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2年度扬州市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微信号:Zhcm_33lu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各有关单位:

关于报送2022年度扬州市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根据2022年度市建设工程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拟于10月召开扬州市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会议。为了做 好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在我市各单位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职称评定相应标准要求的专业学历、技术资历和专业技术水 平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按规定的程序申报相应层级的职称。

  (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资格条件执行《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 件(试行)》(苏职称〔2021〕5号)相关规定。

  (二)根据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要求,城乡规划职责划入自然资源部, 自2022年起,城乡规划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由市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负责。

  (三)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的通知》(苏人社发 〔2019〕183号)文件精神,取得《目录》所列职业资格考 试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其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系列和 层级职称。申报人员可自愿申报评审同级或高一级职称,其资历可按职业资格证书批准日期起算,申报评审条件按现行 资格条件执行。

  (四)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 贯通领域职称系列(专业)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按照《省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 132号)规定执行。

  (五)根据《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356号)文件精 神,****职称计算机和外语不再作为申报必备条件。

  三、申报组织

  (一)申报方式。2022年度扬州市建设工程系列高级专 业技术资格评审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不再提交纸质材料,只 需提供在线打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以下简称 申报表)3份及《江苏省申报建设专业高级(正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以下简称简介表)1份。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做好申报的宣传发动、资格初审等工作。

  (二)申报平台。

   网上申报通过《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 技术资格电子化评审平台》进行。申报人员(含申报正高级 工程师),需要在申报系统上如实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并按 规定将有关申报材料原件报送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接受 现场审核(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三)网上申报时间。

  7月1日-7月26日(逾期不得 补报).

  (四)现场审核及材料报送时间。

  7月15日至8月3日 (双休日除外)为材料现场审核及报送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请各单位在报送评审材料时将《申报表》及《简介表》一并报送,并携带申报者身份证进行身份确认。联系 *** : 87325710、87320019.地点: 扬州市文昌中路1号运河城市广场5号楼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01室。

  四、申报程序

  (一)信息填报。登录“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 (http: /jszfhcxjstjiangsu.gov.cn),点击首页“ 网上办事"栏 目“个人服务类"模块,选择“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 电子化评审平台",注册后方可进行信息填报;或登录"江苏建设人才网"(http: /hrjscin.gov.cn),进入“职称评审”栏目,注册后方可进行信息填报。

  (二)《申报表》及《简介表》打印。申报信息提交后, 经市主管部门网上审核通过后,即可在线打印。

  (三)现场材料审核。网上申报完成后,在规定的时间 内将申报材料原件送市住建局接受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通过后即可缴费。

  五、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申报表》.一式3份,通过申报系统下载后, 用A3纸双面打印,对折后用骑马订方式装订,并在单位公 示后加盖单位(人事或职称部门)印章。

  (二)任现职以来工作总结。

  一般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个人基本情况及工作经历;

  2、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情况、技术学术水平、工作能力;

  3、主要工作业绩及奖励情况;

  4、参加过何种再教育(培训、进修、学习)及目前的 学识水平;

  5、论文、论著、项目报告等发表或撰写情况;

  6、申报理由。对照"资格条件”要求自我评价,说明符 合资格条件中所对应的条款。

  (三)项目业绩材料。根据项目业绩类别,按以下要求 准备:

  1、工程设计项目。一般应提交项目合同、人员备案表、 图纸、图签,以及反映项目规模大小及个人所起作用等有关 证明材料。

  2、工程施工项目。一般应提交项目的中标通知、合同、 人员备案表、竣工验收表及项目建设过程中能反映本人参与 全过程施工管理的主要时间节点的有关证明材料(如施工组织实施方案、会议纪要,分部验收等).

  3、科研课题。 一般应提交课题立项申请表、科技项目 合同、鉴定或验收证书、应用转化等有关证明材料。

  4、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一般应提交专利证书、 专利 *** 合同、专利实施单位取得经济效益的证明及税务证 明等材料。

  (四)论文、论著。一般应提交包含封面、目录、前言、 有关编审人员的说明、出版刊号,文章全文或参与编写主要 章节的有关材料。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或实例材料。 需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或书面推荐函(重点阐述项目 情况及个人所起作用等),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五)学历、资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 格证书、聘书等需原件扫描上传。

  (六)继续教育。《继续教育证书》或参加继续教育的 有效证明材料需原件扫描上传。要求提供近5年继续教育证 明,且平均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90学时,学时可累计 计算。

  (七)年度考核表。须上传任现职以来考核情况表扫描件。

  注: 现场审核材料原件请按以上要求准备。

  六、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

  今年职称评审费采取网上缴费形式,材料现场审核通过 后即可缴费,每人收取评审费500元。申报人员登录"扬州 市建设培训在线学习平台"(https: /bm.yijp.org.cn/#/Login),

  完成注册后登录进入系统点击"职称申报 " “我要报 名""选择报名人员"栏中点击新增人员,完善申报人员信 息。本次缴费的发票为增值税电子发票,审核结束后,系统 将自动开具发票并发送至邮箱,请在确认缴费前,务必填写 正确的职称申报人员本人信息、开票信息及邮箱,发票一经 开出,无法更换。(正高级申报人员现场原件审核通过后交 现金,统一转账省厅,发票评审后网站下载。)

  七、注意事项

  (一)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 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29 号)文件精神,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 2021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书 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二)报送材料由各设县、区、市住建设局、市各有关 单位职称办或人事部门统一办理。《申报表》“组织意见” 栏中,无主管部门的单位按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办理,申报人 请到单位所在县、区、市人社部门职称办审核盖章后报送。

  (三)个人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或人事 *** 机构核 实,并将《简介表》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 在《简介表》相应栏填写公示情况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市建设工程职称办将在《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电子化 评审平台》上对个人申报相关材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上年度申报评审未通过者,其工作业绩、业务水平没有明显改善的,原则上今年不得重复申报。

  (五)对伪造学历、资历,伪造申报材料,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将予以通报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延迟申报 处理,相关行为将作为失信行为予以记录和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