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市政建筑施工管理职称证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建筑工程职称证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微信号:Zhcm_33lu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本文目录一览:

建筑工地现场管理施工需要考些什么证?

现场管理主要证件有市政建筑施工管理职称证:一、二级建照师(项目经理)市政建筑施工管理职称;安全员B\C证市政建筑施工管理职称证,施工员市政建筑施工管理职称**,资料员,质量员、测量员、造价员、材料员、统计员、会计员、职称证书(如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希望你能胜任各岗位。

市政建筑施工管理职称证(建筑工程职称证)

如何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考核需要的职称证书和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

高院如何处理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纠纷,搞工程市政建筑施工管理职称的一定要了解!-工保网

近年来,各地法院在审理因建设工程项目部责任承担而引发的涉建筑施工企业的相关案件时,就如何合理认定实际施工人、建筑施工企业与第三人之间的责任存在较大争议。为统一裁判尺度,依法公正审理涉建筑施工企业纠纷,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省高院民二庭经征求民一庭、民五庭、审监二庭意见,12月17日制定出台《关于审理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纠纷的疑难问题解答》,供全省各地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时参考。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

关于审理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纠纷的疑难问题解答

Q

1.在审理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的案件时,总体要求是什么?

在审理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的案件中,判断项目经理等人实施的行为是否对建筑施工企业发生效力时,要按照“准确界定职务行为,依法认定表见 *** ,严厉打击虚假诉讼”的思路,从该行为是否有建筑施工企业的明确授权(委托 *** 行为),是否属于职务行为(职务 *** 行为),是否构成表见 *** 三个层面依次进行审查。构成委托 *** 、职务行为或表见 *** 的,相应的法律后果应当由建筑施工企业承担。同时,在案件审理中也要加强对相关合同的真实性审查,防止部分当事人恶意串通,虚构债务,损害建筑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

Q

2.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认定项目经理行为构成职务行为?

按照《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六条的规定,项目经理是指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是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上的代表人。工程项目施工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在工程项目施工中处于中心地位,对工程项目施工负有全面管理的责任。由此可见,项目经理既不同于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也不同于建筑施工企业普通的内设部门负责人,对工程项目施工活动具有较大的管理权限。

市政建筑施工管理职称证我们认为,认定项目经理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一般应满足身份要素、名义要素、权限要素三个方面的要件。身份要素,是指项目经理与建筑施工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系建筑施工企业的员工;名义要素,是指项目经理是以建筑施工企业或项目部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权限要素,是指项目经理的行为在建筑施工企业的授权范围之内,如与建设单位确定或变更施工内容、施工期限、施工质量、工程价款、违约责任, *** 必要的办公人员,购买或租赁必备的办公用具、原材料、机器设备等行为。项目经理实施的行为满足该三个要件的,可以认定为职务行为,由建筑施工企业承担相应的合同责任。

Q

3.审理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的案件时,应当如何认定表见 *** 行为?

在认定行为人(项目经理、实际施工人或项目部其他人员等)的行为是否构成表见 *** 时,要按照《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依法审查无权 *** 行为在客观上是否具有 *** 权的表象,以及相对人在主观上是否善意且无过失地相信行为人有 *** 权。

在认定行为人是否具有 *** 权表象时,要结合行为人的身份、权限、行为模式、交易惯例等予以综合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行为人具有 *** 权的表象:

(1)项目经理同时是实际施工人或者实际对实际施工人负责的,在项目部权限范围内以建筑施工企业或项目部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2)行为人持有建筑施工企业的空白或权限不明的介绍信、委托书、合同,以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3)行为人在项目部权限范围内签订合同时,加盖了项目部印章,或实际作为项目部印章使用的专用印章的;

(4)虽未与第三人签订书面合同,但建筑施工企业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民事行为而未作反对表示的;或者从事该民事行为属于项目部权限范围,项目部知道或应当知道而未作反对表示的。

在判断相对人是否属于善意且无过失时,应当结合合同缔结与履行过程中的各种因素予以综合判断。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不认定相对人为善意且无过失:

(1)签订的合同明显损害建筑施工企业利益的;

(2)相对人明知行为人与建筑施工企业之间是挂*、非法转包、非法分包关系,仍然与其签订合同的;

(3)合同项下货物、机器设备、劳务未实际向工程项目提供的;

(4)交易的金额与实际需求、规模等明显不相称的。

Q

4.表见 *** 的证明责任应当由谁承担?

《更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一条第(一)项规定,“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因此,应当由主张表见 *** 成立的相对人就 *** 行为在客观上是否具有 *** 权的表象,以及其善意且无过失地相信行为人有 *** 权承担举证证明责任;而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就行为人不具有 *** 权的表象,以及相对人不属于善意或存在过错提供反证。人民法院综合全案证据及庭审情况后,仍不能形成心证的,由相对人承担不利后果。

Q

5.加盖了项目部技术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图纸审核专用章等专用印章的合同,其法律后果是否由建筑施工企业承担?

项目部技术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图纸审核专用章等专用印章已明确了印章的使用范围,一般不能认为行为人具有授权对外签订合同的表象,故建筑施工企业不应承担合同责任。但如果项目部以上述印章对外签订的合同曾得到建筑施工企业认可的,仍可认定为具有有权 *** 表象。判断建筑施工企业是否认可,下列因素可作为参考:(1)建筑施工企业是否直接向相对人支付款项或以其他方式参与合同履行;(2)相对人向建筑施工企业开具的发票,建筑施工企业是否实际入账等。

Q

6.合同上的印章是项目经理、实际施工人或其他人伪造或私刻,签订的合同是否对建筑施工企业发生法律效力?

一般情况下,合同上加盖项目经理、实际施工人或其他人伪造或私刻的印章,其不代表建筑施工企业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对建筑施工企业发生法律效力。但是,如果综合全案其他证据,能够认定行为人的行为构成有权 *** 行为或表见 *** 行为的,仍应由建筑施工企业承担相应的合同责任。

Q

7.行为人购买或租赁的原材料、机器设备已用于建设项目的,如何处理?

行为人以建筑施工企业或项目部的名义,向第三人购买或租赁必备的原材料、机器设备时,未签订书面合同,或签订的书面合同中未加盖建筑施工企业或项目部印章,但原材料、机器设备事实上已用于该建设项目,且第三人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行为人没有 *** 权限的,应当由建筑施工企业承担相应的合同责任。

人民法院在认定“原材料、机器设备事实上已用于该建设项目”时,应当根据原材料、机器设备是否已运至建设项目工地,并结合原材料、机器设备的数量、类型与建设项目的实际需求、规模是否相适应,予以综合判断。

Q

8.行为人向第三人借款,款项已汇入项目部或确实用于建设项目的,如何处理?

除非有建筑施工企业的明确授权,项目部或项目经理无权对外借款。

行为人以建筑施工企业或项目部的名义向第三人借款,第三人能够举证证明其有合理理由相信行为人有 *** 权限,且款项直接汇入建筑企业银行账户或确实用于该建设项目的,应当由建筑施工企业承担相应的合同责任。

Q

9.相对人依据项目经理或实际施工人出具的结算凭证主张权利,人民法院是否还应当对合同的具体交易情况进行审查?

相对人依据项目经理、实际施工人出具的结算凭证,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就合同的具体履行情况一并进行审查。如建筑施工企业就合同标的物的使用工地、使用时间、价格、标准、数量、签约时间等内容提出合理性怀疑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相对人提供除结算凭证外的其他证据予以佐证;也可以向有关部门和人员主动进行调查取证。相对人能够提供而拒不提供结算凭证以外的其他证据,人民法院也无法通过调查取证予以查明的,由相对人承担不利后果。

相对人与项目经理、实际施工人或其他人恶意串通,伪造签证单、结算单等结算资料或合同、借条、债权 *** 协议等文书故意损害建筑施工企业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予以训诫、罚款或拘留;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建筑工程管理局发的职称证书有什么不同?

1、地位不同

建设委员会是负责本区(以区建设委员会为例,下同)工程建设及建筑行业、房地产开发行业、建材行业综合行政管理的区 *** 职能部门。所以发的职称证书仅在区内有效。城市建设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拟定和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等。所以发的职称证书仅在市内有效。

2、负责的范围不同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的职称证书主要是涉及施工管理部分,而建筑工程管理局发的证书更加注重规划,资料管理等方面。

扩展资料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制定的有关城乡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建材业的法律、法规、法令及相关的战略、产业政策、改革方案,结合本区实际制定相应措施,推动全区以上各项事业的发展。

2、负责本区的工程建设管理;负责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计划、调度、组织、协调和监督,保证市、区重点工程项目的完成;负责绿化隔离地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审批;对属地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手续进行初审、备案。

3、负责本区工程建设质量、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和安全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4、负责本区建筑业的行业管理,对区属施工企业进行资质审查及动态管理。

5、负责本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的监督管理,对区属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资质审查及动态管理。

6、负责本区危旧房改造、旧村改造项目立项,对综合开发小区内的配套项目进行审查。

7、负责本区建材产品行业管理,对区域内建材产品使用进行备案管理。

8、负责协调区有关部门,加强对征地拆迁工作的综合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市、区重点工程项目征地拆迁的综合性问题。

9、负责编制本区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建材业发展计划和人才培养规划,并组织实施。

10、负责本区工程建设项目的综合执法检查。

11、承办区委、区 *** 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设委员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市建设管理局

建筑行业的所有证书及等级划分

建筑行业的证书主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建造师(分一、二级)、注册造价师、注册安全主任(分初、中级)、项目经理证、五大员证书、资料员证书等等。

建筑行业有哪些证书

1注册类证书发放机构都是什么

1、注册安全工程师,发证机构:人事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注册建造师(分一、二级),发证机构:人事部和建设部

3、注册造价师,发证机构:人事部和建设部

4、注册安全主任(分初、中级),发证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介与执业资格和岗位证之间,目前在各省开展中,还没全国推广)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基本上参加全省或全国统考,含金量较高,是各种造价咨询、安全咨询,工程类等专业公司所必备的证书。

2建筑行业五大员证书都有哪些

指施工员、质量检查员、材料员、机械管理员、安全员(与C证同时使用),由各省建设厅颁发。是项目部各类管理人员持证证书。

职称证书可分为: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是指取得技校、中专、大专、本科等以上学历,并且系工程类专业,通过地方企业由各省市的人事局职改办等部门评审,或具有独立评审权大型企业如(央企中建、中核等)各自颁发。本地企业可通过考试指导中心报考,并到人事局立户取得评职称的条件。

职称证的种类非常多,最常用专业的有:暖通/暖通空调,给排水,机械/机电/机电工程,自动化类,园林设计/园艺师,计算机/电子/通信,工民建,建筑学,市政/公路,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水利水电/化工,建设设计/测量,建筑/建筑施工,建筑电气类,园林绿化等。

市政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岗位证书是指什么

施工现场所需要的岗位主要有:施工员、 预算员、 材料员、 安全员、 质检员、 资料员等建筑八大员或者市政七大员

具体需要的证书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质检员证书》《工程师证》等

市政工程是指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在我国,市政设施是指在城市 区、镇(乡)规划建设范围内设置、基于 *** 责任和义务为居民提供有偿或无偿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等。城市生活配套的各种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都属于市政工程范畴,比如常见的城市道路,桥梁,地铁,比如与生活紧密相关的各种管线:雨水,污水,上水,中水,电力(红线以外部分),电信,热力,燃气等,还有广场,城市绿化等的建设,都属于市政工程范畴。

关于市政建筑施工管理职称证和建筑工程职称证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