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局直属事业单位,市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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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职称办《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 2022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通职称办〔2022〕7 号)文件要求,现就 2022 年质量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评审条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评审条件
(一)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按照《江苏省质量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55 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继续教育条件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我市《关于南通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通职称办〔2021〕24 号)文件执行。
(三)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