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2年南通市经济石油化工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和工艺美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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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专业
正、副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执行《江苏省经济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21〕6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53号)执行(文件具体内容可在省工信厅网站职称申报系统中查询,下同)。高级经济师采取“考评结合”,申报人员须提供考试合格证明(不含人力资源管理、知识产权、农业经济)或参加2022年全国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佐证材料(考试成绩达到省年度评审使用线的方可参加年度评审,也不含人力资源管理、知识产权、农业经济)。
(二)石油化工、电子信息工程专业
1、石油化工工程正、副高级工程师资格申报。执行《江苏省石油化工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2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
2、电子信息工程正、副高级工程师资格申报。执行《江苏省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3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
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工程技术人才,可提前1年参加相应专业职称评审。
(三)工艺美术专业
1、高级工艺美术师资格申报。执行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工艺美术专业工艺美术师、高级工艺美术师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04〕15号),其中所涉及对学历和资历要求,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15号)要求执行。
2、正高级工艺美术师资格申报。执行省职称办《关于印发<江苏省研究员级高级工艺美术师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办〔2005〕4号),其中所涉及对学历和资历要求,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15号)要求执行。
3、关于工艺美术系列紫砂专业申报要求。申报人员应按程序从劳动关系所在地申报。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应提供本单位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申报人员为个体户的应提供当地1年以上社会保险缴纳凭证。评审紫砂专业高级工艺美术资格实行“考评结合”,申报人员一律参加由省人社厅、省工信厅统一组织的考核。
(四)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符合经济、工程支持对应的职业资格,可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五)按照《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苏职称〔2021〕132号)的规定,在石油化工、电子信息工程、工艺美术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具备高级工(三级)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贯通领域职称系列(专业)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六)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初、中、高级职称实行国家统一考试。通过考试并获相应级别计算机与软件专业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相关规定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七)继续教育要求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结合本专业实际参加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情况列为职称评审的重要条件。
上述文件具体内容可在省工信厅网站职称申报系统“相关政策”栏目中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