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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等文件要求,现就2022年度之一次我区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广东省]云浮市关于做好2022年度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的通知

  一、请各有关单位对照2022年度之一次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1),按照公示文稿样式(见附件2)格式在申报人所在单位、社团或村委会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的投诉受理主要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社团或村委会负责,接受相关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公示期间对群众的各类有效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均应按照《 *** 条例》要求受理并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公示结束后,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社团或村委会在《评委会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附件3)上如实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没有投诉情况的可按地区汇总填报公示情况表,有投诉情况的须按个人单独填报公示情况表),于2022年12月14日前报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联系地址:云城区元眼根村云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邮政编码:527300;

  联系 *** :8829926

 

  附件1:2022年度之一次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doc

  附件2:公示文稿(样式).docx

  附件3:评委会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doc

 

 

原标题:关于做好2022年度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的通知
来源:http://www.yfyunchengqu.gov.cn/yfycrsj/gkmlpt/content/1/1649/post_1649375.html#3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