招标 *** 机构在工程招标 *** 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申请资格升级的工程招标 *** 机构或者重新申请暂定级资格的工程招标 *** 机构,在申请之日起前一年内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资格许可机关不予批准。
第二十六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核查工程招标 *** 机构从业人员、经营业绩、市场行为、 *** 质量状况等情况,加强对工程招标 *** 机构资格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 工程招标 *** 机构取得工程招标 *** 资格后,不再符合相应条件的,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资格许可机关可以撤回其工程招标 *** 资格。被撤回工程招标 *** 资格的,可以按照其实际达到的条件,向资格许可机关提出重新核定工程招标 *** 资格的申请。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许可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工程招标 *** 资格: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招标 *** 资格证书的,应当予以撤销。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许可机关应当依法注销工程招标 *** 机构资格,并公告其资格证书作废,工程招标 *** 机构应当及时将资格证书交回资格许可机关:
。
第三十条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工程招标 *** 机构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示。
工程招标 *** 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资格许可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企业信用档案信息。
工程招标 *** 机构的信用档案信息应当包括机构基本情况、业绩、工程质量和安全、合同违约等情况。本办法第二十五条之一款规定的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不良行为记入其信用档案。
第三十一条 工程招标 *** 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工程招标 *** 机构资格的,资格许可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该机构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招标 *** 机构资格。
第三十二条 工程招标 *** 机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招标 *** 机构资格的,由资格许可机关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该机构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招标 *** 机构资格。
第三十三条 工程招标 *** 机构不及时办理资格证书变更手续的,由原资格许可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 工程招标 *** 机构未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档案信息的,由原资格许可机关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 未取得工程招标 *** 资格或者超越资格许可范围承担工程招标 *** 业务的,该工程招标 *** 无效,由原资格许可机关处以3万元罚款。
第三十六条 工程招标 *** 机构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 *** 工程招标 *** 资格证书的,由原资格许可机关处以3万元罚款。
第三十七条 有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二)、(四)、(五)、(六)、(九)、(十)、(十二)项行为之一的,处以3万元罚款。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 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79号)同时废止。
简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 机构的资质等级并说出相应承担的 *** 业务范围。
?申请工程招标 *** 机构资格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
二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三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 *** 业务所震设施及办公条件;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五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六具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
库。
申请甲级工程招标 *** 机构资格,除具备上述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近3年内 *** 中标金额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不少于10个,或者 *** 招标的工程累计中标金额在8亿元以上(以中标通知书为依据,下同);
二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注册资格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2人;
三法定代表人、技术经济负责人、财会人员为本单位专职人员,
其中技术经济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相应执业注册资格并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验;
四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申请乙级工程招标 *** 机构资格,除具备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近3年内 *** 中标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不少于10个,或者 *** 招标的工程累计中标金额在3亿元以上;
二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注册资格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2人;
三法定代表人、技术经济负责人、财会人员为本单位专职人员,其中技术经济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相应注册资格并有7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验;
四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乙级工程招标 *** 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投资资额(不含征地费、大市政配套费与拆迁补偿费)3000万元以下的工程招标 *** 业务。
对申请甲级工程招标 *** 机构资格的,实行定期集中认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申请文件资料齐全后,3个月内完成审核。对申请乙级工程招标 *** 机构资格的,实行即时认定或者定期集中认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对审核合格的工程招标 *** 机构,颁发相应的《工程招标 *** 机构资格证书》。
颁发《工程招标 *** 机构资格暂定证书》,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取得暂定资格的工程招标 *** 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投资额(不含征地费、大市政配套费与拆迁补偿费)3000万元以下的工程招标 *** 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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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 海南 适用的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 机构资格认定办法》是哪一版?
2007年6月21日,建设部第154号令的版本。
服务类招标 *** 机构需要什么样的资质
一般的服务类公司招标是不需要资质的;但是个别的服务类也是需要审批的,需要资质的;比如:会计服务应该取得财政局的批准证书、出入境服务需要公安局审批的因私出入境经营许可证等...
招标 *** 机构办理暂定级的资质证书需要中级经济师吗
对中级职称有数量要求,不一定非要中级经济师。
建设工程中标书上都要有招标 *** 机构章也建设单位章吗
一是成立由办领导、科室领导、技术骨干组成的服务小组,为优质服务提供组织保障;
二是招标前协同建设单位制定招标方案,组织专家对施工方案、技术要求、建设工期进行论证,使招投标工作有计划、有步骤;
三是严格把关,尤其是对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评标规则逐条斟酌,确保招标文件的操作性和严密性;
四是在开标评标阶段跟踪服务,实行全封闭评标,确保评标的公正性和顺利进行;
五是做到时间保证,随叫随到,及时处理招投标有关事宜。
安徽省招标 *** 专职人员怎么办理
可以到省招投标办公室报名参加培训,考核合格即可颁发 *** 专职人员信用管理手册,具备招标 *** 从业资格。今年的培训之一期已结束,后面马上会举办第二期的培训。
中央投资项目可以委托建设部批准的工程建设招标 *** 资质吗
不可以。按照《中央投资项目招标 *** 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含国债)、专项建设基金、国家 *** 外债资金和其他中央财政性投资资金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如果不是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或 *** 采购货物或服务,如果委托招标, *** 机构应该具备中央投资项目招标 *** 机构资格。 。《中央投资项目招标 *** 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36 号令)只是规定了申请中央投资项目招标 *** 资质的条件和办法,并没有解决中央投资项目必须委托具中央投资项目招标 *** 资质的机构承担项目招标的行政许可事项,这也是目前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行政许可事项的交点,因此说,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还是要满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 资质的行政许可条件。当然,如果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属于中央投资性质,更好委托具有相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 资质并取得中央投资项目招标 *** 资格的单位承担招标 *** 业务,因为财政部对国拨资金的投资建设项目决算审计和跟踪审计还是比较严的,不是说你没有委托中央投资项目招标 *** 机构是违法违规,而是需要向审计部门解释半天才能说明白。
建筑设计乙级资质上都需要哪些人员和职称?
办理建筑行业乙级资质的人员要求以及配备如下:
一级建筑师2名 24万/2年/1名
一级结构师2名 32万/3年/1名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1名 28万/3年/1名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1名 35万/3年/1名
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1名 32万/3年/1名
建筑中级以上职称4名 0.7万/1年/1名
结构中级以上职称4名 0.7万/1年/1名
给排水中级职称以上2名 0.8万/1年/1名
暖通中级职称以上2名 0.8万/1年/1名
电气中级职称以上2名 0.7万/1年/1名
防护高工2名 2万/1年/1名
通信高级1名 2万/1年/1名
共需要24名
拓展资料:
办理建筑设计乙级资质需要具备的条件: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建筑设计投标文件种职称人员,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建筑设计投标文件种职称人员,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所申请行业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设计经历,主持过所申请行业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或中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中型以上项目不少于2项,或大型项目不少于1项。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办理建筑设计乙级资质需要的材料:
1、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及电子文档(epk格式)建筑设计投标文件种职称人员;
2、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章程或合伙人协议文本;
4、企业法定代表人、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5、企业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主要技术负责人还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含相应业绩图签复印件);
6、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办理注册人员资格手续承诺书》),其中工程勘察注册执业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含相应业绩图签复印件);
7、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毕业证书、职称证书,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含相应业绩图签复印件);
8、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注册、非注册)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及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其中,对军队或高校从事工程设计的事业编制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不需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
9、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提 *** 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提供出租(借)方产权证及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复印件)。
建筑设计甲级需要配备什么人员?
建筑设计甲级需要配备人员:21名(注册人员9名,职称人员12名)
1)注册人员:一级建筑师3名、一级结构师3名、注册给排水1名、注册暖通1名、注册供配电1名
2)职称人员:建筑中工3名、结构中工3名、给排水中工2名、暖通中工2名、电气中工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