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市关于开展2022年度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系列和群众文化行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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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文广体旅职办〔2022〕5号

关于开展2022年度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

系列和群众文化行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职改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职改办《关于开展2022年度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系列和群众文化行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文旅职办〔2022〕7 号)和《玉林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玉职办〔2022〕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22年度全市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系列和群众文化行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在我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工作的人员以及自由职业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系列和群众文化行业职称申报条件的,可按规定申报职称。以下情形人员不得申报:

(一)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不得申报职称。因机构改革退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专业技术人员在国家或自治区规定的过渡期内可以参加职称评审;

(二)除按规定办理了延长退休手续者以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在受处分期间的;

(四)因违纪违法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或受到违纪违法处分处罚,仍在处分处罚影响期内的;

(五)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限的。

申报后出现上述情形的,评审结果不予确认。

二、申报途径

(一)申报人应通过其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除银行、保险公司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外,申报人不得选择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作为申报单位参评。

(二)民营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才、自由职业者,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二十一条规定的途径申报职称。

(三)中直、区直驻玉单位或外省驻玉企业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本单位(系统)统一渠道申报职称。如选择通过玉林市相应评委会申报的(由玉林市发文发证),由该单位所属的中直、区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外省驻玉企业总公司(总部、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出具书面意见(模板详见附件2、3),并报玉林市职改办备案后方可申报。

(四)本地区本部门不具备条件组建相应评委会的,可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三十三条规定,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评审权的评委会评审。委托评审结果,由委托机构和评委会组建单位在各自范围进行公示,由委托机构按规定权限进行确认。

三、职称申报评审系统

职称申报评审全面实行信息化管理。各单位、职称申报人通过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报送材料,登录网址:http://my.gxrczc.com,技术支持 *** :0771-5505013。具体流程和操作方式可参阅系统内部的“帮助中心”。

四、申报程序及条件

(一)职称评审相关程序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执行。

(二)申报艺术系列、图书资料系列、文物博物系列和群众文化行业职称,评审条件分别按自治区职改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艺术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21〕31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图书资料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22〕50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博物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21〕32号)和《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文化行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桂职办〔2019〕33号)执行。

五、申报材料

(一)个人信息。申报人按相应系列部署文件要求,在申报系统设定的期限内填报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承诺并负责。学历、下一级职称证书、社保关系、继续教育等已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不再要求重复提供;未能通过系统数据共享获取的,需上传相关材料。

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申报前需完成2022年度公需科目学习考试任务。2021年度继续教育(含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时完成情况,作为推荐参评的重要参考条件。完成专业科目学时的,要及时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ptce.gx12333.net/)进行学时登记。

工作经历和身份性质由各级评委会所在职改办通过社保数据共享或向社保部门核实等方式核验。民营企业申报人员原则上应有在申报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对于6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由各级评委会所在职改办核实。审查中发现申报人填写工作经历与社保缴费记录不符等情况,经核实为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各级职改办不予接收材料,按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四十九条规定查处。自由职业申报人员从申报当月起往前6个月应不在任何单位缴纳社保。

(二)辅助材料。特殊情形应提交相应辅助材料,需同一单位出具的辅助材料应整合在一份材料中。

1.破格申报或无职称申报的,申报人应提供达到破格或无职称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提交审核,经评委会所在职改办审核同意后方可参评。

破格申报材料主要包括:《破格申报职称审批表》(附件4,经所在单位和主管单位审批盖章)和达到破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如提供复印件应由所在单位标注“与原件一致”、日期并加盖公章)。

无职称申报材料主要包括:《无职称人员申报职称审批表》(附件5,经所在单位和主管单位审批盖章)。属于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流动到企事业单位后无职称申报的,还应一起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材料(例: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干部任免文或干部调动通知等。原件扫描件,如提供复印件应由所在单位标注“与原件一致”、日期并加盖公章)。

无职称申报评审是指符合规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未取得任何职称的情况下直接申报相应职称的行为。对于已取得职称的人员,不能通过无职称直接申报方式取得职称。

2.对使用曾用名、身份证号码非正常变动,关联的证明材料(如学历、职称证书等)与填写的身份证号不一致的,应提供户口簿本人信息页等相关材料。

六、审核推荐程序和要求

(一)单位审核推荐

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严格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二十条规定,按审核审议、单位内部公示、单位推荐等程序的先后顺序及要求逐一进行审核推荐。审议推荐小组一般由单位领导和专业技术人才组成,不少于5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不得少于2/3。审议推荐小组的专业技术人才应具有相应级别以上职称。审议推荐可以邀请外单位专家或委托外单位进行。审议推荐小组的推荐意见应对申报人的德才表现、学术技术水平、业绩成果、考评情况等方面给予评价,明确是否同意推荐。

审核推荐单位要明确审核责任人,签署承诺书,落实审核责任。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等材料,由审核推荐单位审核原件并核实真实性后,在申报系统据实填写审核结果。

单位对审议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出具单位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应对申报人在“思想品德、工作成绩、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给予评价,明确是否同意推荐。申报人不符合申报条件或审议不通过,单位没有出具推荐意见或出具不同意推荐意见,以及有其他不宜推荐情形的,单位不得推荐。

(二)主管部门审核

单位主管部门要按权限对单位审核推荐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审核和纠错,加强对单位的推荐程序、推荐材料真实性和填报材料规范性等方面的审核并承担审核责任。

(三)评委会组建单位审核

评委会组建单位负责审核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履职情况,重点审核推荐程序、材料完整性和规范性、推荐对象基本条件等,严禁将程序不规范、材料不完整、推荐对象基本条件不符合、单位推荐意见不明确或不予推荐等申报材料报送评委会评审。经审核,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二十二条规定,评委会组建单位应当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未按规定时间或程序上报申报材料的,评委会组建单位不予受理。

评委会组建单位要加强对无职称申报和破格申报情形的审核,无职称申报要重点审核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破格申报为放宽学历或资历条件,不等同于无职称申报或越级申报。

七、报送材料及评审时间安排

(一)申报审核、材料报送。

2022年10月28日前为个人材料准备、申报阶段;各单位审核推荐阶段;各级职改部门汇总审核、呈报阶段。10月28日18:00 *** 申报系统关闭,市文广体旅局职改办停止接收申报材料。申报人及申报单位请认真核对、审核、审验申报材料,如有不具备申报基本条件、不符合申报评审程序、申报材料造假等问题的,不得参评。申报材料一经接收,一律不允许修改或补充材料。

市文广体旅局职改办审核退回修改的材料,可在11月9日18:00前将修改后的材料再次报送至市文广体旅局职改办,逾期不予受理。

(二)市文广体旅局职改办审核、组织评审。

2022年11月-12月为市文广体旅局职改办审核材料以及组织开展评审、复核、公示阶段。

八、评审费用

(一)收费标准: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价费〔2006〕359号),职称评审收费标准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230元/人;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150元/人。

(二)收费方式:

通过职称申报评审系统 *** 缴费。提交材料后,请留意系统站内信息,并按信息提示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18:00,请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缴费,缴费成功才表示本次材料报送成功,逾期不缴费者视为放弃本次职称申报。

九、落实有关文件要求

(一)有海外工作经历的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超过评审条件相应学历资历规定年限(初级中级职称所需年限合并计算)2年以上的人员,可分别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十八条有关规定申报相应职称。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2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二)落实决策咨询类信息激励机制。根据信息管理有关规定,决策咨询类信息折算论文情况,以自治区党委信息综合值班室或自治区人民 *** 办公厅信息处出具的采用告知单为依据,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证明不予认可。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激励政策,继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加强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工作。各级评委会在评审过程中可对企业参评人员单独确定评审通过率,也可根据参评情况单独建组评审。

(五)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评审一个同级别职称。同一年度申报多个同级别职称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六)在区外(含中直驻桂单位或外省单位驻桂机构)取得职称,流动到我区后仍从事相同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原则上应按规定办理重新确认后方可申报原系列上一级职称。在区外取得职称,不再从事原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不符合办理职称重新确认条件,由单位核实其原取得职称的真实有效性后,可跨系列申报上一级职称或转评。职称重新确认和职称转评,分别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有关规定执行。

十、推进职称信息化建设,开展职称证书数据归集和审验

(一)考试取得的证书无需在线审验。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员)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的证书不再办理证书在线审验。

(二)评审、初次认定、重新确认所取得的职称证书按“谁发证谁负责”原则进行在线审验。各职称证书批准机关(单位)按照“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依托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按时限完成历史职称证书数据的在线审验工作。

中初级职称证书在线审验。持有2017年以前颁发的纸质证书但尚未按照数据归集有关要求归集到广西人才市场职称网(www.gxrczc.com)的持证者,请按要求及时填报数据。2017年以后的数据,已存在系统的,个人登录确认信息无误即可,无需个人自行添加。系统归集完成的和已能在系统中查询的证书,不需要再进行证书在线审验,长期有效。

十一、纪律要求

(一)加强职称诚信管理。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大、敏感度高,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各级评委会要规范评审程序和严肃评审纪律,加强双向激励,建立健全倒查追责机制。各级职改部门、评委会和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本领域范围内的问题通报,问题通报情况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指标纳入今年工作情况评估。

(二)严肃职称评审工作纪律。各级评委会、申报人、申报人所在单位或推荐单位、评委会组建单位、评审专家及职称评审办事机构工作人员违反相关规定的,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八章有关规定处理。

(三)加强职称监督管理。单位或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评委会所在职改部门举报,举报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于虚假告发、恶意 *** 、意图陷害他人,经核查认定为诬告陷害行为的,按诬告陷害行为人身份和管理权限,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十二、其他评审相关问题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自治区、玉林市职改管理部门现行有效政策执行。工作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规定执行。本通知可以在“玉林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http://whxwcbgdj.yulin.gov.cn/)网站中查询。各系列评审条件也可在“玉林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网站中查询。

玉林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 :2828666,通讯地址:玉林市玉东大道1号城东办公大楼4C10A室;邮编:537000

附件:1.职称申报材料清单

2.中直驻桂或外省单位属地评审模板

3.中直驻桂或外省单位委托评审模板

4.破格申报职称审批表(2022年度)

5.无职称人员申报职称审批表(2022年度)

                        玉林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8日

 

文件下载:

附件1:职称申报材料清单_2022.9.16.rar

附件2-3:中直驻桂或外省单位属地评审模板.doc

附件4:破格申报职称审批表_2022.9.16.doc

附件5:无职称人员申报职称审批表_2022.9.16.doc

相关文件.zip

 

 

 

原标题:关于开展2022年度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系列和群众文化行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http://whxwcbgdj.yulin.gov.cn/bmwj/tzgg/t1313151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