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政策是一个有机的完整的体系,相关政策条文不能断章取义。如有疑问,欢迎留言讨论今天湖南职称评审网就带大家了解一下,从哪些方面可以提高评审的通过率,避免一些不必要的失分~一、了解相关政策职称评审需要申报人满足一定的学历、资历的要求,另外还有社保、继续教育学时、论文、业绩等材料要求,申报的职称等级不同,专业不同,具体的要求就会有细微的变化,这还不包括每年职称政策的变动。所以想申报职称一定不要光听别人说,一定按照自己的自身情况去了解相关政策。
一、背景依据(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3号);(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了《关于印发<湖南省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10条实施意见><湖南省创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10条措施>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67号)。
二、目标任务民营企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要坚持评用结合、科学公正、改革创新。坚持评以适用、以用促评,促进职称评审结果与民营企业人才培养、使用相衔接,引导民营企业将职称评审结果作为确定岗位、考核、晋升、绩效、薪酬等的依据;遵循民营企业人才成长规律,区别不同职业、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人才特点,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人才,使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价值得到充分尊重和体现;进一步转变 *** 职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充分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价中的主导作用,向用人单位放权、为人才松绑。
三、主要内容(一)进一步完善评价标准:突出品德评价,坚持能力实绩导向,不搞论文一刀切,不作外语等要求,调整继续教育考核方式,降低学历门槛,放开台阶限制,放宽年龄限制。
(二)改革创新评价机制:进一步畅通民营企业职称申报渠道,进一步下放中级职称评审权限,丰富职称评价方式,贯通技能人才职称评审路径,认可部分职业资格与相应职称互通,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队转业)人员离岗进入民营企业创业。
(三)改进评价管理服务方式:加强统一管理,发挥用人主体的主导作用,规范材料报送服务流程。
(四)强化评价责任追究:明确工作责任,建立倒查追究机制,健全评价信用体系。
四、涉及范围全市所有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五、新旧政策的主要差异(一)不搞论文一刀切。不得以没有公开发表论文对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实行“一票否决”。积极推行代表作制度,即可用实 际工作中的工作总结、发明专利、项目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规划设计方案、工作流程研发标准等成果作为其专业代表作,替代论文要求。
(二)不作外语等要求。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参评职称时,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等不作要求,达到一定水平,具有相应证书的,在量化评审时可以赋予一定评价权重或作量化加分。
(三)调整继续教育考核方式。鼓励民营企业采取灵活方式、途径、办法搞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加强职业道德,提升业务水平,保障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对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不作统一要求,达到相应水平的,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在量化评审时赋予一定评价权重或作量化加分。
(四)降低学历门槛。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中专学历,取得初级职称满12年,可以申报参评相应系列(专业)中级职称。
(五)放开台阶制度。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未及时参加初级职称评审,但成绩突出、贡献较大,表现良好,根据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在满足相应系列(专业)晋升要求的基础上,经由民营企业考核推荐,可比照我市同类专业技术人员正常申报年限超出2年,直接申报参评中级职称。
(六)放宽年龄限制。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身体健康,个人自愿,申报参评职称可放宽至65周岁(时间计算到中级参评当年的12月31日)。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后,须在民营企业工作满1年方可申报参评职称,且不与原单位相关待遇挂钩。
(七)进一步畅通民营企业职称申报渠道。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3号)要求,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进一步打破户籍、身份、档案、所有制等制约,积极拓宽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渠道。
(八)贯通技能人才职称评审路径。在生产领域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级 *** (一级)、 *** (二级)、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相应职称评审条件,经单位考核推荐,可直接对应申报参评高、中、初级职称。
取得世界技能大赛金牌、银牌,或取得“中华技能大奖”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可上报省职改办直接认定相应专业高级职称。取得世界技能大赛铜牌或优胜奖,或取得“全国技术能手”等及以上荣誉称号的优秀高技能人员,可由市职改办直接认定相应专业中级职称。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 、预备 *** ( *** )班毕业,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参评相应系列(专业)职称。
(九)认可部分职业资格与相应职称互通。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在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已公布的有关领域取得的职业资格,可不再参加同一领域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直接认可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职称,用人企业可根据其职业资格聘用岗位或发放相应待遇。
(十)发挥用人主体的主导作用。民营企业要充分发挥职称导向作用,激励专业技术人员立足岗位深耕专业和创新创业。民营企业要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参评人员的职业操守、从业行为和科研诚信等。县市区(园区)人社部门进行形式审查,在形式审查时,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应当一次性告知参评人员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系列(专业)职改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负责把关,决定材料是否上评审委员会参加评审。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