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等有关文件的精神,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汽车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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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上海市工程系列汽车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论文论著/技术总结要求:

2022年上海市工程系列汽车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论文论著/技术总结要求

  提交在聘任工程师期间撰写的,与本人工作、专业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论著或技术总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撰写并公开出版本专业较高水平学术论著(不含编著、教材)。

  2、独立完成或以之一作者撰写学术论文2篇(含)以上,合作撰写论文不超过3人。其中至少有一篇是在主管、主办单位属省、市以上专业、行业的期刊上公开发表的(以书刊号为准)(预约稿证明不受理)。

  3、独立完成或以之一作者撰写并在主管、主办单位属省、市以上专业、行业的期刊上公开发表的(以书刊号为准)(预约稿证明不受理)学术论文1篇(含)以上,合作撰写论文不超过3人;另可提交结合本人在任工程师期间承担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工作,独立撰写技术工作总结1篇(含)以上。技术总结应阐明项目水平,并写明本人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岗位职责、专业技术能力、创造性的作用贡献以及解决的技术难题。技术总结须由单位审核并出具申报人独立撰写的证明。为确保申报人参与项目的真实性,须同时提供申报人主持或为主参与的项目立项、结项、验收、鉴定等相关材料。并有2位同行专家(与申报人申报专业相同并具备正高级职称)针对该总结的评价推荐意见。

  论文/技术总结原稿字数须3000字(含)以上,申报者须确定其中1篇作为主审论文。若提交外文论文,需同时提供中文译稿,且评审时以中文内容为准。

  大学毕业或学位论文,以及项目(工程)设计说明书、产品说明书,可行性研究、立项申请、结题报告以及项目技术报告、测试报告,产品标准,专利申请报告等不可作为申报论文。

  为防止出现学术腐败,评委会将随机抽取一部分申报者提交的论文进行重合度检查,若申报人自己已进行过论文的 *** “查重”,请将“查重”报告随论文一起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