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正高级经济师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2〕3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22年度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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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宁波市高级经济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2022年宁波市高级经济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高级经济师申报条件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评价条件>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99号)规定执行。申报对象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业绩等相关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继续教育要求按照《浙江省经济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浙人社发〔2016〕64号)执行,高级经济师申报对象重点核验2019年以来继续教育学时情况。实务、研究类高级经济师申报对象,需取得国家或省高级经济师实务考试有效成绩合格证明。决策类高级经济师申报对象不需参加实务考试,可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选择参加一期“企业家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高级经济师申报对象撰写的专项调查报告、经济分析报告或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报告,可视同论文要求。

  从事知识产权实务和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参加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评审,需参加经济系列职称考试或评审,其中2021年底前取得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高级职称的,可按规定申报经济系列高一级职称,无需转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