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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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河镇,滨海精细化工产业园、新材料产业园,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根据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字〔2022〕61号)等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区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申报时间

由于各系列评委会发布通知时间不一,具体时间请查看各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所在部门(单位)网站,不在另行通知。各单位务必严格按照东营市继续教育网及各中、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所在部门(单位)网站通知提供评审材料,职称评审有关表格材料以各系列评委会发布的表格为准。评审材料按各评委会通知要求,提前5日由各单位统一报送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人事室1003房间,不对个人受理。

材料逾期不报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申报资格,不再单独受理。

(二)申报通知发布

1.省级高级评委会申报通知: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已经授权和下放给我市的高级职称以外,其他高级职称需申报省级高级评委会评审,有关通知可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通知公告”栏目查询。

2.市级高级评委会申报通知:可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地市公告”--“东营”--“通知公告”栏目、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职称评审专栏” --“通知公告”栏目以及市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

3.市级中级评委会申报通知:可在相应的评委会组建单位官方网站查询。

二、申报条件

职称申报评审条件严格按照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字〔2022〕61号)及各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发布的职称评审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材料申报要求

(一)用人单位通过组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主测评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企业及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出具申报人员推荐报告(主要包括申报人基本情况、推荐程序、公示情况、推荐理由等),并以正式文件上报。

(二)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进行填报。职称申报评审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申报人对本人申报行为负责,承诺申报内容及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专业技术人员应实事求是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简化职称申报评审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7号)要求,对能提供信息共享或者网上上传电子佐证材料的,原则上不再要求申报人提供纸质材料。

(三)实行学历验证和学术成果检索制度,由用人单位负责对申报人的学历、论文、著作、专利等信息进行查验检索。申报人所提供的论文论著、科研成果、奖励项目等业绩材料应与申报的专业相同或相近。非本专业和相近专业的业绩材料不作为评审职称的依据(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报人的聘任时间、工作年限等终算时间均为2022年12月31日,时间按周年计算。论文论著、科研成果、奖励项目等业绩材料截止时间原则上为2022年9月30日(省、市评委会另有要求的除外)。不在起算、终算时间之内的业绩材料不作为评审职称的依据。

四、审核要求

(一)用人单位要严格把握申报条件,组织申报推荐工作,对照申报人的人事档案等原始材料,对申报材料和相关信息逐一审查,尤其是申报人身份、工作经历、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年限、学历学位、科研成果、论文论著、奖励项目等情况及相关佐证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严格审查,按要求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签名盖章。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二)用人单位要按规定将《职称评审表》等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有保密要求和涉及个人隐私的除外)和投诉受理部门及 *** 在单位显著位置进行全信息公示,有条件的单位应同时在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方可报送。报送材料时,需提供张贴公示的照片或网上公示的截图。

(三)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五、其他事项

(一)职称申报评审收费严格按照《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规定执行。

(二)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认,按照《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字〔2017〕66号)要求执行,与本年度的职称评审工作同步进行。

(三)外地调入人员认定职称的按照东营市《关于外地调入人员职称认定手续办理的说明》要求,即时办理。根据省会经济圈职称证书互认互通有关要求,济南、淄博、泰安、聊城、德州、滨州六市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我省职称标准条件评审通过,取得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颁发的职称证书的,现已调入我市工作,在我市申报职称时,不再办理外地调入人员职称资格确认手续,与我市核准颁发的职称证书享有同等效力。未达到我省职称标准条件,有使用范围限制的职称证书除外。

(四)申报评审政策规定、表格式样、中高级各系列评审通知及其他有关职称评审信息可登录各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所在部门(单位)网站查询。

(五)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要建立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档案,将本单位、本系统职称推荐、公示、申报等全部书面及影像材料整理归档,立卷备查。

请仙河镇、滨海精细化工产业园、新材料产业园负责通知本辖区内企业、事业单位。

联系 *** :0546-8019663、8019698

报送地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1003房间

 

附件:1.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职称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docx

   2.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字〔2022〕61号).rar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2年10月8日

 

 

 

原标题: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http://www.dypedz.gov.cn/art/2022/10/8/art_37412_103140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