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成果条件:

地质勘察工程专业工程师申报业绩成果条件、论文要求

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获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奖(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

()获本专业国家专利1项以上(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以专利证书为准)

()参加本专业项目的研究,设计、生产1项以上,通过创新,提高生产效率、产品质量,经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鉴定,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附鉴定材料,在参研名单),或主持或参加完成市()级以上地质勘查项目立项、设计、报告编写或科技成果推广1(以立项、设计、报告或验收材料为准)


()独立或作为之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 篇以上,或撰写本人直接承担项目的技术报告(项目立项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科学实验报告、研究设计报告、技术论证报告等)2篇以上。

论文要求:


公开出版的著作指具有ISBN书号的学术著作,是指作者在某一学科领域内从事多年系统深人的研究,撰写的在理论上有重要意义或实验上有重大发现的学术研究成果,不包括编著。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是指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在我国境内出版的具有ISSN刊号和CN刊号的正式学术期刊。核心期刊是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的期刊。论文应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论文信息的检索,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