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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统筹做好各地各部门(单位)疫情防控及依托贵州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职称评审**子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开展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适当调整部分职称申报工作进度
(一)因疫情防控不能正常办公的地区、部门(单位),延迟职称申报评审相应环节工作完成时间。需调整收取材料时间和缴费时间的评委会,请自行并及时发布公告进行调整。
(二)受疫情影响,部分职称系列个人网上申报时间调整如下:
1.经济系列职称个人网上申报时间调整为10月17日8:30起—20日17:00止,其他有关事项请关注省社会科学院网站公告。(网址:http://sky.guizhou.gov.cn/)
2.卫生系列职称个人网上申报时间调整为11月21日8:30—25日17:00,其他有关事项请关注省卫生健康委网站公告。(网址:http://wjw.guizhou.gov.cn/)
3.律师系列职称个人网上申报时间调整为9月26日8:30起—10月12日17:00止,其他有关事项请关注省司法厅网站公告。(网址:http://sft.guizhou.gov.cn/)
(三)延长全省建筑工程类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段从10月13日9:00起—14日17:00止,缴费时间截止到10月15日17:00。原定于10月22日的考试时间取消,调整后的考试时间请关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gzpta.gov.cn)
(四)各地人社部门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情况,结合全省职称工作进度安排,自行决定是否调整本地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进度计划。工作进度计划进行调整的市(州)人社部门应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备。
(五)没有疫情管控要求的地区、部门(单位),不涉及接收、流转受疫情管控地区申报人员材料的,正常推进职称评审工作;涉及接收、流转受疫情管控地区申报人员材料的,接收材料时间相应延迟,流转环节工作正常推进。
二、切实做好下一阶段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一)受疫情影响地区疫情管控解除后,各地、部门(单位)应及时安排好后续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工作环节可根据疫情管控时间适当延期,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疫情管控时间。各评委会组建单位要强化部署、抓紧推进,力争在年内完成全部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尽可能将疫情造成的影响降到更低。确实无法在年内完成评审工作的评委会,应及时书面向备案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尽早妥善安排。
(二)我厅正在抓紧优化系统,协调有关方面准备系统资源,以保障下一阶段职称评审工作平稳开展。系统预计在10月底上线线上评审日期预约功能,10月底后启动评审工作的评委会组建单位在评审工作开始前,应在系统中进行评审日期预约,并及时将评审工作计划和所备案的人社部门沟通。各地人社部门要将所辖区域内评委会评审工作计划及时汇总上报我厅,以便我厅统筹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调度系统资源、统筹协调各评委会工作进度,确保评审工作顺利推进。
2022年10月9日
原标题:关于统筹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稳定形势下职称申报评审(含工程系列建筑专业初中级考试)有关工作的函
来源:http://rst.guizhou.gov.cn/zwgk/zdlyxx/zyjszcpp/zyjszwps/202210/t20221009_766793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