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和《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20〕49号)

微信号:ctkjcq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附件:《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__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改革__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和《浙江省安全技术__防范行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__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pdf


原文地址:

https://zcps.rl *** t.zj.gov.cn/028/client/index8page1.jsp?column1=8a12937778d572700178f7afbccd759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