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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本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加快集聚和培养人工智能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建设人工智能人才高地,根据《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关于本市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7〕66号),及《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等文件精神,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就202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人工智能专业(技术基础类)正高级职称评审择优推荐说明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正高级职称评审择优推荐说明
本市正高级工程师实行总量调控,推荐人选原则上控制在高级工程师总数的10%[包括原高级工程师(教授级)]。对科技型企业,经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可提高到12%。另外,两院院士、省部级及以上高层次专家可不占本单位或本系统正高级职数。
申报正高级工程师,需在8月15日前完成系统评议推荐工作,由行业主管部门、企业集团或区人社局组织不少于3名专家组成评议小组进行评议。评议通过后,填写《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职称人员考核推荐表》(附件3)的“系统考核推荐小组意见”及“系统意见”,经评议小组组长签字,行业主管部门、企业集团或区人社局盖章后进行网上申报。事业单位还需提交《在职高级工程师及正高级工程师统计表》(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