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邯职改办字〔2022〕139 号

邯郸职称|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职改办、市直各单位人事处:

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精神,按照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22〕20号)和职称工作年度目标任务,为进一步做好全市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

7月上旬组织召开2022年全市专业技术人才与职称管理工作会议,安排布置人才和职称工作。

(二)申报推荐数量审核备案。

7月19日前完成全市职称申报数量核准备案工作。

(三)申报工作。

8月1日前完成申报推荐工作和个人网上申报信息填报工作,8月15日前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完成网上职称申报信息审核,申报数据提交给市职改办。

(四)资格审核。

8月中下旬开始封闭集中办公,交接全市高级职称纸质申报材料,比对确认网上申报人员;完成全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讲师、技工院校正高级讲师申报材料交接及申报人员信息汇总工作;

9月上旬确定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中职和技校正高级讲师拟推荐人选;

9月中旬前完成高级职称网上资格审核及申报人员信息汇总工作,9月16日前做好省职改办对我市高级申报材料抽查工作,期间开始对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中级职称资格审查的抽查工作。

(五)材料交接。

9月22日至9月25日完成高级职称材料交接。

(六)中级职称评审。

10月8日开始交接全市中级申报材料,分类汇总中级申报人员信息;10月中旬开始组织全市中级职称评审工作,11月10日前完成全市职称评审工作。

(七)评审结果备案。

11月15日前完成评审结果备案工作。

二、主要工作

(一)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按照《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办法》(冀职改办字〔2003〕3 号)和现行有关申报推荐政策规定,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明确人员范围。

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经济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政策规定的技能人才。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和新型职业农民。

与我市企事业单位签订工作协议1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在我市工作不少于2个月的柔性引进人才,均可在我市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

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

2.控制推荐数量。

除评聘结合专业外,现有任职资格人数达到相应岗位设置数120%的单位,原则上不再组织申报,如有退休或调离的可采取退二进一的方式进行申报。因专业技术人员密集且申报人员业绩突出确需申报的,要严格控制在相应级别岗位设置数的130%以内。

3.组织个人申报。

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对照申报条件,按照网上申报评审系统填报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信息,并扫描上传清晰的相关电子版材料。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 *** 机构等进行申报。自由职业者由人事 *** 机构进行申报。

申报人须诚信申报,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规范,申报人一旦提交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用人单位审核。

用人单位要按照公开述职、考核答辩、考核评议、量化赋分、综合排序、集体研究等程序组织申报推荐工作,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规范、完整。

同时,要协助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做好网上申报工作,并对确定的申报人选在单位进行公示。

人事 *** 机构对通过本机构进行申报的人员履行推荐、审核、公示等程序。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职称申报管理权限逐级上报。

(二)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

各单位要按照资格审查流程,采取封闭管理的方式,选派专人负责,按照申报条件和有关申报政策,逐级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注明存在的问题,并及时退回;对于需要补充材料的,

要一次性告知。

对弄虚作假或举报核实确有问题的,取消申报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在资格审查期间,省、市职改办将按照“两随机一公开”制度,组织人员深入基层指导抽查。

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要加强对下属单位的抽查工作。

(三)认真做好评审工作。

要严格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40号令)和《河北省评委会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今年的职称评审工作。

1.对评审专家库进行调整。

要对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注重吸纳高水平的本行业专家和经验丰富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进入专家库,确保专家库成员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2.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

各专业评委会主管部门收到参评人员材料后,要组织专人对参评人员材料进行分类、复核、汇总,做好评审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3.精心组建评委会。

要按照有关要求组建评委会,并在去年的基础上调整不少于1/3,已连续二年担任同一评委会的评委今年必须进行调整。

4.认真组织评审工作。

今年各评委会全部实行网上评审,要选择合适的场地,实行封闭评审,避免外界干扰。评审工作要按照召开预备会、组织评委培训、审阅材料、组织答辩、量化记分、民主评议、投票表决的步骤组织实施。不得简化程序,不得随意降低标准,要确保评审质量。坚持评审结果公开、公示、回避制度,建立评审质量评估、巡查、举报核查和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制度,建立复查、投诉机制。各专业系列评委会要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不断创新评价方式 *** ,今年原则上不再组织现场答辩,可采取线上方式进行答辩,确保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职称评审工作平稳有序安全开展。

5.评审结果备案。

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委会组建单位要及时对评审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会议纪要,并对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并妥善处理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报省、市职改办备案。

6.确保评审质量。

评审工作要克服“四唯”倾向,根据各专业各层次参评人员特点,注重考核品德、专业能力、水平和工作实绩,增加创新成果等评价指标的权重。坚持评审通过比例从严控制,切实提高评审质量,2022年度高级职称评审淘汰率原则上控制在10%左右,对于单独分组评审的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评聘结合和考评结合的专业可适当降低淘汰率。

三、有关政策把握

(一)关于退休年龄问题。

评聘结合专业申报参评人员退休年龄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非评聘结合专业的申报参评人员退休年龄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

(二)关于新增专业职称评审问题。

一是工程系列大数据专业。

根据国家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结合我省实际,从今年开始,我省开展大数据专业职称评审,由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大数据专业的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参评人员范围为从事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数字化管理及线上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和企事业单位数字化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是艺术创意设计和动漫游戏设计专业。

在艺术系列新文艺群体中新增艺术创意设计和动漫游戏设计两个专业,由省文联开展高级职称评审工作。艺术创意设计参评人员范围为从事艺术创意设计、舞台艺术或文创产品创意设计工作的新文艺群体专业技术人员。动漫游戏设计参评人员范围为动画、漫画、电子游戏专业领域从事策划、编剧、导演、美术设计等工作的新文艺群体专业技术人员。

(三)关于进一步贯通职业发展通道。

认真落实我省印发的《关于做好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鼓励支持高技能人才申报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评审,报考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翻译、出版、通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四)继续实施向抗疫一线人员倾斜的职称政策。

认真贯彻落实 *** 总书记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62 号)和《关于明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范围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175 号)等政策文件精神抓好落实,确保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优惠政策落实落地,激励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投身疫情防控一线。

(五)关于正高级教师、正高级讲师和乡村中小学 25 年教师申报指标分配问题。

进一步落实《 *** 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等文件要求,从今年起,所有中小学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职称,需有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 1年以上任教经历,并作为申报时的必要条件。

按照省职改办统一安排部署,乡村中小学 25 年教师下达了申报指标,各县(市、区)、市直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下达的指标数组织申报推荐工作,进一步完善推荐办法,合理分配指标,严把申报条件。

省职改办今年分配我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推荐指标 48 人、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讲师推荐指标 7 人、技工学校正高级讲师推荐指标 2 人。

根据相应的正高级讲师申报评审条件,各县(市、区)、市直对口单位推荐 1-2 人。

根据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申报评审条件,各县(市、区)推荐 1-3 人,市直部门对口单位推荐 1 人,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单位)推荐 20 人,各相关单位要组建专家组进行评议,按下达的申报推荐数额认真做好选拔推荐工作,申报推荐要科学、合理进行分配。

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要坚持向教育教学一线倾斜,各县(市、区)、市直相关单位上报的推荐人员中担任学校(村小、教学点除外)、教研及其他机构领导职务(包括校长、副校长、校级党组织正副职、教研及其他机构正副职)的不得超过 30%。

(六)关于职称历史数据整理工作。

一是要继续做好 2010年至 2020 年期间历史数据的补录工作,前期由于各种原因,有些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信息还未录入的,各级各部门要指派专人负责,随时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录入服务。

二是要做好 2010 年之前职称历史数据梳理审核上报工作,确保录入信息真实准确,切实维护专业技术人员利益。

三是做好 2022 年职称评审通过人员的数据导入工作,各评委会完成评审工作后,在备案的同时,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按规范要求报省职改办,确保评审信息及时录入,便于专业技术人员查询。

(七)其他问题。

一是关于通过绿色通道申报评审问题。

按照我省关于开展职称申报评审“绿色通道”文件要求,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申报评审中不受学历、资历、资格和岗位数额限制,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审查把关,确保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脱颖而出。

二是关于申报评审职称人员的学历、学位、资格、工作年限、业绩(含论文、论著)等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三是关于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合格书认定问题。

参加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取得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作为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取得中级、初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纳入全市中级、初级职称认定范围。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

今年是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升级完善后首次实行网上运行,为避免系统使用中意外因素影响申报评审,实行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申报并行政策,所有申报人员材料全部实行网上申报,纸质材料备份。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申报推荐工作,压实责任。

在申报推荐阶段,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深入基层单位进行指导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基层单位申报推荐工作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开展、是否公开透明、是否落实推荐结果集体研究、推荐结果在本单位是否公开公示等方面问题,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二)坚持“破”“立”并举,强化评审质量。

职称评审委员会要按照职称系列改革方案要求,根据不同行业领域、不同职称级别特点科学制定量化打分标准,坚决克服“四唯”倾向,突出品德、能力、水平和贡献,增加创新成果等评价指标的权重,牢固树立“职称是干出来的、不是评出来的”评价导向。

(三)严格纪律要求,强化规矩意识。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申报评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评委会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加强事前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要深入一线指导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评审工作,严厉打击违纪违规申报评审、学术造假行为,维护职称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四)做好培训宣传,强化服务意识。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各个环节的服务保障工作。

组织本地、本部门从事职称工作人员进行职称申报评审系统业务培训,熟练使用申报系统,并指导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申报。

各评委会组建单位要组织评审专家培训,熟练使用评审系统,确保评审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要利用多种方式对现有职称申报评审政策进行公开,让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和用人单位相关工作人员了解熟悉职称政策。

要设立公开咨询和投诉 *** ,指派专人负责,及时妥善处理专业技术人员反映的各类问题,耐心细致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对反映的问题要抓早、抓小、抓细,及时解决,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本通知未作明确事宜,按国家和我省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邯郸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 年 7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