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南京市 2022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职称办〔2022〕13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 2022 年全市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中级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评审条件

2022年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中级和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申报思想政治工作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按照《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京市档案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等 22 个条件的通知》(宁职称字〔2022〕1 号)中相关资格条件执行。原《关于印发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助理研究员资格条件的通知》(宁职称字〔2021〕1 号)今年可过渡使用。

  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按照《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45 号)执行。大专学历申报副高职称须符合学历破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