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和《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等有关文件的精神,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就开展2022年度工程系列汽车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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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上海市工程系列汽车专业中级职称申报条件和要求

2022年上海市工程系列汽车专业中级职称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 *** 领导,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无尚在有效期中的行政处罚。

  (二)学历、资历条件

  1、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满2年。

  2、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大专或大学本科学历,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

  3、对于先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后取得相关专业在职学历的人员,在取得在职学历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一年方可按在职学历计算资历年限。

  4、任职资历自按规定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起算,计算到2022年6月30日。受聘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需提交单位出具的聘任证明文件,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https://rsj.sh.gov.cn→便民服务→表格下载→人事人才)。

  (三)论文

  申报者需交一篇评聘助理工程师以后与本人工作、专业内容相关的论文作为评审材料,且是独立撰写。论文格式须符合论文基本结构框架。学历或学位论文、项目说明书、工作流程、产品说明、工作小结、工作手册、工作指导书、行业标准、可行性研究、立项申请、结题报告以及项目技术报告、测试报告等不能作为申报论文提交。论文原稿字数须3000字(含)以上,论文如有发表的,需提交以下内容的复印件:刊登的论文内容、期刊封面及目录、主办主管单位、统一刊号或准印证号。申报者提交多篇论文的需确定其中一篇作为“主审论文”。若提交外文论文,需同时提供中文译稿,且评审时以中文内容为准。

  为防止出现学术腐败,评委会将随机抽取一部分申报者提交的论文进行重合度检查,若申报人自己已进行过论文的 *** “查重”,请将“查重”报告随论文一起提交。

  (四)单位工作考核和公示要求

  聘任助理工程师以来的业绩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为确保职称申报程序公正,请在所在单位进行申报前公示,且公示结果为“无异议”。

  (五)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文件要求,需完成必修课程不少于90学时(45+45)。考虑到受疫情影响,今年部分学时不足的,允许“先参评后补训”。具体如下:

  1、公需科目。需完成必修课程不少于45学时(其中面授、直播不少于30学时),累计完成不少于90学时。

  各公需科目培训课程安排和报名事宜,请登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s://www.sacee.org.cn)及“上海汽车工程师培养在线”(http://www.shautoengr.cn)查询《2022年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实施计划》和《关于做好2022学年工程系列汽车专业继续教育报名工作的通知》。

  2、专业科目。累计完成专业科目继续教育45学时,专业科目具体报名事宜,请查询“上海汽车工程师培养在线”网站(http://www.shautoengr.cn)。

  3、先参评后补训。今年部分学时不足的,提交申报材料时请上传“不足学时”已报名的证明,并于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所有学时培训,同时将证明材料提交评委会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