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报送2022年全省交通运输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要求(苏交政〔2022〕3号)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申报评审工作实际,现将2022年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申报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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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职称评审,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苏职称〔2020〕42号)以及《江苏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2〕3号)执行。
2.高技能人才申报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职称**评审,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2〕3号)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32号)要求执行。
3.申报人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4.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评审采取二级评审方式进行,即书面评审与面试答辩相结合,答辩内容主要针对申报人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情况以及发表的论文、著作等。
关于职称外语水平、****职称计算机及继续教育条件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356号)规定,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评审的必备条件,申报时不提交相应材料。
继续教育条件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
2022年南通市交通运输工程中级工程师职称申报对象
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就业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自由职业技术人才。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或考核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