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机电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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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海市嘉定区工程系列机电专业中级职称评审机构及专业
上海市工程系列机电专业第三中评委 *** 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市工程系列机械与汽车工程、机电一体化、金属材料与热加工、电器与电控技术、热能与动力、技术管理等机电专业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 *** 领导,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且无在有效期中的行政处罚。
(二)评审范围
在本市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工程系列机电专业相关专业技术工作,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近2年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截止2022年12月底)。
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应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按岗位缺额进行推荐申报,须提供缺额推荐证明。
当年达到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予受理。
上一年度未通过评审人员,本年度无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不接受申报。
(三)学历、资历条件
1、理工类相关专业博士学位获得者,经考核合格。
2、理工类相关专业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后,受聘助理工程师职称满两年以上,近2年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3、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专科毕业,受聘助理工程师职称满4年以上,近3年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4、对于先评聘助理工程师职务,后通过成人教育取得理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工程师,在取得在职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方可按在职学历计算资历年限。
5、尚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如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者,并符合《关于完善本市科技创新领域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的实施细则》(沪人社专发〔2016号〕2号)规定条件的,经单位推荐,可以破格申报。破格申报者须参加专业答辩。
6、对已评聘其他相关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因工作需要转到工程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并经考核能履行现岗位职责,可转评工程师任职资格。
7、从高技能岗位转到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按沪人社专〔2021〕312号文件规定执行。
8、学历验证:对2002年(含)以后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可不上传证书信息。“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将自动链接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核实学历真实性。其他情况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出具的书面认证报告或学籍档案证明。国(境)外学历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出具认证报告。
9、受聘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需提交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附件2)或其他有关聘任证明。
10、任职资历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