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 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通职称办(2022)7号),现决定开展2022年度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 中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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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的通知》的通知(通人社专(2021) 1号)和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 组关于印发《江苏省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资格条件(试行)》 的通知(苏职称【2021】22号)文件,以及市职称办认定 的相关优惠政策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二)继续教育条件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 育条例》、《关于南通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有关 问题的通知》(通职称办【2021】24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
(三)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 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 通知》(苏人社发〔2021〕132号)规定,在船舶与海洋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具备 *** (二级)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条件的技能人才可申报
(四)申报人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 12月31日。学历(学位)、论文、业绩成果等要素的计算均 截止到2022年3月31日。
2022年南通市船舶与海洋工程中级职称申报对象
(一)在我市船舶与海工装备行业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菀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我省船舶与海工装备行业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 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 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