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2年4月21 日颁布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29号)文件要求,现就2022年江苏省乡土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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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评审条件
1.申报人员须符合《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3号)规定的相应职称资格条件。
2.从事工程、工艺美术和农业系列对应专业的乡土人才,具备相应系列(专业)相应层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所要求的能力业绩水平,可同时申请工程、工艺美术和农业系列对应专业相应层级职称。
3.具有相关领域副高级职称的乡土人才,可申报转评高级乡村振兴技艺师。具有相关领域正高级职称的乡土人才,可申报转评正高级乡村振兴技艺师。
4.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按个人现有职称申报转评同级乡土人才职称,获得的乡土人才职称不作为事业单位岗位的聘用依据。
5.已申报我省2022年度其他职称评审**的,不得申报乡土人才职称评审。
6.没有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等方面业绩的,不得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