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医药高 新区(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职称评审工作统一安排,为做好2022年度泰州市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报送评审申报对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泰州市建设工程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和考核认定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

  (一)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建设工程专业相关工作, 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 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符合《泰州市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 通实施办法》(泰人社发【2022】53号)规定的高技能人才。

  (四)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 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 183号),所列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其职业资格 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申报人员可自愿申报评审同级 或高一级职称,其资历可按执业资格证书批准日期起算。

  (五)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 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