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2〕3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度浙江省质量技术基础专业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微信号:Zhcm_33lu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2022年浙江省质量技术基础专业高级(含正高)工程师职称申报要求

2022年浙江省质量技术基础专业高级(含正高)工程师职称申报要求

  (一)事业单位评聘结合

  根据《关于做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结合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17〕129号)精神,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严格按照公布岗位信息、个人申报竞聘、材料公示、单位考核推荐、评委会评审、单位聘任等程序,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并在“浙江省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管理服务系统”中申报核定岗位。

  (二)继续教育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申报人员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具体按《浙江省质量技术基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细则(试行)》(浙市监人〔2019〕54号)有关规定执行。

  职称申报人员根据《浙江省质量技术基础专业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登记标准》,将近三年线下学时和其他 *** 平台学时汇总填报《继续教育学时导入模板表格》(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交各市主管部门或省局直属单位审核认定后,统一导入“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网址:http://zjjx.rl *** t.zj.gov.cn),申报人员自行下载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三)加大对山区26县职称评审**的支持力度

  按照省委省 *** 关于加快推进山区26县(名单见附件)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有关要求,对山区26县的申报对象在同等条件下给予适当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