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近日印发《北京市创意设计专业职称评价试行办法》,在全国率先增设创意设计专业职称,并结合北京实际和创意设计行业特点,设置文化创意设计、工业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3个证书专业,在国内率先建立起科学、全面、创新的创意设计专业人员职称评价体系。职称首次评价工作将于近期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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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作为中国四个“设计之都”之一,近年来,创意设计产业蓬勃发展,吸引集聚了大量从事艺术创意设计、文物利用设计、工业设计、包装设计、广告设计、新媒体设计等专业工作的创意设计人才。本次改革增设创意设计职称专业,制定规范的行业资格评价标准,对于拓展创意设计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具有重要意义。

北京市在全国率先增设创意设计专业职称评价

创意设计专业职称纳入本市职称系列中的工艺美术系列,设置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和员级5个层级。本市所属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相关专业技术人才,均可以申报。综合考虑行业特点,创意设计专业职称设置了文化创意设计、工业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3个专业,分别颁发相应证书。

创意设计专业的评价标准分为基本条件、业绩条件和成果条件三类。成果条件方面打破“唯论文”桎梏,全面推行代表作评审制度,申报人员可自主选择专利、创意设计作品、文物利用方案(设计、规划)、项目报告、设计文件、展览策划方案、专业教材、专著论著等最能体现自己能力水平的代表性成果参加职称评审**

同时,本市还为业绩突出的创意设计专业人才制定了破格申报条件,如主持完成的作品获得中国工艺美术“百花奖”银奖及以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银奖及以上、中国创新设计“红星奖”金奖及以上、中国广告“长城奖”金奖及以上奖项,或获得红点产品设计更佳设计奖、传达设计红点至尊奖、概念设计红点之星、IF设计金奖、IDEA金奖、G-mark金奖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限制,直接申报高级工艺美术师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