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职称建筑学专业考试提纲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建筑学中级职称考试题库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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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类的中级职称都要考什么

1.助理职称评定条件:(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2.中级职称评定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3.高级职称评定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 中级职称 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 中级职称 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 中级职称 职务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初级、高级、中级职称评定破格申报条件 为了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人员,可以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破格申报高、中级职称职务任职资格,直接参与高级、中级级职称评定。 (一)破格申报高级职称职务者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获得部、省级表彰的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获国家、省级表彰的乡镇企业家或优秀厂长、经理。 2、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省、部二等奖以上;地市一等奖以上(含发明奖、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星火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获得国家级金、银产品奖或省、部级名牌产品奖或优秀工程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创国家级、省级新产品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 3、直接主持完成大型项目或全面负责大中型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或对非公有制企业技术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明显经济效益者;企业连续二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省确定的山区县1000万元以上)、或利税在400万元以上(省确定的山区县200万元以上)的主要负责人。 4、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应用中,取得的经济效益连续二年(申报高级职务的前二年)占本企业利税总额(400万元以上,贫困山区200万元以上)20%以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5、对本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创立了有价值的经验,并在省内同行业中推广的主要贡献者;担任中级职务期间,成绩显著,并获得省级以上先进工作者称号的;或者在地市以上报刊或会议上发表过两篇以上被同行专家认定为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有价值的著作或译著。 (二)破格申报中级职称职务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获国家科技进步、星火计划四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星火计划三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地(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省部优质产品或优质工程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2、在地市级以上报刊发表专业技术论文三篇以上或专著。 3、直接主持中型项目或中型骨干企业的专业技术工作,且连续二年以上取得了明显效益者。 4、担任助理级期间,成绩显著且获地(市)级优秀企业家或先进专业技术工作者称号的。 (三)有些条件符合者可以免计算机职称考试以及职称英语考试。三、初级、高级、中级职称评定专业分类

职称建筑学专业考试提纲(建筑学中级职称考试题库)

建筑学初级职称的考试科目有哪些?

一、专业设置及考试科目

1.专业设置。初级考试设置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给水排水、建筑环境与设备等7个专业。

2.科目设置。考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知识及专业实务等3个科目。

二、报考条件

初级报考条件:土建类中专、技校以上学历,在岗且从事土建类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或者高中学历,在岗且从事土建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建筑类初级职称要考哪些科目

全国职称英语等级考试个各等级对应申报职称的划分:

(一)职称英语A级

1、高教、科研、卫生、工程、农业系统列申报高级;

2、申请报高级国际商务师;

3、其它系列申报正高级。

(二)职称英语B级

1、工程、农业、卫生系列的县属(含县)以下单位工作人员申报高级;

2、高教、科研、卫生、工程、农业系列申报中级;

3、翻译系列申报高级第二外语;

4、高级未分正副的系列(不含工程系列)审报高级;其它系列申报副高级。

(三)职称英语C级

1、除翻译系列外,申报高级第二外语;

2、翻译系列申报中级第二外语;

3、工程、农业、卫生系列在县属(含县)以下单位工作人员申报中级;

4、其它系列申报中级。

工程技术类细分:

A级:高级工程师(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B级:⑴工程师

⑵在县属单位工作的人员申报高级工程师(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C级:在县属单位工作的人员申报工程师

友情提示:现在大多省市的2011年全国职称英语等级考试报名已经开始了,如果准备报名的话更好抓紧,查找清楚所在地的报名时间,不要错够报名时间。

建筑师考试

注册建筑师,是指经考试、特许、考核认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者经资格互认方式取得建筑师互认资格证书,并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执业印章,从事建筑设计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在逐步复杂的建筑营造领域,建筑师越来越多的扮演一种在建筑投资方和专业施工方之间的沟通角色,同时也对结构、水电、暖通进行总体协调。建筑师通常为建筑投资者所雇佣并对其负责,而不是建筑施工者。

建筑师需要兼备艺术家的审美眼光和工程师的力学知识,作品需要从力学角度计算,选取合适的工程材料才能实现,如果过于超出现实的材料能力限制,则无法实现为真实的建筑。建筑师的设计也必须能说服投资方的赞成,才能付诸实现。历史上有许多非常有才华的设计,因为不能完全满足上述两个条件而没有能成为真正的建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第52号令)文件精神,注册建筑师分为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二级注册建筑师,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证书。2019年4月国务院对《建筑师条例》进行了修订,对一级注册建筑师的报考条件进行了调整。

一、实施部门

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及省级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

二、科目介绍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设《建筑设计》《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场地设计(作图题)》《建筑结构》《建筑材料与构造》《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和《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9个科目。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设《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建筑结构与设备》和《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4个科目。

三、报名条件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过渡办法

国务院于2019年4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以下简称“《建筑师条例》”)进行了修订,在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中,增加了学士学位的要求。为维护广大考生切身利益,确保新《建筑师条例》在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中顺利实施,2020年起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过渡方案,做好新、老考生报考衔接工作,即:自2020年度考试开始,首次报考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应试人员视为“新考生”,报考条件按新《建筑师条例》执行;2020年前报考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且在成绩滚动期内存在有效成绩(存在合格科目)的应试人员视为“老考生”,报考条件按原《建筑师条例》执行,在成绩滚动期内没有获得有效成绩(不存在合格科目)的应试人员应按新《建筑师条例》执行。今后,凡是在滚动期内无有效成绩的“老考生”,报考时按新《建筑师条例》执行。

(二)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⒈专业、学历或职称及工作时间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建筑学硕士以上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博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2)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硕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3)具有建筑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或者具有建筑学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4)取得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或者取得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5)不具有前四项规定的条件,但设计成绩突出,经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认定达到前四项规定的专业水平的。

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的人员应当取得学士学位。

⒉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准备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或个人下载打印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三)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建筑学或者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2.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或者相近专业大专毕业以上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3.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4年制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4.具有建筑设计技术相近专业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5.取得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7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2020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2004年版)、《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版)等相关规定,关于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说明如下 :

一、报考专业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

“建筑学”:包括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原建筑设计)

“相近专业”:包括城乡规划(原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原建筑工程、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风景园林、环境设计(原环境艺术、原环境艺术设计)、历史建筑保护工程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

“建筑学”:包括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原建筑设计)

“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包括城乡规划(原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原建筑工程、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风景园林、环境设计(原环境艺术、原环境艺术设计)、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科包括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原建筑装饰技术)、中国古建筑工程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原环境艺术)、园林工程技术(原风景园林)、城镇规划(原城乡规划)、建筑工程技术(原房屋建筑工程);中专包括建筑工程施工(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装饰、古建筑修缮与仿建(原古建筑营造与修缮)、城镇建设

二、由于教育部专业名称调整及高校自设专业的影响,难以列举所有专业名称。专业名称不在本列举范围内的,可由报考人员提供学校专业课程设置、培养计划等材料,按下列情况审核处理:

(一)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建筑学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二)多数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三)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相近专业基本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四、报名办法

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须以电子方式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为其办理报名相关事项。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详情请见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

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相关操作。报名前,须完成注册、上传照片等操作。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并知晓《报考须知》等有关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信息并完成交费。报名具体安排详见各省(区、市)有关通知。

五、成绩和证书管理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有效期为8年,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为4年。考试成绩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发布。

考试合格,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同用印的一级、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六、其他事项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建筑学初级职称考试有什么参考书可以看

建筑学是大学专业职称建筑学专业考试提纲的名字职称建筑学专业考试提纲,不是一个行业职称建筑学专业考试提纲,也不是一个岗位,职称要工作以后达到年限才有,并且初级职称不需要考试,

建筑师考试科目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设《建筑设计》《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场地设计(作图题)》《建筑结构》《建筑材料与构造》《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和《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9个科目。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设《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建筑结构与设备》和《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4个科目。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

“建筑学”:包括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原建筑设计)

“相近专业”:包括城乡规划(原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原建筑工程、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风景园林、环境设计(原环境艺术、原环境艺术设计)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

“建筑学”:包括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原建筑设计)

“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包括城乡规划(原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原建筑工程、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风景园林、环境设计(原环境艺术、原环境艺术设计)。专科包括城镇规划(原城乡规划)、建筑工程技术(原房屋建筑工程)、园林工程技术(原风景园林)、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原建筑装饰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原环境艺术);中专包括建筑装饰、建筑工程施工(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城镇建设、古建筑修缮与仿建(原古建筑营造与修缮)

二、由于教育部专业名称调整及高校自设专业的影响,难以列举所有专业名称。专业名称不在本列举范围内的,可由报考人员提供学校专业课程设置、培养计划等材料,按下列情况审核处理:

(一)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建筑学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二)多数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三)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相近专业基本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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