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才交流中心关于2022年度流动人员高、中级职称评审的通知

来源:唐山人才网 时间:2022/7/18 10:31:30

唐山市人才交流中心关于2022年度流动人员高、中级职称评审的通知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22 年全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22〕20 号)和我市 2022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 40 号令)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今年职称工作的安排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在唐山市人才交流中心保管人事档案的,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称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

与我市企业签订工作协议 1 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在我市工作不少于 2 个月的柔性引进人才。

符合政策规定的技能人才,均可在我省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中小学、技工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行评聘结合政策的单位,申报人员范围为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仍在岗未退休人员。

其他系列申报人员范围为截止2022年6月30日仍在岗未退休人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

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

中小学教师继续实行课堂能力测试。(报名截止日期为7月22日,将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 *** 、单位名称、说课专业等信息发送到指定邮箱进行登记)

二、申报时间安排:

1、高级及省代评中级(文学创作、播音)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于7月18日开始,截止日期为7月29日。

2、中级(除文学创作、播音专业外)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将于8月22日开始,截止日期为9月8日。

3、考核认定中、初级职称时间将在11月下旬组织。

三、注意事项:

1、初审纸质卷材料继续实行预约办理,预约方式为http://tsrcw.com/preappoint/#/(请用手机操作),高职预约时段7月20日至7月28日(公休日除外),中职预约时段8月22日至9月6日(公休日除外)。

预约为一卷一号,同一天内不得预约两次,预约成功后请持短信提前十分钟到达。

2、今年继续实行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申报并行政策,个人在提交纸质材料进行现场初审时,开设系统申报帐号同时添加职称申报 *** 工作群,初审合格后进行网上填报,如实填写申报信息,扫描上传清晰的相关电子版材料。

3、申报人员较多,如因填写问题请下载“附件”,仔细阅读文件夹内的各种说明。

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反馈,可发邮件至指定邮箱(rsdlbzc@163.com),汇总后上报。

4、初审时按目录顺序将材料整理完整(需要从档案内借材料的请提前借好组在初审的卷内相应位置)。

申报材料时,个人存档的,携带身份证原件;单位存档的,请单位人事专管员携带单位出具的同意晋升职称证明信(见附件内)。

如遇政策或时间安排有变化时,我们将在“唐山市人才交流中心(原唐山市人事 *** 服务之窗)”微信公众号上及时发布通知,请各位申报人员随时查看。

办公地址:唐山市民服务中心B区3号门4号、5号窗口

温馨提示:根据二〇一七年全市职称工作意见的通知(唐职改字〔2017〕1号)中第二条有关政策规定及需要说明的问题“(五)关于职称申报推荐范围及渠道问题:根据《二〇一七年全省专业技术人才和职称工作意见》(冀职改办字【2017】26号)有关规定,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在属地申报,工作单位与档案托管地一致的,经所在单位同意,通过档案托管的人才市场申报;工作单位与档案托管地不一致的,经档案托管地的人才市场同意,申报初级需经托管地县级人社部门许可,申报中级需经托管地市级人社部门许可,申报高级需经托管地省级人社部门许可,可在现工作单位申报。档案在本地但想在外地市、省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未经我市、省级职称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取得的资格证书我市不予承认其资格。

附件:

1、政策规定及有关问题说明

2、组卷、提交材料要求和表格

3、职称系统操作说明和操作视频

唐山市人才交流中心人事 *** 部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