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委宣传部、经开区党群部,市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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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职称管理部门有关精神,2022 年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工作于 4~7 月份进行。现将我市思想政治工作专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条件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按照《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思想政治工 作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45 号)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