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县区档案馆、人社局,市各有关单位:

关于报送2022年连云港市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根据省、市职称办的统一部署,近期我市将开展档案专业技 术资格评审,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在本市从事档案专业业务工作和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二、申报条件

  (一)学历、资历、专业理论知识,工作经历(能力),业 绩、成果及论文、论著要求按照《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 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档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73号)执行(详见连云港档案信息网"服务之窗"版块,"职称申报"栏目).

  (二)继续教育应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继续教育政策规定, 完成相应继续教育学时,并提供相应年度的《继续教育公共科目 培训考核合格证明》(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打印). 非档案专业学历人员需完成"江苏省档案远程教育平台"网上课 堂栏目要求的学习并打印考试合格证明。

  (三)申报人员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 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 2022年3月31日。往年申报职称且评审通过时使用过的业绩成 果、论文等材料均不能再次使用。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初定

  初定工作分别于6月份和11月份进行,根据职称管理权限,初定报名方式及时间请咨询当地职称主管部门。

  (二)考评

  档案专业初、中级职称评审均实行网上申报,所有材料需线 上线下双轨报送。申报档案专业初、中级资格人员,于7月1日 一-7月31日期间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人才服务栏目 (ww.jssrcfwypt.org.cn/web/cdsu/rcfw/gr)专业技术人员管 理服务(职称)子项目,或通过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职 称和继续教育职称申报入口进入,在线填报相关申报信息。信息填报成功后,通过系统自助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同 时将个人业绩等纸质材料一并报送,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报送通道。

  四、报评材料的接收时间和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申报档案专业初、中级职称,评审材料于8月15日前报送, 评审在10月份完成。评审材料报送至连云港市档案馆办公室(连 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72号522室).

  五、评审材料基本内容

  初级

  (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2份(系统打印).

  (二)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三)近两年工作业绩考核表或年度工作人员考核表复印 件。

  (四)从事档案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五)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和专业课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六)工作总结1份,总结要写明任现职以来德、能、勤、 绩四方面的基本情况,重点突出科研、创新、业绩(成果)等专 业技术工作情况及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本人所起的作用 和今后努力方向。

  (七)从事档案工作过程中产生的业绩证明材料

  由于实施量化评审,材料装订要求: (一)、(四)及各类 证书原件不装订,其它按照顺序装订为一册。封面注明姓名、工 作单位、联系 *** 。

  中级

  (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2份(系统打印).

  (二)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材料。

  (三)学历、资格证书、聘书等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转 评人员还须提供原职称资格证书。

  (四)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和专业课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五)工作总结1份,总结要写明任现职以来德、能、勤、 绩四方面的基本情况,重点突出科研、创新、业绩(成果)等专 业技术工作情况及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本人所起的作用 和今后努力方向。

  (六)从事档案工作过程中产生的业绩证明材料。

  (七)破格人员应由单位提交书面破格报告2份,以及破格 条件证明材料。

  (八)代表作。包括发表的论文和学术交流文章,特殊领域 不能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对档案事业发展有重要贡献的代表性 成果(如标准规范、修复成果、创意产品以及发明专利、技术方 案、研究报告等)

  (九)《江苏省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中 级一式6份,一律使用A3纸打印(系统打印).

  (十)从事档案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十一)其他材料: 具有其他系列专业资格人员需转评档案 专业资格的,除须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原专业技术资格相 关材料。

  由于实施量化评审,材料装订要求: (一)、(九)、(十) (十一)及各类证书、论文原件不装订;(二)、(三)、(四)装订为之一分册;(五)、(六)、(七)装订为第二分册;(八) 装订为第三分册。封面注明姓名、工作单位、联系 *** 。

  以上提交的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件须经单位核实、盖 章,请各单位职称办公室或组织人事部门如实、认真核对原件并签字。

  六、注意事项

  (一)公务员及参公管理人员一律不得参加职称评审**,如发 现有违规行为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二)职称英语(古汉语)、职称计算机成绩不作要求,仅作参考。

  (三)关于公示和材料审核: 申报职称人员所在单位须将推荐人员名单。推荐人员情况简介表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 有异议的,单位应认真调查核实,确认符合条件后方可推荐上报。 审核人要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上签字,无审核人签字 的材料职称部门不予推荐至评委会。中级申报对象需提供所在单 位职称(人事)部门出具的《公示及推荐情况说明》.

  (四)关于材料申报渠道: 根据职称管理权限,东海县、灌 云县、灌南县、赣榆区的初级职称申报由相关县区自行组织,相 关问题请咨询相关县区职称主管部门。

  (五)初、中级申报评审条件请自行下载,本文件未明确的其他事项按照市职称办规定执行。

  (六)收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苏价费 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文精神,中级收取评审费300元/人,初级收取评审费80元/人。

  (七)评审材料除证书原件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外,其他材料未作说明不予退还。

  联系 *** : 85802672,

  联系人: 张博闻、董雪,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72号522室。

  网址: 连云港档案信息网(http://daj.lyg.gov.cn )"服 务之窗"版块,"职称申报"栏目下载相关政策文件。

  附件:

  1.从事档案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2.公示及推荐情况说明

  原文及附件下载地址:http://117.60.146.16:8089/info/1/23/33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