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直属单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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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做好2022年度全市质量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工作,根据《关于报送2022年度省质量工程高、中、初级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市监人【2022】125号)要求,现就申报条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镇江市质量工程中、初级职称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

  (一)根据中央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分类推进人才评价 机制改革有关精神,克服"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 等倾向,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注重考察各类人才的 专业性、创新性和履责绩效、创新成果、实际贡献。认真执行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江苏省质量工程专业技 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55号)等相关文件。

  (二)按照《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 通改革实施方案》(苏人社发【2021】132号)的规定,在质量 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具备高级工(三级)以上职业资格 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贯通领域职称系列(专业) 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申报质量工程专业职称。

  (三)优秀民营企业职工享受中级职称直报待遇,即具备大 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或具备 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或具备中等职业 学校毕业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可直接申报评审工程师职称

  (四)继续教育条件按照2021年9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 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正的《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 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才 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之一。

  (五)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 为2021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六)申报人同一年度同一职称层级原则上只能向一个评审 委员会提出申请。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人员应统一报送同一评委会,不得多头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