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教育和社会保障局,各评委会办事机构,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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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要求,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29号),现就做好2022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南京职称申报审核及评审要求

  2022年南京职称申报审核及评审要求

  (一)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

  (二)主管部门及评委会办事机构审核。主管部门及评委会办事机构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按时完成线上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向申报人员说明原因。对需退回补充的申报材料,如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各评委会办事机构需于评审前将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官方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评审备案。各中级评委会须于评审会议召开5天前向市职称办报备资格审查、评前公示、评审专家抽取和评审通过率设定等评审工作准备情况;各高级评委会须于评审会议召开10天前向市职称办报备相应评审工作准备情况,由市职称办统一向省职称办报备。评审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其中本地、本单位以外的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20%。

  (四)评审组织。职称评审应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树立重品德、重能力、重业绩的评价导向。各评委会原则上于2022年11月底前完成评审,12月底前完成公示、上报工作,不得跨年度评审。如无法按计划完成,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市职称办说明原因,对无法按期完成年度评审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暂停其职称评审权。因今年起转入省平台进行职称线上评审,各评委会办事机构应积极做好省平台线上评审的各项筹备及组织工作。

  (五)结果公示。各评委会办事机构须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官方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将评审结果(评审结果报告、公示情况说明、花名册等材料)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报市职称办备案。

  (六)行文发证。中级职称评审结果由市职称办发文公布,高级职称由市职称办向省职称办报送评审结果,由省职称办发文公布。评审通过人员自主打印全省统一编号的电子职称证书,证书内容包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资格名称、专业名称、取得资格时间、批复文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