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规划建设部,市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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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徐职称办〔2022〕4号)精神,结合本行业实际情况,为做好2022年度建设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徐州市建设工程系列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政策

  2022年徐州市建设工程系列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政策

  (一)资格条件执行《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5号)相关规定。

  (二)根据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要求,城乡规划职责划入自然资源部,自2022年起,城乡规划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

  (三)根据《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356号)文件精神,****职称计算机和外语不再作为申报必备条件。

  (四)申报人统一参加面试答辩。

  2022年徐州市建设工程系列中级职称申报范围

  (一)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职称评定相应标准要求的专业学历、技术资历资格和专业技术水平等条件者,均可按规定程序申报建设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已授权沛县、邳州市、铜山区开展建设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涉及以上地区职称有关问题,请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四)外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委托评审的,须提供外市市级职称管理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中央驻徐单位或外省驻徐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和军队的专业技术人才,如需在我市申报评审的,须提供经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的委托评审函,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办理有关委托手续。

  (五)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