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驻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各功能区生态环境主管机构,市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扬州市生态环境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扬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 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扬职称 2022]1号)精神,现就有关职称评审申报评审范围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度扬州市生态环境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范围

  申报评审范围

  1、在我市企业事业单位从事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工作, 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才,均可对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申报。

  2、根据市职称办下发的《关于做好我市民营企业职称工作 的通知》(扬职称【2020】2号),民营企业优秀青年人才可直接 申报评审中级职称("以考代评"的职称除外).其中,所学专业 与所从事专业一致人员,本科满5年、大专满7年可以申报中级 职称。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的人员,博士满1年、硕士 满4年、本科满7年、大专满9年可以申报中级职称

  3、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