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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转评最新规定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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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审范围

(一)人员范围

我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称用人单位),在建设工程专业技术领域从业的在职(聘)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

以下人员不得申报:

1.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以评委会办事机构开始收受申报评审材料之日为界);

3.公职人员受到政务处分且在处分影响期间的;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

(二)专业范围

建筑工程:建筑学、土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建筑电气工程、风景园林、建筑装饰工程、岩土工程与测量、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工程管理、建筑经济、城市燃气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

建材工程:硅酸盐工程、非金属矿及制品、无机非金属新材料;

生态环境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生物、环境化学、环境物理、生态环境监测;

水利工程:水文及水资源、水土保持、农业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为我市经济建设服务。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标准条件

技术员

1.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助理工程师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三、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及任职年限条件

技术员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本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见习期满1年。

助理工程师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本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见习期满1年;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或聘任技术员满2年;

4.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聘任技术员满4年。

5.对在基层农村、艰苦边远地区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且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学历可放宽至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

事业单位申报人须在岗聘用且兑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资,事业单位以工资表聘任时间为准,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以聘任文件或证书时间为准,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以取得相关资格时间为准。

专业技术人才调整工作岗位后跨系列(专业)申报职称评审的,须在现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按规定转评现岗位同级职称后,方可申报上一级职称评审,同级职称任职时间可连续计算。

申报人须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相近专业是指理科、工科专业。专业证书和结业证书,不能作为学历依据。相近专业是指理科、工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所学专业为设计学类(专业为:艺术设计学、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艺术与科技、包装设计)并从事建筑和风景园林专业技术工作的可申报建筑学和风景园林专业助理工程师;所学专业为林学类(专业为:林学、园林、森林保护、经济林)并从事风景园林专业技术工作的可申报风景园林专业助理工程师。

(二)能力与业绩条件

助理工程师评审,需要提供一篇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或聘任技术员期间参与本单位建设工程方面的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管理等1000字以上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三)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申报人均须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和公需课程要求。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90学时(其中:包括能力建设、职业道德、心理健康调试、知识产权和日常安全教育等相关内容的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需提交近一年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四)考核要求

必须参加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且任期内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年限须符合相应的规定要求,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当年任职年限不做计算,考核合格年限可累计计算。

其他要求

1.高技能人才申报要求:

在生产一线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参加评审按照《关于印发〈山西省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55号)执行。

2.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要求:

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按照《关于转发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并人社专字[2020]25号)执行。

3.从机关流转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要求:

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评审可比照同等学历、资历、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直接申报相应层级职称。

四、申报程序

1.坚持个人自主申报、单位民主评议、逐级申报审核原则。严格执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标准条件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方可推荐。

2.申报材料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逐级审核上报。申报人及推荐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并签字确认。

3.申报人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参评或评审通过资格,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库,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对有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评审办法

评审采取专业答辩和能力业绩评判相结合,实行百分量化制,其中,专业答辩实行命题匿名制、现场公开答辩的办法,满分60分;能力与业绩评价满分40分。实行末位淘汰,综合淘汰率不低于20%。

六、材料报送及评审安排

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材料报送采取 *** 预约形式。各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做好材料报送工作(详见附件),并安排专人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申报材料采用电子文档与纸质材料相结合报送的方式进行。报送材料时须交验相应原件,审核后退回。

参加上年度评审答辩未通过者,申报参评时须提交符合要求新的能体现专业技术工作能力与业绩的材料。上年度综合评议未通过者,若无较明显的专业工作新业绩,本年度一般不予受理申报。

2022年下半年南宁市工程系列初级职称公示时间

通过查询相关资料显示南宁市水利水电行业职称改革工作,2022年下半年南宁市工程系列初级职称公示时间是2022年12月26日至2022年12月30日。南宁市工程技术专业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南宁市水利水电行业职称改革工作的关于对2022年南宁市工程系列初级评委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南宁市水利水电行业职称改革工作的公示显示2022年下半年南宁市工程系列初级职称公示时间是2022年12月26日至2022年12月30日。

南宁市水利水电行业职称改革工作,南宁市水利水电行业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宁市水利局的内设机构

市水利局设7个职能科(室)南宁市水利水电行业职称改革工作,为正科级。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各处室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南宁市水利水电行业职称改革工作,组织机关日常工作南宁市水利水电行业职称改革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接待工作南宁市水利水电行业职称改革工作;负责文秘、行政、档案、保密、 *** 、综治、政务信息等工作南宁市水利水电行业职称改革工作;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负责机关基建、国有资产管理及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2、计划财务科

草拟全市水利中长期发展规划、水长期供求计划,负责全市水利年度计划的编制申报和下达;负责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的立项申报;负责水利土地利用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和指导全市水利行业的财务、会计工作;指导并监督局单位的财务管理;拟订水利行业各项经济调节措施,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宏观调节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系统的国有资产;负责水利综合统计工作;指导全市水利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3 、水政水资源科(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市水政监察支队)

主管水利行业的法制工作,草拟水利法制建设规划;研究提出有关水利方面的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意见,草拟有关管理制度;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县区和部门间水事纠纷协调的有关工作;承办水利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普法教育工作;承办水利资源的统一规划、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证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草拟县区间水量分配方案并依法组织实施;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审核水域纳污能力,审核入河排污口的设置,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城市供水的水源规划。

4、科学技术科

草拟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负责水利科技成果管理和新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对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评估及初步设计审核工作;负责小型水利工程项目的技术审批;负责工程投资概预算、专业定额及有关造价工作的管理;协助指导主要江河流域的综合规划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规程、规范。

5、水利工程建设科(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研究贯彻农村水利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及有关规范和标准;指导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组织建设中小水工程;负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组织协调江河堤防的开发工作;组织编制中、小型灌区规划;指导全市及乡镇供水和农村人畜饮水及农村灌溉工作;指导农田水利工作管理制度的改革;组织水利建设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承担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职能;归口管理全市水利工程、水利综合经营和水库移民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及河道堤防的安全监督管理。

6、水土保持科

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协调水土综合治理;组织草拟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和小流域治理规划;组织全市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区的工作;组织水土流失监测;实施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制度和组织水土保持规费征收工作,对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7、人事教育科

负责局机关以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教育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负责局属单位职称改革和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劳动工资、劳动保护、社会保险和劳资统计工作;负责全市水利系统职工教育和培训工作。

党委办公室。承办局党组日常工作。

纪检监察室。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纪检监察工作。

请问,我学水利水电工程的,以后我考的二级建造师,和评的职称(助理工程师)之类的都归到水利水电类吗?

你毕业证的的专业和你工作后考试及职称的专业并不是一回事,看看二级建造考试的条件就可以知道,只要是建筑或是经济类都可以考,其中你可以考市政和建筑或是机电专业,评职称你可以申请评“管理”“给排水”“造价”等等。这些可以自己查一下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确认好这些事情而后作准备。

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

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即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符合上述(一)的报名条件

具有工程(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的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免试部分科目:

1.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2.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三)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考试年度年底。

2021年各个专业中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和专业划分

1、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

2、公路工程相关职称: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

3、铁通工程相关职称:铁道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以及铁路线路、站场、路基、轨道。

4、水利水电相关职称: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与资源、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水利机械等水利水电类。

5、电力工程相关职称:热动力工程、谁能动力工程、核电工程、风电、太阳能及其它能源工程、输配电及用电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6、矿山工程相关职称:矿建、结构、机电、地质、测量、通风安全。

7、市政相关职称: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

8、通信工程相关职称:通信工程、有线通信、无线通信、 *** 交换、移动通信、卫星通信、数据通信、光纤通信、计算机通信、计算机、电子信息、软件、电子工程、信息工程、 *** 工程、自动化、信号、计算机应用、数据及多媒体、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9、机电工程相关职称:暖通、给排水、电气、机械设备、焊接、自动化控制

10、电子与智能化职称:计算机、电子、通信、自动化、电气。

11.建筑美术设计职称:环境艺术、建筑学、室内设计、舞美设计、工业设计、雕塑

12、结构专业职称:土木工程、工民建、结构、建筑施工、建筑工程。

工程类中级职称都有哪些专业方向

13、岩土专业:岩土工程、地下建筑、隧道及地下建筑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勘察地球地理、工程地质、探矿工程、勘察技术与工程、地质勘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放射地质、地质测绘、矿产地质与勘探、煤用地质勘查、岩土与地基。

14、机械专业:名称中含有“机械”或“机电”的,汽车拖拉机运用与修理、焊接工艺与设备、汽车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工业设计、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汽车运用工程、物流装备。

15、给排水专业:给排水、建筑水电、建筑环境与设备、环境工程、管道工程。

16、暖通专业:管道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环境工程、暖通、供热通风与空调、制冷与空调、水暖、采暖通风、暖通空调。

17、电气专业:名称中含有“电气”、“机电”或“电力”的,发电、输变电、供配电、工企自动化、自控、建筑环境与设备、计算机应用。

18、地质专业:名称中含有“地质”或“地下”的,探矿工程、物探、化探、水工、岩土与地基、采矿煤工程、采矿。

19、测量专业:名称中含有“测量”或“测绘”的,工程序列各职称专业。

20、通风安全专业:安全工程、通风、管道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环境工程、暖通、供热通风与空调、制冷与空调、水暖、采暖通风、暖通空调、爆破。

21、动力专业:名称中含有“机械”或“机电”的,汽车拖拉机运用与修理、焊接工艺与设备、汽车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工业设计专业、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车辆工程专业、汽车服务工程、汽车运用工程、物流装备。

22、自动控制: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机械自动化、电气自动化、计算机应用、电子、仪表、自动控制、自动化、生产过程自动化、电力系统自动化、机电一体化。

23、燃气专业:燃气工程、燃气储配与应用、城市燃气输配、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石油天然气储运。

24、焊接专业:焊接技术与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焊接方向)、焊接工艺与设备、焊接技术、焊接施工、机械焊接,名称中含有“机械”、“金属”、“ 汽车”或“船舶”。

下面,我们来了解下, 职称的分类及其正常申报条件 :

评审助理工程师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1、助理工程师(初级职称):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工作满半年以上;

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以上;

中专毕业后担任技术员级职务5年以上。

中专从事工作7年以上

2.中级:

⑴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⑵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⑶ 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副高级:(有的地方没有副高级,中级可直接评高级)

⑶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⑷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八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⑸ 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三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