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我市《关于加强乡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持续加强乡土人才队伍建设,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29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徐职称办〔2022〕4号)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全市乡土人才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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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评审条件

2022年徐州市乡土人才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一)申报人员为在我市民间从事技艺技能、技术应用与推广、经营管理等工作,在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方面有一定的业绩,且符合《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3号)规定的相应职称资格条件的本乡本土人才。

  (二)具有相关领域初级职称的,可申报转评助理乡村振兴技艺师;具有相关领域中级职称的,可申报转评乡村振兴技艺师。

  (三)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按个人现有职称申报转评同级乡土人才职称,获得的乡土人才职称不作为事业单位岗位的聘用依据。

  (四)已申报我市2022年度其他职称评审**的,不得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