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确保按期完成2022年度全市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就全省有效及基层有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甘肃省]陇南市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工程系列全省有效及县以下基层有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一、评审依据

(一)全省有效高级职称评审。

市、县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工程系列全省有效高级职称资格,评审条件按照林业(农口)、质量监督、快递、水利、建设、地质勘查测绘采矿土地、交通运输、食品药品、生态环境保护等行业评价条件标准执行,其他工程类专业可参照省人社厅、省工信厅《甘肃省工程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52号)文件执行。

(二)县以下基层有效高级职称评审。

县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评审工程系列县以下基层高级职称资格,评价条件应按照基层林业(农口)工程、基层水利工程、基层生态环境保护、基层交通运输等基层工程专业评价条件标准执行,评价条件中没有规定的,只能参加全省有效职称评审,鼓励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全省有效职称,但同一年度两者不能同时申报。

专业技术人员转系列评审的,须在新系列(专业)聘任(用)满1年以上,才能申报高一级职称,其专业技术人员资历计算可按转系列前后实际资格和聘任(用)时间累计计算。未转系列人员,不得跨系列申报高一级职称。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人须诚信申报,要实事求是地填写基本信息,严格对照各行业评价条件标准和申报流程进行网上填报。所有证明材料需清晰扫描上传并放正,因申报个人上传材料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未放置指定位置导致的后果,由申报者本人承担。

(二)申报人业绩均计算到申报当年9月30日前,之后取得的业绩可作为下次申报职称使用,不得在该时间结束后,接受任何形式的材料补报。

(三)申报人学历、资历、工作年限,均计算到申报当年的12月31日。纳入岗位管理事业单位人才的任职年限从聘任的当月计算;其他单位人才的任职年限,原则上从取得职称资格的当月起计算。

(四)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优化调整,申报端基础信息填写页面,申报方式栏只保留“评审正常、评审破格、认定”三种,全省有效和基层有效职称申报正常或破格晋升需选择前两种,认定为用人单位考核认定,评委会考核认定的需进入申报页面后基本信息进行二次选择。申报系列中去掉了非国有企业工程系列,所有工程类职称全部选择工程系列进行申报。个人信息填报页面新增申报方式,默认为正常评审,如果申报方式为评委会考核认定在此处选择。

(五)相关证明材料里面的填报项只保留“个人社保参保缴费证明、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其他”四个选项。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和企业人员需缴纳半年以上社保,不需上传参保缴费证明,由全省统一在社保系统进行比对。继续教育为必填项,2022年度继续教育信息须点击“提取继续教育信息”按钮提取,其他年度的继续教育信息填报 *** 不变。“其他”选项需上传:参加评审及思想品德公示结果报告、单位推荐报告(正常评审人员)、破格晋升高级职称专题报告(破格评审人员)、七级岗位批复文件及岗位设置审核备案表(事业单位人员,破格晋升无需上传)、当地人才市场档案托管证明(企业人员)、参加工作文件或人员编制卡、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主管部门审核责任书等资料,以上报告类材料或非原件材料需主管部门加盖公章。

(六)所有业绩成果每一项均新增业绩符合标准情况为“符合标准业绩更优、其他备选业绩”选项,选择符合标准业绩更优视为符合正常晋升业绩贡献条件标准,需在备注栏写清符合第几条、第几款、第几项业绩,无备注视为无效业绩,选择其他备选业绩的无需备注。

三、申报方式

职称申报工作实行网上申报、审核、评审、发证、查询,并启用电子职称证书。全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均使用“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http://www.gszcxt.cn,可通过省人社厅官网“职称评审”窗口登陆),具体操作程序请按省职改办《关于“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甘职改办〔2018〕23号)文件要求执行。

(一)账户管理。“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分级账户管理,各级系统管理人员要对下级账户加强管理,尤其是单位系统管理员不得随意给申报人员创建申报者账户,若因随意创建申报账户导致系统状态终止情况,由本人和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二)材料提交。申报2022年度全省有效和县以下基层高级职称要注意从下拉菜单中正确选择。个人申报阶段从8月25日开启至9月30日24:00前系统关闭,在规定时限内未提交成功的,系统不再重启,由此带来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

(三)材料审核。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县级人社部门要严格审查申报人所填信息及上传的材料,确保所填内容真实准确。各级审核部门务必于10月31日前完成审核提交工作,做到随时审核,完整审核所有材料,一次性反馈修改意见。

(四)集中评审。截止11月15日前,未提交到市级审核阶段的申报人材料,一律不再受理。联审结束后即评委会终止接收材料,由陇南市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资格评审委员会于12月20日前完成评审工作。

(五)答辩准备。经审核通过人员需提交1篇之一作者或独立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作为答辩材料。评价条件中学术水平能力部分提出对论文不作要求的专业,以本人技术工作报告、工程项目设计或实施方案、工作总结等代替答辩。材料一式五份并封面注明“×××同志答辩材料”,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其他要求

(一)申报人员必须据实填写有关内容,提供相关证件材料,各级审核人员使用“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必须实名制,并对申报材料逐项认真审查,申报材料不齐全、不按要求上传或内容模糊不清的,一律不能通过审核。对在申报推荐工作中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诚信体系。

(二)为确保申报工作顺畅有序进行,建议错峰填报、审核,避免多次重复退回造成 *** 拥堵,占用系统资源等问题,影响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正常申报,各级审核单位对申报人上传的各项申报资料退回次数不得超过3次,超过3次系统将自动锁定为当前申报资料。

(三)根据《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与职称评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事人改办〔2011〕10号)精神,坚持岗位聘用与职称评审相一致的原则,不得超核定岗位数额评审职称。事业单位人员必须上传岗位批复文件和岗位设置审核备案表,凡是未到人社部门备案的单位不得申报职称,主管部门不得出岗位批复文件;市、县企业人员需上传当地人才市场档案托管证明。

联系 *** :0939-8232974

 

 

 

附件: 1.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主管部门审核责任书

         2.职称评审中需重点把握的几项政策

 

 

陇南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8月24日

 

原标题: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工程系列全省有效及县以下基层有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https://www.longnan.gov.cn/4455589/686524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