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 *** 关于深化职称制度和人才分类评价改革部署要求,按照省人社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29号)、《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苏职称〔2020〕42号)徐州市人社局、市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徐职称办〔2022〕4号)提出的要求,按照徐州市职称工作的统一部署,现将报送2022年度全市机械工程研究员级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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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中央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有关精神,克服“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等倾向,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注重考察各类人才的专业性、创新性和履责绩效、创新成果、实际贡献。认真执行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江苏省机械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办〔2021〕7号)等相关文件。
(二)按照《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苏职称〔2021〕132 号)的规定,在机械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具备高级工(三级)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贯通领域职称系列(专业)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申报机械工程专业职称。
(三)外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委托我省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需向江苏省职称办提交外省省级职称管理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中央驻苏单位或外省驻苏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和军队专业技术人才,如需在我省申报评审,须经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提交委托函,由江苏省职称办核准同意后方可申报。
(四)继续教育条件按照 2021年9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正的《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之一。
(五)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六)申报人同一年度同一职称层级原则上只能向一个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人员应统一报送同一评委会,不得多头报送。
(七)职称申报采取网上填报,纸质材料线下同步提交的方式。申报人员可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https://www.jssrcfwypt.org.cn/web/cdsu/rcfw/gr)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栏目或江苏人社网办大厅的人才人事栏目(https://www.jssrcfwypt.org.cn/index/?functionId=AF6116F3C97E C0ADE053651E480AC77B)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后,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电子申报时间截止到7月25日)。同时,根据自己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对照省职称政策及相应资格条件,一并提交个人业绩等全部纸质材料。
2022年徐州市机械工程正高级职称申报范围
(一)在我省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机械工程系列的产品设计开发、制造工艺、新技术推广应用、标准化与科技情报信息、技术管理、技术改造、计量检测、产品质量管理、产品营销、技术咨询与服务、设备管理及安装维修、安全等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
机械设计包括产品设计、规划、机电一体化;机械制造包括生产工艺、工装夹具、智能制造、机电控制、增材制造;技术管理包括新技术推广应用、标准化与科技情报信息、技术改造、技术咨询、产品质量管理、产品营销与招投标技术支持;设备管理包括设备安装、维修、安全管理;试验检测包括试验测试及论证、检验、计量等。
(二)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