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2年生态环境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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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单位:

关于报送2022年徐州市生态环境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22年江苏省生态环境工程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经市职称办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二、申报条件

  (一)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苏职称〔2020〕42号)和《江苏省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8号)执行。

  (二)关于继续教育条件,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继续教育列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

  继续教育要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为72学时/年,其中公共科目学时为24学时/年,考生可登录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免费学习,申报职称时直接网上打印公共科目电子证书。专业科目学时不少于48学时/年,可以通过下列形式取得:1、参加进修班、培训班或者研修班;2、到教学、教研、生产单位进修;3、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和学术讲座;4、出国(出境)进修、考察、培训;5、单位组织的学习和有考核的自学;6、接受现代远程教育;7、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

  三、申报方式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人员,请按照通知要求,逐条逐项、认真规范整理申报材料,并填写有关表格。申报材料由本人负责整理,单位负责审核和报送。

  四、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安排:

  2022年7月12日前申报材料报送到徐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人事处(昆仑大道1号行政中心东三区441室),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2、2022年江苏省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登记表

  3、2022年江苏省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登记表

  4、《关于报送2022年江苏省生态环境工程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联系人:马颖

  电 话:80800668

  徐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人事处

  2022年5月26日

  原文及附件下载地址:http://sthj.xz.gov.cn/govxxgk/01405165st/2022-05-27/c80d9607-eca5-4fb8-96e9-7ac31828213a.html