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平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平度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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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关于做好2022年度青岛市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和通知发布
  (一)总体时间安排
  根据上级要求,今年职称评审工作原则上应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各系列、各级别职称的评审申报时间和具体要求由各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确定。
  本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时间总体安排为:9-11月发布申报通知、组织申报、评议推荐和提报材料;12月底前完成评审、备案工作。
  (二)申报通知发布
  1.省级高级评委会申报通知: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已经授权和下放给青岛市的高级职称以外,其他高级职称需申报省级高级评委会评审,有关通知可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17.73.253.239:9000/rsrc)--“通知公告”栏目查询。
  2.青岛市级高级、中级评委会申报通知及青岛市转发省级高级评委会申报通知:可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地市公告”--“青岛”--“通知公告”栏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qingdao.gov.cn)--“专题专栏”--“职称评定”--“通知公告”栏目以及相应的评委会组建单位官方网站查询。
  3.平度所属中级、初级评委会申报通知及我市转发上级有关职称评审的通知:可在平度政务网http://www.pingdu.gov.cn/n2/n871/n872/n1728/和平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已下放职称评审权限的主管部门所属中级、初级评委会申报通知:由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分别负责发布。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范围
  1.凡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2.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3.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1.我省已完成标准条件修订的职称系列,按照新的标准条件执行,标准条件已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17.73.253.239:9000/rsrc)发布,未完成修订的,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2.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 *** ( *** )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3.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初级、中级、高级等各系列职称评审时,近5年内(职称申报年限少于5年的按实际年限)按规定每年应完成90学时的继续教育,由用人单位对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进行登记和审验。“山东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
  4.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
  (1)实行评聘结合的中小学教师等职称系列,申报单位应在现有岗位结构比例内组织推荐;实行评聘分开的职称系列,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推荐人数后组织推荐。
  (2)乡镇所属事业单位应在现有岗位结构比例内,统一组织推荐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全省统一职称或基层职称。
  (3)事业单位未设置相应系列和级别专业技术岗位的,不得推荐评审相应职称。
  5.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现贯通的工程、农业、体育、工艺美术、文物博物、艺术、实验技术、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以参加相应系列职称评审。
  6.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以及我市“链主”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将技术创新、专利发明、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等方面获得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作为重要参考。
  7.对经省级相关部门认定,作出突出贡献的卓越工程师,按照有关规定直接纳入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通道。
  8.对中、初级职称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的经济、会计、统计、 审计、卫生技术、船舶、翻译、出版等8个职称系列和我省统一“以考代评”的档案、快递工程、大数据工程、卫生管理研究、安全工程、物流工程、 *** 安全工程、饲料兽药工程等8个职称系列(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即取得相应层级职称,不再进行相应层级职称评审或认定,对国家或我省统一实行高级职称“考评结合”的会计、统计、审计、经济、档案、快递工程、大数据工程、卫生管理研究、物流工程等9个系列(专业),专业技术人才须参加国家或我省统一组织的相关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并在有效期内方可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9.按照县级以上党委、 *** 要求,经组织选派脱岗参加重大活动重要任务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由党委、 *** 相关部门认可或出具证明后,其年度内累计派驻天数超过3个月的或连续两 年内超过5个月的,可视同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经历,选派期间专业工作量按照在岗工作水平的2倍统计,现职称聘期内可以累计计算,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按原政策执行。
  三、申报和审核要求
  (一)申报流程
  申报评审职称,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逐级呈报至相应的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推荐申报参加省级高评委评审的我市所属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须由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呈报。未经逐级审核同意并填写审核意见的材料不予受理。
  1、个人申报
  本年度我市职称评审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和评审,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进行填报,报送材料的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以各系列(专业)、各级别评委会组建单位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度,申报人员应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上本人亲笔签署《诚信承诺书》,否则不予受理。申报人员应实事求是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所有材料准备无误后,报送至所在单位进行民主评议推荐。
  根据青岛市有关要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采取网上审验方式进行。专业技术人员凭有关证书、证明材料等到所在单位办理继续教育登记,用人单位如实考核并审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功能区及各行业主管部门不再对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高级职称的继续教育学分(学时)进行审验,其中,申报卫生、中小学教师、会计职称的继续教育学分(学时)审验工作,分别由青岛市卫生健康委(青岛市卫生健康人才发展中心)、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财政局按其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登录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https://www.qdjxjy.com.cn/)注册、上传材料,所在单位登录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平台(https://www.qdjxjy.org.cn/)(学习平台与管理平台后台数据贯通)进行审验,审验结果由专业技术人员检查无误后,点击“近×年学时上传到省平台”。其中,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审验登录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审核平台(https://shenhe.wsjxjy.org)进行审核。
  2、单位民主评议推荐及材料审查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是申报推荐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健全本单位职称申报推荐程序,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实效性负责。
  单位公布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和申报评议方案。申报人提出申请后,单位公布申报人述职、申报材料,公开进行民主评议,在民主评议基础上,综合考虑申报人员的品德、业绩、能力和工作态度等情况,确定推荐人选。
  单位确定推荐申报职称人员名单后,将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有保密要求和涉及个人隐私的除外)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3、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评委会组建单位审核
  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评委会组建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并由用人单位告知申报人。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3)未经或者未按规定进行推荐公示;(4)有弄虚作假行为;(5)其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
  (二)受理渠道和地址
  1、企事业单位人员通过所在单位申报。
  2、城市无工作单位的专业技术从业者和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通过其所在村委会、街道社区或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推荐申报。
  3、自由职业者通过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所在村委会、街道社区或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推荐申报。
  业务咨询 *** :87362331,办公地址:北京路379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403房间。
  四、评审组织要求
  (一)评审委员会组建
  根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放管服”改革要求,我市组建工程技术职务资格初、中级评审委员会,中小学教师职称初、中级评审委员会,农业技术职务资格初、中级评审委员会,药品技术初级评审委员会,负责相应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继续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别组建相关系列初、中级评审委员会,负责我市相应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工作,具体见《平度市202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初级、中级评审委员会名单》(附件1),评审委员会所在主管部门为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二)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职责
  1、负责本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
  (1)根据上级通知要求,拟定本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通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面向全市发布,并组织实施。
  (2)认真做好本系列申报材料的审查工作,负责收取初审通过人员评审费用并根据需求开具山东省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收费标准参照上级文件执行。
  (3)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整理汇总等工作,根据审核情况,研究拟定202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方案,并在评审会议召开前一周将该方案连同《平度市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执行委员备选人员情况表》(携带U 盘拷回)一并报送至专技科审定,经审定批准后,组织实施。
  (4)认真总结评审工作,并按规定整理好相关评审材料。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委签字的《平度市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鉴证单》、《平度市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情况表》和《平度市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未通过人员情况表》,连同评审会议纪要报专技科。
  2、负责本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收取、审查和上报工作
  认真审查所有网上材料,确保符合申报条件,并确保网上填报材料规范、完整、清晰。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申报材料,应在系统上标明原因,及时退回,并请用人单位告知申报人。对于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通过系统汇总上报到上级主管部门账号。各系列职称申报权限目录详见附件2。
  五、公示及发文发证
  评审结束后,评委会组建单位应及时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和组建单位官方网站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应按程序确认或核准备案,及时行文公布,职称取得时间从评审通过之日起计算。全面推行职称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打印电子证书。
  六、纪律要求
  (一)严肃申报纪律。申报人要据实提交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合乎要求,因本人提交申报材料不全、有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因本人提交虚假材料获取的职称资格,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并追究相应责任。
  (二)严格审核纪律。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按照省、青岛市、平度市相关要求,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退回,对因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评审范围的,追究责任人相应责任。
  (三)严肃评审纪律。评委会组建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健全评委会的评审会议记录制度,严格评审程序和评审纪律,确保评审质量和评审工作规范有序。评委会组建单位要与评委签订遵守评审纪律承诺书。各评委会组建单位不得擅自扩大、增加或减少受理及评审范围,凡违反评审程序和规定,随意降低评价标准,导致投诉较多、争议较大的,将视情况责令整改。有条件的评委会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监督,建立全程监督机制。对评审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认真进行核查,坚决杜绝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平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加强对评委会组建单位的检查和指导,督导评委会组建单位加强职称评审工作的纪律教育,进一步规范评审工作程序,强化监督和制约机制。受理 *** 主要由申报人所在部门(单位)负责,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四)强化责任追究。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哪个环节、哪个方面出现问题,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应及时将职称评审中的违纪情况报送平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各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对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的单位还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七、其他
  (一)职称评审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文件。
  (二)本通知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和省、青岛市现行职称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三)为便于职称申报工作的开展,请各单位确定一名职称申报专职工作人员,加入“2022职称评审工作”钉钉群(申请时请备注单位和姓名)。并填写附件3,将电子版发送至专技科邮箱(pdsrsj-zjk@qd.shandong.cn)。
  
  
  
  附件:1、平度市202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初级、中级评审委员会名单

     2、平度市2022年度各系列职称申报权限目录

     3、2022年职称申报工作联系人情况表  

平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2日    

 

原标题:平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平度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http://www.pingdu.gov.cn/n2/n871/n872/n1728/2209230959161725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