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怎样获得通信工程师职称 它和通信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考试什么关系
- 2、通信初级职称怎么评?
- 3、我是通信专业本科毕业,可以考什么证书挂*?
- 4、本科是通信工程本科专业的 我现在是道路桥梁专业副高职称 想再评正高职称的话需要在弄一个道路桥梁专业
- 5、关于“通信工程技术人员”(三级、高级技能)这一职称的问题?
怎样获得通信工程师职称 它和通信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考试什么关系
通信工程师是属于我国专业技术资格序列技术职称中的一类。由于通信专业、技术性强,各地通信类初级、中级、高级职称的认定、评定和考试一般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通信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实施。今后,国家对专业技术资格会逐步用考试考核来替代现在的评审。即以考代评,评聘结合。下面这个文件可能对你有帮助。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关于印发《重庆市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重庆市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渝人社发〔2011〕225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中央在渝单位人事部门,各电信运营商及相关企业人力资源部门:
为加强我市通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通信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经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通信管理局研究,决定对我市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现将《重庆市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重庆市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通信管理局
二O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重庆市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
之一章总则
之一条为加强我市通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通信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根据原人事部、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0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通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重庆市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纳入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和管理。
第四条重庆市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分为初级(助理通信工程师)、中级(通信工程师)和高级(高级通信工程师)三个级别层次。初级、中级职业水平采取考试的方式评价,考试实施后,不再进行通信工程相应专业和级别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高级职业水平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评价。取得高级职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证人员,可按规定申报评审高级通信工程师任职资格。重庆市高级通信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由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组建,挂*重庆市通信管理局,负责评审委员会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重庆市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实施工作由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重庆市通信管理局共同组织开展。
第二章考试
第六条重庆市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采取全市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方式,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
第七条重庆市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考试相关工作,统一规划考前培训工作;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考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会同重庆市通信管理局确定考试合格标准,审核发放职业水平等级证书。
第八条报名参加重庆市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国家有关电信工作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
第九条报名参加重庆市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水平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八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通信工程中专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5年;
2.取得通信工程大学专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3年;
3.取得通信工程大学本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1年。
4.取得其他工程类专业上述学历,其从事通信专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第十条报名参加重庆市通信专业技术人员中级水平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八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通信工程大学专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通信工程大学本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通信工程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通信工程硕士学位,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通信工程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工程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其从事通信专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第十一条报名参加重庆市通信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水平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八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通信工程大学专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获得通信工程师资格满6年;
2.取得通信工程大学本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获得通信工程师资格满5年;
3.取得通信工程双学士、硕士学位,从事通信专业工作,获得通信工程师资格满4年;
4.取得通信工程博士学位,从事通信专业工作,获得通信工程师资格满1年;
5.获得其他专业工程师资格或上述相关专业学历、学位,从事通信专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第十二条重庆市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中级职业水平评价考试合格,颁发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重庆市通信管理局共同用印的《重庆市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证书》;高级考试合格领取成绩通知单(从考试当年计算,两年内有效)按相关要求申报评审高级通信工程师任职资格。
第十三条凡以不正当手段取得重庆市通信专业相应级别职业水平证书和任职资格证书的,由发证机关收回证书,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考试。
第三章职业能力
第十四条取得重庆市通信专业初级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应具备以下职业能力:
1.了解国家电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通信行业管理各项规定;
2.具有一定的通信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掌握本专业一般性操作技术;
3.能够解决通信专业工作中的一般性技术问题;
4.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并熟练使用计算机。
第十五条取得重庆市通信专业中级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应具备的基本能力:
1.熟悉国内外电信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通信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有较丰富的通信专业工作经验;
2.了解国内外通信市场本专业的发展趋势,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能够独立解决本专业比较复杂或疑难的技术问题;
3.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和 *** 维护能力,能够解决计算机应用和计算机 *** 维护中的技术故障;
4.能够指导本专业初级技术人员和协助高级技术人员工作,具有处理与本专业相关的一般性技术问题的能力;
5.具有一定的外语水平。
第十六条取得重庆市通信专业中级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除具备本规定的基本能力外,还应分别具备本专业的职业能力:
1.交换技术专业
(1)熟悉 *** 交换网、信令网、智能网、语言服务系统的原理和技术特点,掌握各系统的运行维护指标与验收标准,对 *** 进行管理;
(2)熟练使用各种命令修改相应用户数据,使用各种指令检查、修改局数据;能够迅速判断和处理交换系统各种紧急故障,提出改进维护的技术措施;
(3)能够对交换网的规划设计、扩容系统及集成、交换设备改造等,提出改进措施和解决方案,并能提供技术支持。
2.传输与接入专业
(1)熟练掌握数字配线架(DDF)、光纤配线架(ODF)电缆与光纤的连接技术;能够指导系统设备的设备安装、调测工作,并对竣工工程进行验收;
(2)掌握电信接入网系统、监控系统、同步网系统的标准、设计标准、技术规范、维护规程;
(3)能够利用网管和本地终端进行电路链接和性能监测,依据其告警信息准确判断 *** 故障并进行处理,组织实施电路应急调度及时恢复业务。
3.终端与业务专业
(1)熟悉6P’S营销组合因素及其在电信产品中的应用,能够灵活运用通信产品的差异化策略;
(2)掌握电信业务的不同市场信息和运用消费者电信消费行为分析 *** ,制定开拓电信业务的市场开发策略与方案;
(3)熟练运用 *** 终端系统及 *** 管理支撑系统,为通信业务的科研开发、业务设计提供技术支持,为客户提供终端与业务的服务。
4.互联网技术专业
(1)熟悉互联网和数据网技术规范、标准、 *** 设计、 *** 优化、计费系统,掌握 *** 与信息安全技术;
(2)熟悉所维护的互联网和数据网设备的工作原理,掌握其使用、维护和检修技术,能处理各种 *** 的技术故障;
(3)能够维护区域内的 *** 拓扑结构及 *** 组织,跟踪各种 *** 发展新技术,及时提出更新措施与实施方案。
5.设备环境专业
(1)熟悉通信设备环境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集中监控系统的 *** 技术、 *** 互联和系统组网技术;
(2)能根据现场采集数据,分析电源、空调设备运行状态,及时发现问题排除故障;能对监控系统进行遥信遥控监测,掌握系统冗余技术,能进行软件容错与诊断设计;
(3)解决发电机组及大容量不间断电源(UPS)的疑难技术故障,处理机房空调系统、供电系统、监控系统的复杂技术问题。
第十七条取得重庆市通信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除应具备上述中级要求的基本能力和职业能力外,还应具备以下能力:
1.具有主持或主要承担通信系统相关专业领域设备的运行维护与管理工作能力;
2.具有主持或参与主持完成本专业领域的企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编制工作,并能用以指导系统运行维护,技术管理,项目的立项论证、研究设计、组织实施等工作能力;
3.具有主持或参与主持本专业相关重要研究课题,完成重要工程或经营项目的立项论证、方案设计、实施组织管理工作能力能力;
4.具有主持或参与主持本专业相关的重大项目的开发、实施、验收、测试和运行工作能力;
5.具有主持或参与主持本专业大型工程建设项目的系统安装调试、实施组织管理等工作能力;
6.具有主持或参与主持本专业领域计算机应用软件的开发、维护和管理工作能力;
7.具有培训、指导下级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相关技术工作能力。
第四章继续教育
第十八条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应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掌握最新信息,保持与其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水平。
第十九条按照《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有关要求,重庆市通信管理局负责制定通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和教学管理办法,委托相关机构负责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二十条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继续教育登记制度,其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情况,由施教机构和主管单位进行考核,登记在《继续教育证书》和《继续教育登记卡》上,并以此作为登记备案的依据。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取得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业水平证书,表明其已具备助理通信工程师岗位职务的水平和能力;取得通信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业水平证书,表明其已具备通信工程师岗位职务的水平和能力;取得通信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任职资格证书,表明其已具备高级通信工程师岗位职务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和相应专业岗位工作需要择优聘任。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由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
之一条根据《重庆市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重庆市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考试由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通信管理局共同负责。两局联合成立“重庆市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办公室”(设在重庆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考试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考务工作由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前培训工作由重庆市通信管理局委托相关机构组织实施。
第三条重庆市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第四条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高级职业水平评价考试均设《通信专业综合能力》和《通信专业实务》2个科目。初级《通信专业实务》考试不分专业,中级、高级《通信专业实务》考试科目分:交换技术、传输与接入技术、终端与业务、互联网技术和设备环境5个专业类别(具体专业类别与范围见附件),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岗位需要选择其一。
第五条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高级职业水平评价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2小时。
第六条 重庆市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均实行考试评价,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信专业综合能力》和《通信专业实务》2个考试科目均为合格,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类别的职业水平合格证书。
重庆市通信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业水平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评价,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通信专业综合能力》和《通信专业实务》2个考试科目的人员,可在2年内(从考试当年计算)按规定申报评审高级通信工程师任职资格。
第七条参加考试须由本人按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要求进行报名,在考前一周,由应试人员自己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下载准考证,持身份证、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第八条按照统一规范、适当集中的原则,酌情在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设置考场。
第九条坚持考试与培训分开、应考人员参加培训自愿的原则。
第十条重庆市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考试有关项目的收费标准,须经本市价格行政部门核准,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第十一条考试考务管理工作要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纪律,切实做好试卷的命题、印刷、发送、保管等环节的安全和保密工作。
第十二条考试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试工作纪律,认真执行考试回避制度。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社保部令第12号)处理。
附件:
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认证考试类别与范围
一、交换技术
从事通信 *** 交换系统(包括语音、数据等不同平台信息和电路、路由等不同交换方式)及其管理支撑系统(如信令网、智能网、监控系统、计费系统等)的体制标准的制定、科研开发、规划设计、运行维护、测试计量、系统集成、为客户解决方案以及为市场提供技术和支撑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传输与接入
从事通信 *** 传输系统(包括有线、无线不同传输媒介、各种宽带速率、基础数据网如DDN、X25、FR和ATM等)和接入网系统(包括移动通信基站系统、传输监控、同步网系统的体制标准的制定、科研开发、规划设计、运行维护、测试计量、技术支持和 *** 与资源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终端与业务
从事通信 *** 终端系统、通信业务及其管理支撑系统等方面的科研开发、运行维护、技术支持以及为客户提供通信终端与业务服务、通信市场开发与策划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互联网技术
从事互联网技术体制标准的制定、 *** 设计、 *** 优化、 *** 监控、计费系统、业务应用、 *** 信息安全等领域的科研、开发、集成、运行维护、管理、互联互通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设备环境
从事通信 *** 电源系统、通信设备工作环境系统(如温湿度、电磁兼容、三防和安全等)和监控系统的科研开发、规划设计、生产建设、运行维护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通信初级职称怎么评?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从事通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第三条 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通信工程本科职称,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第四条 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分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层次。初级、中级职业水平采用考试的方式评价。高级职业水平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评价,具体办法另行制定。第五条 参加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并取得相应级别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第六条 人事部、信息产业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第二章 考试第七条 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评价,采用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方式,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第八条 信息产业部负责制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建立考试试题库,实施考试考务等有关工作。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业水平考试不分专业通信工程本科职称;中级职业水平考试为:交换技术、传输与接入、终端与业务、互联网技术、设备环境5个专业。第九条 人事部组织专家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信息产业部确定合格标准,并对考试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第十条 报名参加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国家有关电信工作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第十一条 报名参加通信专业初级水平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十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的;(二)高等院校通信工程专业应届毕业生。第十二条 报名参加通信专业中级水平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十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 取得通信工程大学专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5年;(二) 取得通信工程大学本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4年;(三) 取得通信工程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2年; (四) 取得通信工程硕士学位,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1年;(五) 取得通信工程博士学位;(六) 取得其他工程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其从事通信工程专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第十三条 通信专业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信息产业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第十四条 凡以不正当手段取得通信专业相应级别职业水平证书的,由发证机关收回证书,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通信专业水平考试。第三章 职业能力第十五条 取得通信专业初级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应具备以下职业能力:(一)通信工程本科职称了解国家电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通信行业管理各项规定;(二)具有一定的通信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掌握本专业一般性操作技术;(三)能够解决通信专业工作中的一般性技术问题;(四)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并熟练使用计算机。第十六条 取得通信专业中级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应具备的基本能力:(一)熟悉国内外电信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通信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有较丰富的通信专业工作经验;(二)了解国内外通信市场本专业的发展趋势,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能够独立解决本专业比较复杂或疑难的技术问题; (三)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和 *** 维护能力,能够解决计算机应用和计算机 *** 维护中的技术故障;(四)能够指导本专业初级技术人员和协助高级技术人员工作,具有处理与本专业相关的一般性技术问题的能力;(五)具有一定的外语水平。第十七条 取得通信专业中级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除具备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本专业的职业能力:(一)交换技术专业1、熟悉 *** 交换网、信令网、智能网、语音服务系统的原理和技术特点,掌握各系统的运行维护指标与验收标准,对 *** 进行管理;2、熟练使用各种命令修改相应用户数据,使用各种指令检查、修改局数据;能够迅速判断和处理交换系统各种紧急故障,提出改进维护的技术措施;3、能够对交换网的规划设计、扩容系统及集成、交换设备改造等,提出改进措施和解决方案,并能提供技术支持。(二)传输与接入专业1、熟练掌握数字配线架(DDF)、光纤配线架(ODF)电缆与光纤的连接技术;能够指导系统设备的设备安装、调测工作,并对竣工工程进行验收;2、掌握电信接入网系统、监控系统、同步网系统的标准、设计标准、技术规范、维护规程;3、能够利用网管和本地终端进行电路链接和性能监测,依据其告警信息准确判断 *** 故障并进行处理,组织实施电路应急调度及时恢复业务。(三)终端与业务专业1、熟悉6P’S营销组合因素及其在电信产品中的应用,能够灵活运用通信产品的差异化策略;2、掌握电信业务的不同市场信息和运用消费者电信消费行为分析 *** ,制定开拓电信业务的市场开发策略与方案;3、熟练运用 *** 终端系统及 *** 管理支撑系统,为通信业务的科研开发、业务设计提供技术支持,为客户提供终端与业务的服务。(四)互联网技术专业1、熟悉互联网和数据网技术规范、标准、 *** 设计、 *** 优化、计费系统,掌握 *** 与信息安全技术;2、熟悉所维护的互联网和数据网设备的工作原理,掌握其使用、维护和检修技术,能处理各种 *** 的技术故障;3、能够维护区域内的 *** 拓扑结构及 *** 组织,跟踪各种 *** 发展新技术,及时提出更新措施与实施方案。(五)设备环境专业1、熟悉通信设备环境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集中监控系统的 *** 技术、 *** 互联和系统组网技术;2、能根据现场采集数据,分析电源、空调设备运行状态,及时发现问题排除故障;能对监控系统进行遥信遥控检测,掌握系统冗余技术,能进行软件容错与诊断设计;3、解决发电机组及大容量不间断电源(UPS)的疑难技术故障,处理机房空调系统、供电系统、监控系统的复杂技术问题。第十八条 取得通信专业各级别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更新知识,不断提高职业素质和本专业工作能力。第四章 登 记第十九条 通信专业各级别职业水平证书,实行登记服务制度。第二十条 信息产业部委托相应机构定期向社会公布通信专业各级别职业水平证书登记情况,并为用人单位提供取得通信专业职业水平证书人员的信息服务。第二十一条 在通信专业活动中,因违反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或职业道德,对通信专业工作产生重大影响或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信息产业部委托的机构取消登记,并由发证机关收回职业水平证书。
我是通信专业本科毕业,可以考什么证书挂*?
通信专业可以考二级和一级建造师,是可以用来挂*的,以下是两者报考时的条件要求:
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一)凡遵纪守法
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业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即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符合上述(一)的报名条件
具有工程(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的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免试部分科目:
1.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2.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三)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考试年度年底。
本科是通信工程本科专业的 我现在是道路桥梁专业副高职称 想再评正高职称的话需要在弄一个道路桥梁专业
没有必要,现在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已经下放了,重业绩重实际重经历,轻视和淡化学历论文等,所以跨专业评定专业技术职称没有问题,只要你在道路桥梁领域有所建树,有丰富的经验,有足够的成果,有厚实的业绩,一样可以评定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关于“通信工程技术人员”(三级、高级技能)这一职称的问题?
貌似没有的,只有初级跟中级。。。一下是基本报名条件,不同地方会有些不同。
(一)报名参加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任职资格考试的人员: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5年;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3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1年;
4、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
(二)报名参加通信专业中级任职资格考试的人员:
1、通信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助理通信工程师工作满4年;
2、通信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助理通信工程师工作满4年;
3、通信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通信工程师工作满2年;
4、通信专业博士学位;
5、非通信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从事助理通信工程师工作年限增加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