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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号)、《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2022年度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穗农函〔2022〕448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区2022年乡村工匠经营管理和生产应用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符合申报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在广州市增城区涉农非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专业户、农村个体工商户中,熟练掌握技术技能,从事农业技术推广、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经营管理等工作,为农村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人员,均可向归属职能部门提出申报相应级别的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具体专业设置可参照《专业设置指引表》(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和有关政策
(一)申报人学历、资历、能力、业绩和成果条件参照《广东省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广东省乡村工匠经营管理专业类别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广东省乡村工匠生产应用专业类别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等有关要求。
(二)本年度乡村工匠经营管理和生产应用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分两次进行:之一次评审材料受理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9月25日;第二次评审材料受理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月18日。
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8月31日,申报之一次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申报第二次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学术成果、学历(学位)证等,均不作为此次评审的有效材料。
(三)本次乡村工匠职称评审工作采取线下、线上同时申报。
(四)本次评审免以收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含认定、论著鉴定、答辩费)。
三、申报流程
(一)线上申报流程
根据省市统一要求,申报人须登录“乡村工匠职称申报系统”(网址:http://yzb.joinken.cn/xcgj,以下简称申报系统)按照操作指引进行线上申报。具体操作流程可注册登录申报系统下载查看。
(二)线下申报流程
1.申报人登录申报系统如实填写申报信息后下载打印相关表格,报所在单位审核。增城区自由职业者报区农业农村局审核。
2.单位(包括申报人所在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同意后,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和投诉受理部门、 *** 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其他申报材料应在单位相对固定的公开位置摆放,以方便查验。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评审材料先行报送,待核实后结果及时报送相应评委办。
公示结束后,由公示单位送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盖章后,于受理截止日期前报送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四、有关要求
(一)纸质材料要求
1.《乡村工匠专业人才( )级职称送评材料目录单》(表一)1份。按要求填写完整,粘贴于送审材料袋封面。
2.《广东省乡村工匠职称评审表》(表二)1份。表内填写内容不得涂改,申报专业名称要准确,按照规范名称填广州市写。
3.《乡村工匠专业人才( )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表三)18份,其中一份为原件,单位评价意见必须与表二的意见一致,并加盖公章。
4.《证书、证明材料》(表四)1份。申报人需在表格内相应位置签名。
5.《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表五)1份。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经相关部门加盖意见。
6.《业绩、成果材料》1份。提交本人专业技术成果和业绩,如论文、著作、奖励证书等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确认提交复印件(核对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与原件相符章)。
7.不具备高级职称所要求的学历、年限条件,满足破格申报乡村工匠(正、副高级)职称的申报人,需填报《广州市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破格申报推荐表》(详见附件4),并提供破格情况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
8.表一至表五须在申报系统上填写详细申报信息后下载打印。
(二)报送要求
1.申报人须严格按照省、市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相关要求,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在系统上填报和上传申报评审材料,确保纸质材料与系统填报、上传材料一致,对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
2.申报人所在单位(相关部门)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不符合评审条件;没有使用规范表格;不符合填写规范;不按规定时间、程序和受理范围报送;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若违规报送或受理,即使评审通过也不予核准发证。
4.评审结束后,评委会将评审及考核认定情况反馈申报人所在单位(相关部门),单位协助对申报人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5.经公示无异议的,由评委会将有关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进行核准。评审流程结束后,请在规定时间内领回申报人材料及证书,逾期评委会不予保管。
五、其他
(一)纸质材料受理时间、地点
之一次受理时间:2022年9月1日至9月2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第二次受理时间:2023年1月1日至1月1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联系地址: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广州市黄埔区天鹿北路468号);
联系 *** :020-87219058、020-36597265。
(自由职业者请把资料先报广州市增城区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后自行交到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二)政策执行事宜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现行有效政策执行;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照最新政策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专业设置指引表
3.广州市及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联系方式一览表
原标题:广州市增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乡村工匠经营管理和生产应用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http://www.zc.gov.cn/zx/tzgg/qnyncj/content/post_85625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