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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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主管部门、事业单位:

  按照牡人社发〔2022〕173号文件及相关职称政策,为做好我市2022年度职称评审各项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高级职称人社局受理时间:2022年8月12日-8月23日;

  中级职称人社局受理时间:2022年9月15日 -9月23日;

  由牡丹江市评审的卫生、教育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时间按牡市时间要求申报。

  二、相关政策和程序要求

  需注意事项: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牡人社发〔2022〕173号)文件精神,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空岗内合理申报、被聘在岗1年以上、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认定等现行各项职称政策。从今年起从今年开始,工程技术、自然科学研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农业、经济、会计、审计系列(专业)职称评定执行新修订的评价标准。

  (一)个人申报。

  1.平台申报。从今年开始,启用新版职称服务平台。个人通过“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个人职称申报)进行申报,网址http://hljzc.renshenet.org.cn/, 申报人务必认真规范填写,确保信息准确。如有平台操作问题,各有关单位可联系平台使用技术服务部门:0451-87097652、87097653。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信息,将直接上传到人社部职称查询系统,未通过平台评定的职称资格信息不予备案。

  2.在进行平台申报时,要确保个人信息输入准确无误。在填报晋升专业时,平台信息中有符合申报的小专业,即可选填;如果平台信息中没有小专业可选,按照本系列评审标准规定的专业填报,不可以填“无”。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人员信息,更大限度避免职称平台信息出现错误,若评审后出现信息错误则由主管部门说明情况。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成立一线专业技术人员不能低于三分之二的推荐委员会,结合申报人聘用岗位及人事档案等有关情况,对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对申报人进行综合考核,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民主推荐,同意票数达到总票数三分之二以上的、经公示无异议后,领导集体研究形成推荐意见。

  (三)主管部门复核。各主管部门根据评审标准及相关职称政策,制定有效预防、科学甄别弄虚作假行为的办法,按人事管理权限落实申报材料审查责任制。审核申报条件及参评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要求如下:主管部门。要做好下属事业单位职称推荐工作的监督指导工作,严格按着文件要求抽选本系统专家对申报人员材料复核,结合申报人聘用岗位、人事档案情况,复核申报人的参评材料,签署推荐意见及公章。同时做好所属单位或本单门的推荐方案、推荐委员会构成情况和推荐结果、推荐公示等材料的备案工作。

  具体推荐申报程序、评审所需材料等要求详情见附件《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牡人社发〔2022〕 号),请主管部门、事业单位按要求做好本单位的职称推荐申报工作。

  附件:1、《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牡人社发〔2022〕173号

            2、拟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签转确认表

   

   

   

  绥芬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 15日          

   

  来源:绥芬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

  撰稿:李  霞

  校对:孙  超

  一审:姜洪亮

  二审:董茂生

  三审:邱  实

 

原标题:绥芬河市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绥芬河市人民 *** 官网

链接:http://www.suifenhe.gov.cn/contents/1962/1280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